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山紋身寶馬男如果不被砍死的話,以後會不會有更多無辜的人糟他毒手?如何看待這事?

佈局與潛伏


大快人心的事大家當然支持,只是在整個事件的過程中,騎自行車的大哥確實是無辜的,不管最後法院怎麼判,或多或少會給自行車大哥帶來不小的麻煩,這種混跡於江湖的毒瘤,勢必還有些狐朋狗友,在這種講所謂江湖義氣的道義裡,他們肯定還會想方設法的去找自行車大哥的麻煩,這也需要我們的社會,我們的法律更公平更全面的把這些後續隱患完全解決掉。

話說如果寶馬男最初沒有被砍死,甚至整個過程沒有失誤,那我們的自行車大哥結局可能更悲哀,兩種可能,要麼直接被寶馬男當場砍死,按他當時那個脾氣加上又喝了酒,完全有可能掌握不好這個度,而造成另外一出悲劇的發生。另外一個結果就是身受重傷,寶馬男跑掉,只能坐等警察的到來,成為一件普通的打架鬥毆案件,但這兩種結果無論哪一種,自行車大哥都會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

反觀整個事件過程,自行車大哥的處理方式也有欠妥,在對方第一次下車所做出的舉動也能判斷出對方是個什麼樣的人,又喝了酒,所謂忍一時風平浪靜,再對方從車上拿出刀的時候,他就該跑了,儘管自己佔理,但此時保護自己是最重要的,記下車牌,後面再報警,用正確的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至於寶馬男,出事是遲早的事,就算這次躲過去了,也會在後面的任性中被社會所取締,多行不義必自斃,那些所謂的社會大哥,江湖義氣都醒醒吧,法律揉不得半點沙子!


蝸牛的冥想


至於死者如果不死,將會有更多的人遭他傷害一說,是沒有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的,僅僅是抽象的想象。不具有事實客觀存在的肯定性,死者是以故意傷害電動車主為前題的,從視頻 爆料的情況看,應死者自食其果,死者明知那刀對對方會會造成死傷的後果,而事實實施了對對方侵害行為 ,改案不能以死者死了就免除應付的該案責任。視為電動車主故意傷害罪。刀本身就是銳器 ,是死者預先準備的 ,已構成故意預謀,隨時不分對象使用 ,與死者一貫本性有關。電動車主見對方跑了,以達到正當防衛的要求了,由於不解恨加力防衛造成過當。防衛不能看其一方傷勢輕重或死亡定性,也是不對的,雙方不是在亞運會奧運會的賽場上友誼第一比賽第二的原則。本案兩者沒有等級,沒有規則只有你死我活的較量。主要看行為人的行為定性,不以傷勢輕重定性。否則失去法律的公平公正了。我的看法我願意參與該案談看法


劉文一124


遭他毒手說不定,但有更多的人被他欺負,則是大概率事件,說不定,哪天你去崑山,招惹住他,被會被他毒打一頓!

為什麼這麼說呢?

因為,寶馬男的價值觀是畸形的,在他的心裡,還處於陳浩南那種江湖風氣中,現在是法制社會,腐朽的價值觀都被淘汰,但寶馬男沒有跟上時代的步伐,還處於人的本性中,弱肉強食的那種叢林法則中。為了表現這種法則,他身上全是紋身,車中常備傷害人的工具,他的交往理念也是哥們義氣那一套,”誰欺負咱,咱就收拾誰“!

他都沒想到,現在法律越來越完善,你只要有理,沒有敢欺負你,自會有人給你主持公道!

人的思維決定行動,寶馬男這樣想,也會這樣做

這是寶馬男的光輝歷程:

2001年7月因犯盜竊罪被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崑山市GA局處行政拘留五日;
2007年3月因犯敲詐勒索罪被本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
20059年月11日因犯故意毀壞財物罪被本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2011年3月24日釋放。
2014年5月13日,因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決定合併執行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

要想改變一個人耍橫鬥恨的性格,是很難的,必須經過重大變故,例如坐牢!

讓人驚訝的是,寶馬男經過了這麼多次的,重大變故,兇狠的性格還是一點沒改變,只能說,本性難移。所以,這種人我們還是離他遠點,多行不義必自斃,善惡終有報,天道好輪迴!

很快,這個時刻就來了,寶馬男終於有了自己的歸宿!


用技巧一改變人生


看了紋身男的履歷,這摩托男就是老天派來收他的,收之前還又給了紋身男機會(摩托男忍讓再三),看他能不能改邪歸正,結果是自作孽。能判摩托男死刑的只有老天爺了,其他人敢動摩托男,估計非死即殘。


arthur26


這種事情沒有如果,也不能假設。騎車男子不是俠客,更不是在替天行道。他也只是位無辜的受欺負者,讓寶馬車上一夥人拳打腳踢,騎車男選擇了忍讓,誰知道寶馬車上人拿出兇器,這才奪刀自衛,都不能說自衛,應該說自救,路上那麼多行人車輛都漠然地走開了,只能自己救自己,不是騎車男繼續追砍,是寶馬男叫囂回車上再拿兇器。所以說騎車男是自己救自己。


夜裡怕黑


是不是黑社會,看看中國裁判文書網



農夫無影拳


斬草除根,必須砍死,如果這次砍傷後,寶馬男勢必會報復,為了一點小事都能拿刀砍人,之前應該橫行霸道習慣了。這種人有可能是黑勢力,好人誰會車裡有刀具。同情騎自行車的,真是禍從天降。

有時候只能以暴制暴,心不狠站不穩。防衛過當估計要判幾年。但是比起日後的報復我覺得值。


文濤1014


不管無論如何都是防衛過當。

第一法大於情

第二如果寶馬男是你的家人呢?

這是兩個家庭的之間事情,寶馬男的孩子也十多歲了。

至於賠償,這個由於當事人是正當防衛,而且滋事著持刀行兇,這個可以免掉。

但是砍了那麼多刀,導致失血過多而死,這就是兩個概念。

法律可以酌情從輕處理,而不是不處理。

可以從事勞教,和心理疏導一段時間


你說北海沒有海


無論法院怎麼判,社會不應辜負白衣哥一一道義聲援於捐款,勿令白衣哥家人在精神上受到傷害和在經濟上受到損失。白衣哥出來後,建議原單位繼續聘用,同時希望通過原單位開立愛心賬戶,象許多人一樣,我想向白衣哥捐款,哪怕捐一分錢,人人行動起來也很可觀。


用戶3048027663761


這只是個假設!

即使紋身哥他作惡多端危害社會,稱霸一方,也不至死。要靠法律的宣判。

但還是希望電車男能按正當防衛處理!希望法能容情!否則之後無人敢對挑釁說不,都唯唯諾諾,助長不良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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