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涧西区支持双创放大招,多项真金白银奖励政策出台

日前,涧西区出台《涧西区加快首创之区建设促进重点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涧西区大力开展开放招商工作实施方案》,这是涧西区步入新时代推动开放招商工作的大手笔。

洛阳涧西区支持双创放大招,多项真金白银奖励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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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奖励

1、对于本地企业与外地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机构合作,引入外地先进装备制造及新材料、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电子商务、生物医药等先进产业化项目,以及科技、金融、文化、物流、旅游等现代服务业项目,项目实际投资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5%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对被市认定的制造业、科技服务、旅游、物流、现代农业等重点行业的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按照实际完成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对在涧西区注册的企业建设独立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平台年交易额首次达到2000万元时,按项目实际投资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补贴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从辖区国有大型企业分离出来的独立注册公司,按照投资额度的10%给予开办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5、新引进注册的大型商贸企业经营面积在3000—10000平方米的,开业后给予项目投资者20万元一次性奖励;经营面积在10000—30000平方米的,开业后给予项目投资者100万元一次性奖励;经营面积超出30000平方米以上的,开业后给予项目投资者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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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奖励

1、新注册的批发业企业,两年之内年营业额均达到2000万元的,自达到限额当年开始,每年年营业额正增长并高于全区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分别按其当年区级收入的50%,连续三年给予项目投资者奖励。

2、新注册的零售业企业,两年之内年营业额均达到500万元的,自达到限额当年开始,每年年营业额正增长并高于全区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分别按其当年区级收入的50%,连续三年给予项目投资者奖励。

3、新注册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包括科技服务、金融、物流等行业),两年之内年营业额均达到1000万元的,自达到限额当年开始,每年年营业额正增长并高于全区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分别按其当年区级收入的50%,连续三年给予项目投资者奖励。

4、新引进的文化旅游业企业,两年之内年营业额均达到500万元的,自达到限额当年开始,每年年营业额正增长并高于全区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分别按其当年区级收入的50%,连续三年给予项目投资者奖励。

5、从辖区国有大型企业分离出来的独立注册公司,从公司注册当年开始,前三年分别按当年区级收入的50%给予公司奖励。

6、新入驻涧西区的商务楼宇(专业园区)且年纳税额在5万元(含)以上的小微企业,连续三年分别按其当年区级收入的100%、80%、50%给予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7、规模(限额)以上企业(不含房地产企业)年营业额同比增幅达到15%以上的,按当年区级收入新增部分的50%给予奖励;年营业额同比增幅达到20%以上的,按当年区级收入新增部分的60%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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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资质奖励

1、对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奖励30万元;对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0万元。

2、对新获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和“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分两年每年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

3、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各类创新平台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的奖励。

4、企业新获得“民参军”军工四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认证、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的,每项给予10万元奖励。对之前已获得四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每证5万元奖励。

5、对于首次达到规上标准且通过统计部门认证的入库工业企业,当年总产值在2000—50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当年总产值在5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6、对于首次达到限额以上标准且通过统计部门认证的入库服务业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高于限额标准一倍入库的企业,给予6万元一次性奖励。

7、辖区企业(不含房地产企业)当年税收区级留成部分进行排名,非公企业(当年税收须保持正增长)奖励前五名,分别奖励20万元、16万元、12万元、8万元、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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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补贴

1、对“直通硅谷”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除获得大赛奖金外,在涧西落户转化的项目给予三年20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试验场地补贴,补贴标准为:一等奖40元/平方米,二等奖30元/平方米,三等奖20元/平方米。

2、新引进企业总部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照购房合同金额的1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且不超过其当年区级收入;租赁办公用房的,自其完成工商、税务登记并入驻办公起,三个年度内分年度按其办公用房租金的30%给予补贴,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且不超过其当年区级收入。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项补贴,享受补贴期间,办公用房不得空置或对外转租。

科研成果转化扶持奖励

1、对辖区内高校、科研院所、非职务发明人和涧西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的发明创造活动予以奖励。对国内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分别按照每件4000元、10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申请港、澳、台地区专利的参照执行。对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获得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1万元奖励。

2、凡在涧西区工业共享云服务平台上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技术服务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公共技术研发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科学仪器中心、分析测试中心、检验中心等创新平台,对外提供社会化服务,建立开放共享后补助机制,对共享科技资源的单位,给予年度服务业绩额10%的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对辖区内企业使用开放共享科研设施设备的,根据其年度使用费用给予10%的补助,最高补助20万元。

3、对区内引进转化先进技术和成果以及合作开发的项目,凭认定的技术转让合同、银行凭证和项目落地产生效益等相关证明,按照实际发生交易额的10%给予技术吸纳方(买方)奖励,每年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4、辖区销售收入或税收增速超过全区平均增速的规模(限额)以上企业,且能按照现行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真实准确报送本单位研发投入情况的,按照当年支出的研发费用较上年新增部分给予20%的补贴,最高100万元。

金融扶持奖励

1、对在境内外成功首发上市的后备企业,且募投资金80%以上投资于涧西区的,按照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的0.5%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2、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区财政给予补助30万元。挂牌企业通过定向增发、配股等股权类再融资,且募集资金80%以上用于区内募投项目的,按融资总额的1%给予奖励,奖励上限为50万元;对在中原股交中心挂牌交易板、展示板的企业,区财政分别给予15万元、2万元的补助。

人才激励政策

1、对年度区级贡献在5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幅达到20%以上的辖区企业,对董事长、总经理和企业核心技术骨干(由企业推荐)共3人,按照当年其个人对区级的直接贡献给予100%奖励。

2、对新引进的国内外高端领军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在涧西工作创业期间,连续三年发放每月5000元的生活补贴。

3、对新到涧西辖区企业就业且社保在涧西区的全日制博士,连续两年发放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

 洛阳国家大学科技园位于洛阳市涧西区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南部,处于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洛阳片区“双区核心”,总占地面积525亩,建筑面积60万平米,二期占地面积70亩,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产品包括企业总部、创意LOFT 、5A甲级写字楼,多级扶持的政策优势、得天独厚的的区位交通、形式多样的产品业态,使得该项目成为洛阳办公市场的领跑者。目前,二期项目即将交付使用,自贸区国际创新中心60-6000平米现房写字楼,恭迎企业入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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