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藩曾是一個「月光族」

曾國藩曾是一個“月光族”

圖/晚清名臣曾國藩

從《曾國藩家書》中發現一個奇怪的現象,他不惑之年官居二品時,還是羅鍋上樹——錢缺,家庭開支捉襟見肘,月月見底,手頭拮据,並且還欠了一屁股的外債,這在“一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的清代倒是有點另類。這裡不妨分析一下欠債背後的真相。

曾國藩不惑之年時,可以稱得上一個名副其實的債奴,就是想回老家看看老母親,也是因為手頭較緊而未成行。道光三十年(1850年)時他40歲,在寫給家人的信中稱:“餘自去歲以來,日日想歸省親,所以不能者,一則京賬將近一千,歸家途費,又需數百,甚難措辦。”從這裡可以看出,當時是一分錢急死英雄漢,曾國藩為難之窘情,不堪言表。探一次家就這麼難,常回家看看更是南柯一夢。

那麼,他所欠的近千兩外債與他的俸祿相比究竟有多大差距呢?這要從清代俸制中尋找答案。當時,文官京員的正俸有俸銀和俸米,正俸按品支給,二品官歲俸銀155兩、祿米77石5鬥。如果去掉吃的不說,單從花的看,他6年的歲俸才只有930兩,身為正二品侍郎的他,就是一分錢不花,也要等6年之久才能償還揹負的沉重債務,這對人到中年的他來說,是多麼地丟人和難堪。

雖然他已是禮部右侍郎兼署兵部左侍郎,可高官並沒有給他減壓,這些債務依然像一座大山一樣壓得他喘不過氣來,可以說,他的不惑之年是在生活窘境中度過的。咸豐二年(1852年)他42歲,得母訃聞,回籍奔喪,他在家書中說:“我出京時,將一切家事,面託毛寄雲年伯,均蒙慨許。此時遭此大變,爾往叩求寄雲伯籌劃一切,必能俯允。現在京寓銀錢,分毫無出,家眷回南路費,人口太多,計須四五百金,求寄雲年伯張羅。”老母親去世了,回家弔孝時,口袋裡一分錢也拿不出來,置辦喪事還要求別人幫忙,他似乎已到了砸鍋賣鐵、舉步維艱的地步了。

回家奔喪途中,他在九江耽擱兩日,收到江西省城奠金(份子錢)1000兩,手握沉甸甸的銀子,第一支出慾望就是還債,他拿出300兩託人捎回京城還債,剩下700兩,以200餘兩在省城還賬,帶400餘兩至家辦葬事。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當時他的腦子裡就只剩下兩個字:還債。

不管怎麼說,曾國藩身為清朝京城高官而債臺高築,總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件,到底是什麼原因迫使他走到如此無奈的境地?他的俸銀到底都花在什麼地方了?是揮霍,是被盜,是丟失,還是偷偷給了二奶?這一連串的問題讓懷疑的人思考。那麼,造成他家庭財政出現嚴重赤字的真正原因是什麼呢?

清代的工資發放,始終奉行的是一條低薪養官的原則,清朝文官的正俸標準不算高,如果僅僅依靠正俸,文官的生活不可能達到與其地位相適應的程度。當時也是物價漲得比鬍子長得還快,工資漲得比眉毛長得還慢,曾國藩身為朝廷高官,和許多人一樣,其薪情與待遇相比,是存在很大的剪刀差的。

帶著一家老小回家一趟就需要四五百兩銀子,相當於他三年的俸銀,這種支出的懸殊,很容易讓人想象當時的工資標準是多麼地不足為外人道。工資低,薪情差,是他家庭經濟困難的原始根源,這一現象也從清代薪俸制度得到了有力的印證。為了解決官員工資低的問題,朝廷也是絞盡腦汁,多設名目,予以彌補,為在京各部院的大小經制文員加發恩俸,另有公費、役食等,但這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官員收入低的現實問題。

