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後 非本人機動車交通違法可「自助處理」

今日中午時分,烈日炎炎,成都一交警分局門前,排隊長龍延續100多米。

9月1日後 非本人機動車交通違法可“自助處理”

9月1日後 非本人機動車交通違法可“自助處理”

從9月1日起實施的機動車需提前綁定駕駛證才能處理違法只有一種情況,即通過便民渠道(如郵政、銀行等)處理非本人車輛的記分電子眼時;而9月1日後到公安窗口處理電子眼和以前一樣。

9月1日後 非本人機動車交通違法可“自助處理”

駕駛員可以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備案非本人個人名下小型汽車,或者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門業務窗口備案非本人機動車。允許一名駕駛員同時備案任意3輛非本人小型汽車。被備案小型汽車的所有人可以不是公安部交管服務互聯網平臺註冊用戶。

9月1日後 非本人機動車交通違法可“自助處理”

通過改進後的公安部交管服務互聯網平臺(www.122.gov.cn)處理的本人機動車交通違法,需同時滿足以下情形:一是由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二是單條罰款金額不超過200元;三是待處理違法行為的記分分值與駕駛人當前累積記分分值之和未達到12分。在滿足上述條件基礎上,駕駛人還可以在平臺自助處理非本人機動車的無記分交通違法,或者處理備案機動車在備案後發生的有記分交通違法。此外,對交通警察現場作出的簡易程序處罰,駕駛人也可以通過公安部交管服務互聯網平臺繳納罰款。

處理不計分電子眼,不用綁定車輛

如果是不記分的電子眼,比如罰款150元不記分的亂停放,則不用綁定依然能通過郵政儲蓄銀行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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