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理中什么样的八字才是伤官见官?(上)

命理中什么样的八字才是伤官见官?(上)

初学命理时,知道一句“伤官见官,为祸百端,若非坐牢,也当伤残”。后用将这口诀用于实践当中,开始几次均收到应验。后来不知为何,这招就成了段誉的六脉神剑,时有不验。

只要以勤补拙,但苦钻命学典籍后,发现古人在伤官见官的问题上,论述比较杂乱,结论不甚一致。后来我找到了同好黄大陆先生文章,这里转来分享与大家。(篇幅有限,分三篇说。)

首先,是《渊海子平》与《三命通会》等书,一再强调“伤官务要伤尽,伤之不尽,官来乘旺,其祸不可尽言。”但是随后又将伤官分成金木水火土五种类型而言,说什么“火土伤官宜伤尽,金水伤官喜见官;木火伤官官要旺,土金官去反成官;唯有水木伤官格,财官两见始为欢。”这便与“伤官务要伤尽”的前文产生了矛盾,难道金水、木火与水木这三种伤官就都不要伤尽官星吗?难道那句“伤官务要伤尽”的话仅仅只适用于火土伤官与土金伤官吗?倘若作者真是此意,哪为何在“论伤官”一章中只说“如用伤官格,干支岁运都不要见官星,如见官星,谓之伤官见官,为祸百端”,而没有附加上诸如“除金水、木火、水木伤官之外”这样的限制条件呢?

命理中什么样的八字才是伤官见官?(上)

其次,是有的人还将伤官按日元分阴阳而论。《神峰通考·伤官十论》云:“甲木伤官寅午全,火明木秀利名坚,行运最怕财官旺,见戌行来阻寿元。”瞧,这种甲木日元的木火伤官就是“行运最怕财官旺”,而同样是木火伤官的乙木日元,却是“运逢官杀转为良”。同样是火土伤官,丙火日元则“如逢水运遭伤灭”,丁火日元却是“运逢印绶连官杀,唾手成家孰与俦”。同样是土金伤官,戊土日元则“柱中格畏木来侵”,己土日元却是“运逢官杀终身福”。同样是金水伤官,“庚日伤官喜见官”,辛日伤官却是“

见官见杀反为仇”。同样是水木伤官,壬水伤官喜见官,“癸水伤官怕见官”。

此外,还有《滴天髓》的另一种说法:“大率伤官有财,皆可见官,伤官无财,皆不可见官。又要看身强身弱,合财官印绶比肩不同方可。不必分金木水火土也。”意即伤官见官时,有财就可见,无财就不可见,不管是什么类型的伤官。

上述说法,或自相矛盾,或相互矛盾,哪对哪错,孰是孰非,既不见有人研究,也不见有谁评判。致使莘莘学子一见伤官见官,不是胡言乱语,便是如头遭棒击,眼前一黑,不辨东西。究竟引文中哪几句是子平他老人家的原话,哪几句是后人的续貂之论呢?由于子平书传承久远,书中误传误抄之处太多,我们也无从考证。唉,真是“伤官见官果难辨”啊。

命理中什么样的八字才是伤官见官?(上)

怎么办呢?在不知子平本意的情况下,我们只能这样推想:假若金水、木火、水木这三种伤官喜见官星,那么就该存在一种“伤官喜官格”或“伤官用官格”。但是查《渊海子平》内外36格,不见此格。再查《三命通会》数十格,也无此格局之名目。只是在《三命通会·论伤官》一章里有寥寥两句谈及过“伤官用官”的话题,原文是:“伤官用官,在年月必要剥官运,在日时不宜被伤,一见被伤,祸不可言。”意即官星在年月位置,就要大运伤尽此官星,而在日时位置则不可被伤,伤则祸不可言。这里一不分伤官五行,二不分日元阴阳,三不论日元旺衰,四不论有财无财,所论的仅仅是官星在八字中所处的位置,与上文几种伤官见官的说法毫无共同之处。《子平真诠》谈及此格时说:“有伤官用官者,他格不用,金水独宜,然要财印为辅,不可伤官并透。如戊申、甲子、庚午、丁丑,藏癸露丁,戊甲为辅,官又得禄,所以为丞相之格。若孤官无辅,或官伤并透,则发福不大矣。”看看,伤官用官的范围愈来愈小了,仅仅只适用于金水伤官!而且还要“财印相辅,不可伤官并透”。意即:尽管是金水伤官,都不能没有财印相辅,也不能让伤官与官星并透天干。这样七折八扣下来,那句“金水伤官喜见官”的话就只剩下不到一折啦。

再看书中所举的那个丞相命:戊申甲子庚午丁丑。申子合不冲午火官星,丁火坐下有丑土印星化官生身,根据有官先论官的取格法则,此命就是正常的官印格。大运为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一路上地支都有财印制化伤官,使伤官无法克官破格(伤官见官,妙入印财乃解),所以命主仕路腾达,贵为丞相。应当说,此命算不上什么“伤官用官格”。

命理中什么样的八字才是伤官见官?(上)

可见,在古典命籍中就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伤官喜官格”或“伤官用官格”。须知正官乃属善神,为十神中至尊之贵之神,位居六格之首,以一位为佳,多则降格,七杀混则破格,还要有财印相辅,且不可遭刑冲克合,如此娇贵之物,又怎能与如狼似虎的伤官为伍并组成一格呢?《子平真诠》为什么强调伤官用官非要有“财印相辅”不可呢?不就是因为财印能制化伤官,使其不能克害官星吗?只有先把伤官制化了,正官才能立足,这不是很明显的事情吗?既然伤官都需有财印相辅,这样不是构成伤官生财格就是构成伤官配印格,哪还有什么真正意义上的“伤官喜官格”或“伤官用官格”呢?难道不是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在《渊海子平》中找不到这种格局吗?

如果上述推想成立,即:不存在所谓的“伤官喜官格”或“伤官用官格”。但如果说,无论金木水火土伤官,都要伤尽官星,伤尽便是“大贵人”,伤不尽就会破格招灾。那么,又怎样解释有些八字伤官见了官星,即使没有财印相辅,但也有吉无凶的事实呢?窃认为,要弄清这个问题,先得弄清伤官伤尽的问题。

何谓“伤官伤尽”?《渊海子平·论伤官》云:“如用伤官格者,干支、岁运都不要见官星,如见官星,谓之伤官见官,为祸百端。”意即四柱干支与岁运都要不见一点官星,方谓之“伤官伤尽”。《三命通会》等书均持此说法。这种说法可靠吗?前贤之言,愚辈不敢妄判是非,我们下篇拿几个实例来看下。

(上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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