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檢察建議書延伸服務取得好效果

“歡迎檢察院對註冊會計師管理方面的問題提出建議,你們的建議我們經核實後會儘快落實,”黑龍江省註冊會計師協會工作人員握著辦案人的手誠懇的說。

2017年7月24日,松北區人民檢察院受理了哈爾濱市公安局松北分局提請審查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郭某涉嫌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一案,通過審查,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郭某以涉嫌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批准逮捕,目前此案已移送審查起訴。

案件承辦人徐秋燕檢察官在審查批捕時發現,郭某自己不是註冊會計師,而審計業務需要註冊會計師承辦,所以他僱了5名註冊會計師,每年分別支付5人人民幣8000元至15000元不等的費用。但這5名註冊會計師全都不在郭某開設的黑龍江龍威世紀會計師事務所實際工作,而是將註冊會計師證書及印章交給郭某用於出具審計報告,對這些審計報告的出具情況從不過問。

承辦檢察官諮詢了一些資深的審計人員、註冊會計師,又查閱了相關法律法規之後得出結論:這5名註冊會計師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第二十二條第四款“註冊會計師不得有下列行為: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行業務”的規定。具體哪個部門是註冊會計師的管理部門,能對他們進行處罰呢?因為這樣的案件平時不常見,所以承辦檢察官又諮詢了黑龍江省財政廳的相關部門,黑龍江省註冊會計師協會的負責人答覆由該協會對註冊會計師進行管理,這樣的行為應予以處理。

黑龍江省註冊會計師協會收到《檢察建議書》後,安排專人進行核實,給予5名註冊會計師註銷註冊、收回註冊會計師證書處理,並向各會計師事務所制發通報,要求各會計師事務所要引以為戒,開展自查,對不在事務所專職執業的註冊會計師主動到省註冊會計師協會辦理轉非手續,進一步規範行業行風。並於2017年8月將相關工作情況書面回覆給了松北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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