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的「假離婚」,怎麼不算數了?


說好的“假離婚”,怎麼不算數了?

說好的“假離婚”,怎麼不算數了?

“假離婚”早已不是什麼新聞。在有些人眼中婚姻關係的確立和解除,成為獲取巨大或本不可得利益的一種手段,這是對婚姻的諷刺,還是對堅定愛的頌揚?是現實太殘酷,還是我們太貪婪?會不會出現假戲真做皆大歡喜的局面很難確定,唯一可以確定的是,這是對夫妻關係的重大考驗,而不要隨便考驗人心,更應該是我們的常識。

說好的“假離婚”,怎麼不算數了?

近期看到一熱點事件:說的是某女與其夫,為了小孩落戶的事雙方“商量好”先離婚解決戶口問題後“再復婚”。於是雙方協議離婚,紅本換綠本。事情辦完後,女方提出復婚遭已有新歡的男方拒絕。女方無奈接受真離婚的現實,要求重新分割財產亦遭拒。雖然我們很憤慨,為女方抱不平,但這樣的結局在法律的框架內一點也不意外,因為他們離婚在法律上真實有效。復婚和結婚一樣,需要雙方意思一致,一方不願意都強求不來。

說好的“假離婚”,怎麼不算數了?

這樣的故事其實不夠狗血,大概天天都在上演。之所以成為廣泛議論的事,因為有槽點,比如該事件當事人是某著名大學博士的身份,冠以“某大博士騙離婚”之類的標題來報道,至少能引起學歷與道德的口水仗,然後又會有人出來反對黑某大學,關注的人一多,女方想要對負心漢進行報復的目的一定程度是實現了。

說好的“假離婚”,怎麼不算數了?

有文章將該事件稱為“現實版的《我不是潘金蓮》”,倒是恰如其分。《我不是潘金蓮》裡女主人公為了多生一個孩子,以夫妻感情破裂為名,如願取得離婚證。無奈雙方“說好的”“假離婚”,最後變成“真離婚”,男方不想和女主人公復婚了。於是女主人公要求法院判其與男方的離婚是假的,並表示當初“假離婚”目的是為了分房,在法院判決無法如願後就層層上訪,當然,最後還是沒復婚,因為法律規定不是兒戲。離婚證的效力你希望它真時它真,希望它假時它就假,這確實有點為難離婚證了。為了追求某些利益,將法律的規定視為兒戲,又怎麼能期待這個“兒戲”“按你的規則來認真”。畢竟我們都只是自己精神世界的國王,真實世界誰都不是主宰。

說好的“假離婚”,怎麼不算數了?

其實,“假離婚”有效力這點大概各類案件的當事人也都知道。有些人離婚就是為了利用離婚帶來的真實的法律關係的變更,假的是向國家機關陳述的離婚理由,是自己的“另有所圖”罷了。如果離婚的狀態一直符合雙方的利益,“假離婚”是真是假對於當事人都不重要。只是有人還想回到過去,但對方卻在享受現在;有人希望它假,但又有人希望是真。也許一開始“假離婚”就是一方騙取對方換證的說辭,而利益矇蔽了雙眼的當事人已經忘記了法律的嚴肅性,忘記了世界萬物不斷變化的規律裡也包含著人心,最終只能大鬧堅稱離婚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只是如果事情回到當初,當事人在離婚協議中以夫妻感情破裂為名掩飾雙方私下達成的真實意圖,婚姻登記處一眼看出予以拒絕登記,想必他們也不樂意。真不真,只有當事人才知道。

說好的“假離婚”,怎麼不算數了?

還有一些人為了讓對方放心地在離婚協議上簽字,甚至還私下補充協議,約定滿足一定條件就復婚……就這約定,對方居然信了……難道對方反悔不復婚法院可以強制執行?

說好的“假離婚”,怎麼不算數了?

張某與李某結婚後育有一女,後因家事不和登記離婚,同時簽訂《離婚協議書》交由婚姻登記處備案。該《離婚協議書》約定雙方自願離婚;女兒由男方撫養,撫養費男方自行承擔。共同財產存款均分、房屋歸男方、汽車歸女方。此後,房子與汽車均作了所有權變更登記。

說好的“假離婚”,怎麼不算數了?

雙方在簽署前述《離婚協議書》的同時,簽訂了一份《協議》,內容為:因家事不和離婚,離婚後雙方會有半年觀察期,如家庭和睦,同時(女方)不再發生類似網聊等行為,可以復婚;女方可在原有房屋永久居住,男方不會帶女人進家,不準談戀愛;為了不影響孩子,雙方要和平共處;週末一起陪孩子。

說好的“假離婚”,怎麼不算數了?

半年後,女方自覺表現良好要求復婚遭拒。和最常見的劇情一樣,女方不依不饒認為離婚協議存在欺詐,要求復婚或重新分割財產。雖然雙方在簽訂上述《離婚協議書》的同時還簽訂了一份《協議》,約定“離婚後雙方會有半年觀察期,如家庭和睦,同時不再發生類似網聊等行為,可以復婚”可以推斷女方受男方所欺騙才同其前往辦理離婚手續並簽訂《離婚協議書》。但是,該《協議》約定了復婚的前提條件,雙方是否復婚存在不確定性。其實一開始就可以確定男方沒有復婚的誠意,夫妻不合,冷靜一下完全不需要用離婚的方式。

說好的“假離婚”,怎麼不算數了?

其實,不論是否另有所圖,既然想利用婚姻登記的法律效力,就該在登記前,先認識到萬一假戲真做的結果,按照真做的結果來演這場假戲,才不會人財兩空,抱怨人心不古、司法不公。不管離婚的利益多麼誘人,不管對方是否白字黑字約定復婚,簽署離婚協議的時候,請尊重它的效力,請想起巨大的利益往往伴隨巨大的風險。假戲真做或人財兩空,這就是簽字要準備好的代價和覺悟。

希望不管看過多少爾虞我詐的騙婚、騙離婚鬧劇,我們都還相信愛。因為在鬧劇裡錯的不是愛,是人。

說好的“假離婚”,怎麼不算數了?

(注:本微信中部分圖片來源於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任何涉及版權方面的問題,請及時與我們聯繫,我們將妥善處理!)

說好的“假離婚”,怎麼不算數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