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泰州工作的朋友們注意了!
8月1日起,你的工資要漲了!
還有好多錢可以領!
最低工資標準將上調
據江蘇省人社廳最新消息,經江蘇省人民政府同意,從2018年8月1日起調整江蘇省最低工資標準。
調整後,月最低工資標準
一類地區2020元,增加130元,增長6.88%;
二類地區1830元,增加110元,增長6.4%;
三類地區1620元,增加100元,增長6.58%。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一類地區18.5元,增加1.5元,增長8.82%;
二類地區16.5元,增加1元,增長6.45%;
三類地區14.5元,增加1元,增長7.41%。
那麼問題來了,
泰州屬於幾類地區呢?
泰州市區(海陵區、高港區、姜堰區)屬於一類地區,那麼就意味著從2018年8月1日起,泰州市區的最低工資標準不能低於江蘇省一類地區標準2020元/月。
靖江市、興化市、泰興市屬於二類地區,那麼就意味著從2018年8月1日起,靖江市、興化市、泰興市的最低工資標準不能低於江蘇省二類地區標準1830元/月。
那麼,什麼是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項?
請繼續往下看↓↓↓
一、什麼是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二、注意事項
人社部門提醒,企業應在最低工資標準發佈後10日內將該標準向本單位全體勞動者公示。
須注意的是,下列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一是加班加點的工資;
二是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是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四是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企業,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也不得低於相應的最低工資標準。
同時要注意,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應按照小時計酬,並不得低於泰州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如果你認為自己工資遠高於最低標準,
自己就和這份榜單無關了的話,
那你就大錯特錯了。
其實最低工資標準
幾乎跟我們每個勞動者相關,
病假、帶薪休假、試用期工資 等等,
都跟最低工資標準緊密掛鉤!
最低工資上調
也就意味著這些錢也會跟著漲!
到手的加班費要漲
隨著最低工資的提高,加班工資的最低計算基數、社保費的最低計算基數也要提高。加班工資的計算至少應該以最低工資為基數計算,平時、休息日、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工資至少是最低工資標準按照小時或者天數折算後的1.5倍、2倍、3倍。
拿最低工資小夥伴的工資要漲
對於部分基層勞動者及銷售人員來說,如果最低工資標準沒有上調或上漲緩慢,也就意味著他們的到手工資,有可能也會原地不動或增長得特別慢,這也是最直接的影響。
帶薪假期間工資上漲
正常情況下,公司都會有一些帶薪假期,比如年假、病假、產假、工傷假等,如果你的基本工資是按照最低工資標準設定的話,那麼你休帶薪假的時候就只能拿最低工資,現在拿到的錢就可以多一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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