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法院失信曝光台」失信被执行人周金伟!欢迎大家举报!

「获嘉法院失信曝光台」失信被执行人周金伟!欢迎大家举报!

执行法院:获嘉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周金伟

身份证号:4107811986****3114

家庭地址:河南省卫辉市柳庄乡李进宝屯村

执行内容:原告获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诉被告周金伟行政非诉一案,获嘉县人民法院作出了(2018)豫0724行审163号行政裁定书,裁定,申请执行人获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周金伟作出的编号4107241004950775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准予强制执行。裁定生效后,被告周金伟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获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向获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征收罚款200元及加处罚款200元。获嘉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周金伟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止目前仍未履行。获嘉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周金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获嘉县人民法院举报。

(获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失信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73-4527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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