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拒绝养老父,法官耐心促和解

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律赋予每个人的义务,然而,现实社会中子女无视法律与道德不赡养父母的现象屡见不鲜。8月21日,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件,通过执行法官耐心做工作,最终三位子女主动履行了赡养义务,一家人重归于好。

子女拒绝养老父,法官耐心促和解

2017年申请人武某因为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将其三名子女告上了法庭,希望他们分摊赡养费用,经过法院审理,支持了老人的诉讼请求,判令三名子女每人每月各支付400元赡养费,判决生效后,武某的三位子女迟迟不履行赡养义务,并且对自己父亲的生活不闻不问,武某无奈下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考虑到赡养费纠纷不同于其他案件,被执行人与申请人之间有着不可割舍的亲情关系,强制执行可能会事倍功半,同时可能对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亲情造成无法修复的后果。于是执行法官将工作重点放在和解工作上,多次联系武某的子女,并进行约谈。原来,三名被执行人的母亲李某早逝,父亲武某把他们拉扯大,年轻的时候武某脾气不好,对子女过于严厉,而且他们总觉得父亲偏心,处事不公,因此才与老父的矛盾越积越深。执行法官多次与他们谈心谈话,从传统美德讲到法律义务,再让他们将心比心,在执行法官多次劝导下,三位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流下来悔恨的泪水,表示愿意履行赡养老父的义务,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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