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秋季退役士兵经费结算和关系转接「权威版」

2018年秋季退役士兵经费结算和关系转接「权威版」

一、退役人员所携材料

退伍证、行政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次性退役金卡、退役保险接续凭证(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表、养老保险银行受理回执、军人服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医疗保险转移凭证)。

二、到安置部门报到

携身份证、退伍证、行政关系介绍信到县(市、区)安置部门报到,并领取知书或退伍军人介绍信(可办理激活一次性退役金卡、安置落户、预备役登记等事项,建议复印和留存)。

三、到公安局落户

携户口簿、身份证、退伍证、安置通知书原件到县(市、区)分安局办理落户登记。

四、激活一次性退役金卡

携身份证、退伍证、安置通知书复印件、一次性退役金卡到农行网点,办理银行卡激活。

五、预备役登记。

根据相关规定,退役军人到地方安置单位报到或居住地以后的40天内,须携带身份证、退伍证、安置通知书复印件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武装部办理预备役士兵登记,履行预备役士兵的职责和义务。

六、党组织关系转接

携部队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到(市、区)组织部办理登记,领取新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到乡(镇)党委会办理登记并领取社区(村)组织关系介绍信,而后到村党支部报到,由其填写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并邮寄回原党支部。

七、办理各类保险接续

携户口簿、身份证、退伍证、财务部门下发的一套退役保险接续凭证资料到县(市、区)人办资源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转接”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

八、2018年秋季退役士兵经费结算标准表(此表为,某勤务保障队结算标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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