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拒絕養老父,法官耐心促和解

贍養父母不僅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更是法律賦予每個人的義務,然而,現實社會中子女無視法律與道德不贍養父母的現象屢見不鮮。8月21日,河南省安陽市殷都區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贍養糾紛案件,通過執行法官耐心做工作,最終三位子女主動履行了贍養義務,一家人重歸於好。

子女拒絕養老父,法官耐心促和解

2017年申請人武某因為子女不盡贍養義務,將其三名子女告上了法庭,希望他們分攤贍養費用,經過法院審理,支持了老人的訴訟請求,判令三名子女每人每月各支付400元贍養費,判決生效後,武某的三位子女遲遲不履行贍養義務,並且對自己父親的生活不聞不問,武某無奈下只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考慮到贍養費糾紛不同於其他案件,被執行人與申請人之間有著不可割捨的親情關係,強制執行可能會事倍功半,同時可能對申請人與被執行人的親情造成無法修復的後果。於是執行法官將工作重點放在和解工作上,多次聯繫武某的子女,並進行約談。原來,三名被執行人的母親李某早逝,父親武某把他們拉扯大,年輕的時候武某脾氣不好,對子女過於嚴厲,而且他們總覺得父親偏心,處事不公,因此才與老父的矛盾越積越深。執行法官多次與他們談心談話,從傳統美德講到法律義務,再讓他們將心比心,在執行法官多次勸導下,三位被執行人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流下來悔恨的淚水,表示願意履行贍養老父的義務,該案順利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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