俗話說得好,馬無夜草不肥,人無外快不富。以曾國藩當時的官場位置和家庭經濟狀況,完全有條件向他的老前輩和珅學兩招兒,從別人身上刮幾個活錢兒花花,他為何要強忍慾望而作弄自己呢?這就不得不提到他的高雅之處。曾國藩曾說:“淡泊二字最好,淡,恬淡也;泊,安泊也。恬淡安泊,無他妄念也。此心多少快活!而趨炎附勢,蠅頭微利,則心智日益蹉跎也。”他認為:“亂世之名,以少取為貴。”人生在世,世態發展皆在混亂之中,何謂富,何謂福,都是很難說清楚的,所以人生少取為好。這種崇尚淡泊的人生志趣,也使人們幾乎不能從古籍中看到任何曾國潘貪贓枉法、收受賄賂的影子。

曾國藩一生勤儉自持是出了名的,他不但在家書中訓誡幾個弟弟做到,自己首先帶頭做到。在朝為官幾十年,他沒有像其他官員一樣染上官宦習氣,平日的飲食起居,一直遵守著寒素的家風。這種“常在河邊走,就是不溼鞋”的人,在清代是寥寥無幾的,用民間俗語說,他是一個不會混世的主兒。相傳曾國藩為官30年著布衣布襪,30歲時曾制天青緞馬褂一件,家居不輕著,唯遇慶賀及新年時一著之,故藏之30年,衣猶如新。他每日吃飯,以一葷為主,有客略增之,時人稱其為“一品”宰相。他要花錢,又沒錢,想有錢,又不貪,剩下的只要兩條路可走:一是節儉,二是舉債。節儉是一貫躬行的,借錢當然也是家常便飯。

他月月花光薪俸、家裡債臺高築的一個最關鍵原因,是他的薪情差、不想貪、反哺家、應酬多。不惑之年的他,上有老,下有小,中間還有四個弟弟。作為兒子,他是孝順的,他每年都要從京城給家裡的父母寄去很多生活用品,從衣服、耳帽到阿膠、膏藥、高麗參等,無所不有。作為長兄,他是如父的,對幾個弟弟關懷備至,不但在學習上幫忙和指導,而且大多數學費和生活費也是出自他之手,這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另外,官場的應酬,家族的婚喪嫁娶,父母的生日酒席,都是曾家財政開支的重大壓力,可所有這些又是他樂於辦的事。手頭緊時向外借些銀子,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曾國藩也是一個債權人,外人也欠他的錢,從他家書中看,將近千金,如果把這筆大賬收回來,是可以抵上他的負債的。那麼,他在自身難保的情況下,為何不及時收回外賬用以彌補財政赤字呢?這在他的家書中可以看到他樂善好施的另一面。他在家書中說:“凡有借我錢者,皆光景甚窘之人,此時我雖窘迫,亦不必向人索取。”他沒錢,還有人比他更窮,不是不想收,而是不忍心收,這就是他不願意收賬的直接原因。不收欠賬,外債怎還?說出來令人難以置信,他把還債的希望寄託在外人的奠金上,“有一兩,即以一兩還債,有一錢,即以一錢還債”,如果沒有什麼外來錢,只得等他節衣縮食積攢夠後再還了。

咸豐二年(1852年)以後,在曾國藩的家書中已很少再提到借錢的事了,主要的原因是,曾國荃等幾個弟弟都已長大成人,事業有成,家裡光景日益看好,他不需要再為錢的事發愁了。

不惑之年的曾國藩,雖居高位,但債臺高築,深究其因,不得不讓人重新認識一下這個“曾剃頭”,他雖然有殺人如麻的可惡之處,但也有高雅脫俗的為人之道,他節衣縮食為自己,樂善好施想別人,這也許是他可愛的另一面吧。對於曾國藩這個人,毛澤東的“獨服”、蔣介石的推崇,除了其治國之策外,應該還暗藏崇尚他的處世之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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