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美國的貨物AMS 和ISF的那些關鍵注意事項你必須每項都記清

6.真實進出口商資料可不可以不給

按美國海關的規定是不可以的,而且海關對於CNEE的信息是查得很嚴的,如果正好被查到CNEE有問題,就得罰款。

船公司經常會要求貨代把進出口商的電話傳真甚至是聯繫人都放進AMS資料裡提供,但是美國和加拿大海關的規定里根本不需要提供電話傳真或是聯繫人,

只需要公司名稱,正確順序的地址和ZIP CODE。

7.AMS資料發送到美國會得到什麼結果

AMS的資料是通過使用美國海關指定的系統直接發送到海關數據庫中,由美國海關係統自動進行檢查及回覆,一般在發送後5-10分鐘後就會得到結果(加拿大ACI要等三四個小時),只要發送的AMS資料是完整的(不一定要求正確),馬上就會得到“OK”這個結果,這個“OK”代表這票AMS的貨上船沒有問題,沒有“OK”則不能上船。

2003年12月6日,美國海關開始要求SPECIAL BILL,也就是對船公司所發的MASTER BILL和AMS中的MASTER BILL NO進行匹配,兩個號碼一致就會得到“1Y”的結果,清關時AMS方面就沒有問題了,這個“1Y”只需要在船到美國靠港前得到就可以了。ACI略有不同,僅得到“06”的結果,除了會核對MBL NO,還會核對CCN CODE。

二.SF10+2 操作指南

1. 什麼是ISF10+2

ISF是進口安全申報(Importer Security Filing)的簡稱,ISF10+2: 美國國土安全局推出的《進口商安全中申報及承運人附加要求》規定進口商及承運人在取得進口許可證前,必須先向海關及邊境護局提交10項進口商安全申報資料及2項貨輪積載圖與貨櫃狀態信息。即我們說的10+2 ,也要在開船前24小時申報。

這是一項美國海關的新規定,要求進口商(收貨人)在裝船前24小時向美國海關進行貨物信息申報,由進口商提供的有10項申報內容,由船公司提供的有2項申報內容,所以稱為ISF 10+2。一般去美國的貨物要求ISF10+2,就是約束國外收貨人的,艙單裡要輸上12項信息。

ISF/10+2信息輸入的目的:蒐集更精準的反恐數據,除了讓美國海關更清楚買賣雙方交易的相關資料,並且能理清在貨物運送途中,供應鏈中的哪一些參與者正保管著貨物,以及掌控到貨物現行所在地;

該信息必須在貨物裝載上船或飛機前24小時前完成輸入。通過AMS 或ABI 系統將電子申報數據送入美國海關。在ISF 申報操作方面,進口商可以委託其信任的海外代理代為申報。

2.申報費用:

ISF如果沒有在上船前24小時完成輸入,則在後面的時間申報有一定幾率產生USD5000的罰款。 正常進口申報費:USD35/BILL;若產生更改,改單費USD40/次。都是針對美國航線的。

AMS主要是提單資料,ISF需要的資料會多很多。包括買家和賣家的資料都需要提供。雖然可以客戶自己填寫,但建議如果不熟悉的話,還是交由貨代填寫,畢竟錯了的話,會產生費用的,不要為了省一點錢,虧更多的錢了。

至於ISF 和 AMS申報的不同之處,簡單區分為:AMS 申報,主要是提單內的信息,貨代在申報時多能管控。而ISF申報主要是供應鏈上實體單位,部分信息在買方,部分信息在賣方,如何有效的整合這些信息,開始時期比較困難。

如果由貨代幫忙申報ISF,必須在定艙時,已收集到相關資料。而如果由進口商自己申報,在申報時必須與賣方溝通好一些信息。

關於ISF的處罰條例,也已經有了相應的要求。在2008年1月2號建議方案ISF的罰金是全部貨款總額,但到了2008年11月25號過渡時期正式條款改到每次違規,罰金五千美元,具體則是2010 年1月26日之後才開始處罰。

當然處罰要看實際情況,而且自2015年5月14日執行新規,開罰單無需再三警告,可以預見未來美國港口的相關方對罰金的執行力度應該會加強。

需要有以下幾點注意的:

1)ISF由誰發送?

