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暑到來,高溫津貼該發多少?
2011年,安徽省人社廳、衛生廳、安監局、總工會等就企業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發出通知。
規定:
企業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津貼標準為每人每工作日不低於10元。
目前,安徽省尚未出臺新的高溫津貼標準,因此執行的仍是上述政策。
上述政策簡言之即是:
1、室外工作,氣溫達到35℃及以上;
2、室內工作,但溫度沒有降到33℃(不含33℃)以下。
人社部門還特別強調,
不得因發放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
為勞動者提供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個人防護用品等,是用人單位的義務,並不能以此衝抵高溫津貼。
安徽商報融媒體新聞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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