漢武帝時期的酷吏與上意

漢武帝時期的酷吏與上意

漢朝雖說自漢武帝起,就嚷嚷獨尊儒術,但是,漢朝整個統治,骨子裡還是秦朝嚴刑峻法那一套。法律之嚴苛,治獄之殘酷,比之秦朝,不遑多讓。所以,周勃貴為三公,一旦入獄,就感覺獄吏實在是太狠了。而他兒子周亞夫,立了那麼大的功,稍有差池,立馬要進監獄,琢磨琢磨自己受不了這個罪,乾脆自殺了。只有在漢文帝時代,才稍微寬仁了幾分,張釋之為廷尉,也敢寬縱一點,還敢因為這個,跟皇帝爭一爭。到了漢武帝時代,整個又倒了過來。

所以,在漢武帝時代,真正吃香的,是酷吏,而不是儒者。要論酷吏,西漢首推張湯和杜周,這兩個寶貝,都是武帝的心腹。張湯治獄,還在表面上講究一點儒學的修飾,或多或少,還得找點法律上的理由。有了疑難案件,還會找當年的大儒,比如董仲舒他們,諮詢一下意見。而杜周,則直接了當,一秉上意。揣摩好了皇帝的意思,若是要寬縱呢,他就給你找出寬縱的理由,若是要整呢,他就往死裡整。

按說,杜週一直是跟著張湯的,應該能得到張湯治獄的真傳,可是,一旦杜周自己當家,做了廷尉,朝廷主管刑獄的官員,就是另一個風格了。什麼都不講究,連個遮羞布也不要,上頭透個風兒給他,他就一竿子插到底,雷厲風行。有人說,你一個掌管刑獄的人,不講究公平公正,不管三尺法,專門看皇帝的臉色,這是應該的嗎?杜周也不避諱,說,什麼叫三尺法?三尺法還不是皇帝定的。所以,皇帝的看法,才是根本大法。

其實,張湯辦案治獄,也是要看皇帝的旨意,只是,他要加一點遮羞的東西,所以,看起來,好像讓人覺得感覺好點。杜周算是把事情看透了,覺得只要自己能緊跟皇上,什麼遮羞布都不要,直截了當,還來得痛快。無論得罪多少人,只要皇帝不怪罪你,就保險沒事。

所以,杜周為廷尉,辦的案,基本上都是詔獄,專門衝各級官員下手。地方官兩千石(郡太守)級別的官員,不下百餘起。至於郡吏一級的,則每年都上千起案子。每個案子,不僅僅抓當事人就完了,一定要株連。不僅是當事人的家人,更重要的是要招出同黨。大案子每每牽連數百人,小案子,也得扯出幾十人來。哪怕你人在千里之外,也沒準被證詞牽進去。每抓一個人,都得讓他招出同夥,不招,就大刑伺候,三木之下,何不可得?就這樣一環扣一環,越牽越多,京師的官員,每每六七萬人受審,而加上府吏,則能達到十萬人以上。所以,一旦官員發現周圍人被案子牽連了,自己連忙逃跑,跑的慢,沒準就也進去了。

著名的桑弘羊案,衛皇后及太子案,落到他的手裡,都窮追猛打,每個案子,都扯出無數多的人。衛太子死後,朝堂竟然為之一空。衛太子未成年的孫子,都不能倖免,只有一個漏網之魚。

然而,漢武帝這樣的人,骨子裡本是個寡恩刻薄之主,偏偏就是喜歡這樣只對自己負責,視法律條文如廢紙這樣的鷹犬,覺得這樣的人,才對他忠誠不二。加上漢武帝偏偏又活得長,所以,杜週一直到死,都沒有遭到報應,最後,位列三公,成了御史大夫,善終於家。

哪兒講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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