兩種申報方式,一種是國外客戶自行申報,一種是船公司代理申報。

(1)國外客戶自行申報ISF (由進口商或進口商指定的貨代或報關行)

a、由發貨人把有關信息發給其國外客戶,由國外客戶自行申報ISF。

b、申報之前,國外客戶必須出具《自行申報保函》給船公司。

c、國外客戶申報成功後提供申報ISF成功回執給船公司。

(2)船公司代理申報ISF

貨代在收到訂艙委託書或訂艙後,要求國外客戶儘快出具《POWER OF ATTORNEY》和《Importer Security Filing / ISF Requirements》,

貨代收集好ISF的所有資料後交給船公司(船公司一般要求在船開72小時前提供所有資料)。船公司在裝船前24小時向美國海關進行貨物信息申報。

(a)《POWER OF ATTORNEY》填寫要求:填寫國外客戶的名稱和地址、所屬國家、授權委託書的有效期,客戶簽字及公司蓋章。

(b)《Importer Security Filing / ISF Requirements》填寫要求:

第一條填寫發貨工廠/製造商公司(Manufacturer)全稱和詳細地址。

第二條填寫真正的賣家公司(Seller)全稱(與AMS發貨人資料一致)和詳細地址。

(注:第一條和第二條一般都填寫工廠的信息)

第三條填寫真正的買家(Buyer,與AMS收貨人資料一致)的名稱和詳細地址。

第四條填寫貨物送達的公司(Ship to,與AMS收貨人資料一致)的名稱和詳細地址。

(注:第三條和第四條一般都填寫買家的信息)

第七條填寫國外客戶(收貨人)的海關登記號(Importer of record number)

第八條填寫收貨人的美國保稅號碼( Consignee number)

(注:第七條和第八條均填寫以下三種號中的一個號碼:IRS#(稅務登記號)/EIN#(僱主識別號碼)/ SSN#(社會安全號)

此號碼必須在美國海關備案過,而且要買ISF的保險(即BOND NO.)。

第九條填寫所有貨品的原產地(Country of origin of the goods)

第十條填寫商品名稱(Article Name)和美國海關6-10位的商品編碼(HTSUS/HTS/HS CODE)。

除DDU/DDP 為中國方申報,其他條款如(CIF, FOB,CFR)都是由國外收貨人申報,但是 10+2裡面的部分內容要求發貨人提供給收貨人。

目前,AMS和 10+2 的申報越來越嚴重,如果未及時申報或晚報,將有可能面臨USD5000/票的罰款,且有3年的追追訴期,所以,對於出口美國的貨物,務必做到及時申報AMS和10+2

2)ISF如何發送? a) 現有AMS系統 b) 美國海關ABI 關稅系統

3)發送時間:和AMS一樣, 必須在登船24小時前發送

4)修改截止時間: 必須在船到港24小時前做完最後修改

3. ISF申報即 “10+2 新規”的主要內容,如下:

“10+2” 裡提到的“2”,是對船公司的申報要求。

1).船運裝載位置計劃資料(VESSEL STOW PLAN)

2).裝載貨櫃的狀況訊息(CONTAINER STATUS MESSAGE)

“10+2”裡的“10”,就是要求登船前二十四小時再增加申報10個新的信息單元。

1).工廠的公司名稱和地址 Manufacturer name and address

2).賣方的公司名稱和地址 Seller name and address

3).買方的公司名稱和地址 Buyer name and address

4).貨物送達的公司名稱和地址 Ship to name and address

5).進口商的海關登記號 Importer of record number

6).收貨人的美國保稅號碼 Consignee number

7).所有貨品的原產地 Country of origin of the goods

8).海關關稅編號(六碼) Harmonized Tariff Schedule No. 6 digit

9).貨櫃的裝櫃地址 Container stuffing location

10).拼箱的公司名稱和地址 Consolidator name and address

三.AMS 與ISF的異同點

共同點:都是美國海關針對進口貨物的一種控制手段

不同點: AMS 申報,主要是提單內的信息,貨代在申報時多能掌控。

ISF 申報, 主要是供應鏈上實體單位,部分信息在買方,部分信息在賣方,

注意那些經常出問題的事項:

ISF和AMS的發貨人和收貨人都可以寫代理商、中間商,不必一定要寫工廠,與提單上顯示的一致。

ISF上有具體的製造商信息,這個要與客戶確認是否要填寫準確的生產廠家信息。

我們就是外貿公司直接出口的,就是收貨人在AMS和ISF中差了一個單詞,結果出問題了!!!

ISF和AMS信息上的收貨人都要保持一致的!!!

通常將美國港口按地理位置劃分為美西和美東。

四.外貿小知識:美國主要港口有:

1.美西基本港: LOS ANGELES 洛杉磯 LONG BEACH長灘 SEATTLE,WA西雅圖 OAKLAND奧克蘭

2.美東基本港: NEW YORK紐約 SAVANNAH薩凡納 MIAMI邁阿密 HOUSTON休斯敦 NORFOLK諾福克 JACKSONVILLE傑克遜維爾 CHARLESTON查爾斯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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