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也听不到小岳岳的“新五环之歌”了,这次他真的摊上大事了

再也听不到小岳岳的“新五环之歌”了,这次他真的摊上大事了

最近岳云鹏又摊上大事了,“新五环之歌”侵权,原告要求岳云鹏及其广告制作人赔偿五十多万元。

由于认为“美团”的歌曲“新五环之歌”侵犯了“牡丹之歌”,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岳云鹏及涉及此案的公司都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近日,海淀法院接受了案件。

再也听不到小岳岳的“新五环之歌”了,这次他真的摊上大事了

原告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声称其为电影“红牡丹”主题曲“牡丹之歌”的版权持有人。这部作品曾于1989年获得中国金唱片奖。经过30年的演唱,它已成为流行的经典歌曲。

2018年4月,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现演员岳云鹏擅自改编了“牡丹之歌”的歌词,创作了“新五环之歌”并出版,还制作了广告,并被推广。

原告认为,三名被告追求商业利益,共同侵犯了改变音乐作品的权利。特别是岳云鹏多次重组歌曲牡丹并长期用于商业目的,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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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电影“红牡丹”于1980年拍摄。歌曲“牡丹”的歌词是由着名词作家乔羽撰写的。歌手是蒋大伟。在相声表演中,岳云鹏七年多以前将其改编成一首调皮的“五环之歌”。它被用于相声“学歌曲”和其他场合,也用于“快乐喜剧人”的舞台,受到观众的欢迎。但是之前没有版权纠纷。

然而,新五环之歌的歌词鲜明,歌词与原作不同,一些媒体在2016年报道称,“新五环之歌”是岳云鹏与美团之间的跨界合作,这首歌一上线就被很多网友“围观”。目前,他正在积极联系美团。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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