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近7年后落马:安徽省能源集团原董事长白泰平被公诉

退休近7年后落马:安徽省能源集团原董事长白泰平被公诉

8月24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日前,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白泰平(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蚌埠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白泰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白泰平,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6月至2011年10月,被告人白泰平利用其担任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合作经营煤炭业务、承接工程项目、合同履行以及人事安排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被告人白泰平的刑事责任。

从2011年10月退休,到2018年4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再到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本以为能够“平安着陆”的白泰平,终究无法“太平”地度过晚年。

在安徽省纪委近年来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白泰平刷新了一个“新纪录”,即退休6年半后仍然被查处。那么,安徽坚决查处白泰平案件释放了怎样的信号?白泰平已退休多年,为何仍必须要查?为什么其在退休6年半后才被查处?

白泰平案件释放了什么信号?

退休多年后仍被查处,白泰平不是第一个。

2014年4月,广州市市国土房管局原副局长谭丽群在退休近11年后被立案查处;

2014年10月,江苏原省委常委、秘书长赵少麟被查,彼时赵少麟还差一个月就已退休满8年;

今年5月,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刘泽臣,也是在退休将近8年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退休多年被查处,白泰平也绝不会是最后一个。

对惩治腐败,党中央态度明确,即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在职也好,退休也罢,只要违纪违法,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都要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追究。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一退了之”,只是违纪违法者一厢情愿为自己构筑的海市蜃楼。白泰平案件再次释放了一个强烈信号:退休绝不意味着“平安着陆”,触犯了党纪国法,迟早会付出应有的代价。

白泰平为什么必须被查处?

白泰平案件是发生在国企领域的一起典型腐败案件,其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依托公司电煤买卖、设备采购两大关键领域大肆损公肥私,出卖国家利益,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与商人进行利益交换,大肆敛财,最终在欲壑难填中积重难返,沦陷于金钱泥沼无法自拔。

案值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经查,白泰平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金额总计约2000万元,在安徽省纪委近年来查处的案件中属于案值较大的一起。其在皖能集团担任主要负责人仅3年多时间,在职期间可谓“日进万金”。

损公肥私,疯狂敛财,致使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经查,白泰平违规指使下属公司越权经营煤炭,并将经营煤炭资质出借给行贿人张某某,张某某以该公司名义进行煤炭交易活动,经营风险却转嫁给该公司。2009年至2013年间,张某某多次账外违规提取煤炭合作经营资金,并致使该公司有关合同无法履约,实际造成国有资产损失940余万元。在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同时,白泰平却不断“享受”着张某某许诺给其的煤炭业务利润分成,持续收受张某某巨额贿赂。

在退休及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白泰平的贪婪与疯狂敛财,并没有因退休而收敛,一些违纪行为甚至一直持续到案发前。2012年下半年及2013年下半年,白泰平儿子两次以理财为名,从张某某处获取巨额贿赂。白泰平退休后尚在皖能集团返聘期间,就迫不及待地违规到民企兼职,利用自己的职务影响力为几家私营房企站台背书,搞所谓的“公关管理”。从2012年开始到案发前的5年里,白泰平违规捞取了巨额兼职报酬。对此,白泰平的一位朋友这样评价:“每次我看见白泰平为私企站台,心里就替他不舒服。一个正厅级干部到房产企业能搞什么管理?我们心里还没数吗?真是赚了钱,丢了人。”

白泰平为什么在退休多年后才被查?

白泰平给人的印象是和和气气、不敢作为、不敢得罪人的“老好人”,其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大都发生在即将退休的几年间。白泰平案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时间短,涉案人数少,涉案领域小,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但再深的贪腐套路,不过是掩耳盗铃。2016年上半年,在安徽省委第八巡视组对集团党委开展专项巡视期间,巡视组不断接到白泰平的有关问题反映。

2016年下半年,在巡视组移交白泰平有关问题线索后,安徽省纪委第一时间介入,展开初核,做了大量外围和基础性调查工作。安徽省监委成立后,省纪委监委及时抽调精干审查调查力量组成专案组,加大工作力度,一举掌握了白泰平严重违纪违法的主要证据,白泰平深藏的腐败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

白泰平案件再次表明,国有企业是腐败问题易发、高发领域,查处的案件往往涉案金额大、隐蔽性强、危害性高,国企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任重道远。

退休近7年后落马:安徽省能源集团原董事长白泰平被公诉

白泰平简历

白泰平,男,1951年6月生,回族,山东枣庄人,1968年12月参加工作,197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

1968年12月-1970年1月,寿县板桥公社知青

1970年1月-1972年4月,淮南肥皂厂工人

1972年4月-1975年9月,安徽大学化学系有机合成专业学生

1975年9月-1978年6月,淮南肥皂厂生产科技术员、科长

1978年6月-1979年12月,淮南合成脂肪酸厂筹备处工作人员

1979年12月-1980年10月,淮南肥皂厂生产科、设备科科长

1980年10月-1983年8月,淮南肥皂厂第一副厂长、厂长

1983年8月-1983年10月,淮南华光日化厂厂长

1983年10月-1985年1月,淮南市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

1985年1月-1988年7月,淮南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1988年7月-1989年3月,中共凤台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1989年3月-1990年12月,中共凤台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0年12月-1991年3月,中共凤台县委书记、县长

1991年3月-1993年1月,中共凤台县委书记

1993年1月-1998年1月,淮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998年1月-2000年1月,中共淮南市委副书记

2000年1月-2004年1月,安徽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安徽省宗教事务局)主任(局长)、党组书记(正厅级)

(1999年9月-2002年7月参加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世界经济专业学习)

2004年1月-2005年7月,安徽省政协秘书长、党组成员

2005年7月-2008年6月,安徽省政协秘书长、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

2008年6月-2009年3月,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2009年3月-2010年4月,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2010年4月-2011年10月,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1年10月退休

资料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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