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山被砍寶馬紋身男之前有敲詐前科,在非機動車道撞電動車主,是否欲行「敲詐」呢?

逗趣兔老大


本案在防衛過當和故意傷害的立論點有著重大的紕漏,那就是單純以寶馬男意外脫刀倉促“逃跑”來判定寶馬男沒有繼續傷害他人的企圖和能力。 1、法律上並沒有定義逃跑就是沒有繼續攻擊能力和可能,寶馬男也沒有明確的表達不再攻擊電車男。2、不能把瞬間的轉身看做是逃跑或放棄傷害他人,是逃跑還是臨時逃脫?並不確定。3、逃脫也是攻擊能力的一種表現,以退為進,以守為攻,出其不意,攻其不備,也是最長用的攻擊手段,正所謂”抽身拔刀“。4、不能確定為逃跑是不是在尋找新的武器,如果寶馬男身上藏有短刀,在車裡藏有武器,從地上拾起一塊石頭,開車撞人,隨時可以致電車男於死地,因此這時還不能判定寶馬男已放棄繼續侵害的企圖,這時的脫逃還不能做為停止攻擊的要件。5、持刀傷人已經不是一般的鬥毆行為,寶馬男是要致人於死地的,雖然寶馬男也已被砍了一刀,但在雙方精神高度緊張的狀態下,加之天黑時分,雙方都不知傷勢的輕重情況,只要寶馬男能動,電車男隨時都有生命危險。6、身後的兩位寶馬男同夥,隨時可能對電車男發動攻擊或助攻,使電車男腹背受敵,以寡敵眾,對電車男生命構成威脅,這也是不可忽視的寶馬男的一種潛在攻擊能力。7、不能忽視現場的語言交流和前面對電車男的傷害情況以及寶馬男的攻擊性質,決定著防衛程度。如果是一般口角衝突,打到在地就可以了。持刀傷人已經從一般治安案件轉變為行兇傷人的刑事案件,對待持刀兇徒,必須使其沒有任何可能的活動能力,否則,打虎不死必傷人。8、要知道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只是一個概念,定性不定量,案件性質的轉變決定著防衛程度和方式的轉變,那就是採取及時而有效措施和手段,阻止犯罪的繼續發生,以保護受害人不被受到繼續傷害為首要目標,並不是保護犯罪分子為首要目標的(既,保證受害人的安全是首要前提)。防衛本身就是一種受害人臨場預判採取的預防措施和手段,在不能完全確定侵害已經被終止,防衛人不會再受到侵害時(危害沒有完全解除之前)的防衛行為仍屬於正當防衛。9、正當防衛就是在案發中不確定情況下才進行的,防衛過當是案發後需要在案發中能夠確定(防衛人在案發中也能明確)的條件下才能判定的,不能以案發進行中的不確定條件來做為判定防衛過當要件。防衛不可能等到侵害發生後再去防衛。10、防衛法為了充分保護受害人,考慮到各種案發的複雜性,以及不同受害人的應急能力,沒有做各種過多的機械性的規定。各界法律人士也應站在保護受害人的原則上,掌握、理解和靈活運用。11、防衛是自救或救他的一種行為,不是隻有逃跑這一種形式,對攻擊者進行反擊、打擊、使攻擊者喪失攻擊能力也是防衛形式。在美國是慎判防衛過當,大多數判為正當防衛,就是要最大限度的保護受害者的人身安全,最大程度上制止和打擊犯罪。所以美國人一般不敢輕易招惹他人,惹是生非。中國百姓也是說誰先動手誰沒理,誰先鬥毆升級誰沒理。12、搏鬥中停止攻擊要由攻擊者首先明確表示,攻擊者若要防止被防衛者過度傷害,不是逃跑,而是必須立即放下所有傷人器械,五體伏地,要明確向防衛者表示自己停止一切對防衛者的攻擊行為(在中國這叫”告饒“),否則受害人會認為傷害者仍有攻擊的企圖和行為,很有可能受到防衛者的無責傷害。美國人一般是趴伏在地,雙手抱頭,明確說明自己停止一切對被傷害人的攻擊行為。這樣,即使是警察也不得再對其犯罪嫌疑人進行傷害。哎,,,為什麼中國的法律幽深莫測,晦澀難懂,它就像一個幽靈徘徊在你的身邊,但你卻永遠也抓不住。法官、律師就像玄學大師,手執天書,解讀你的命運與人生。


太陽島165567255


這個劉海龍是我們慶陽鎮原縣人,而且還是我同事的同學,聽說在學校就是壞的讓人髮指的那種,出去在外面裝逼丟人現眼,最主要的是把小命玩沒了,真是活該如此呀,我個人認為受害者不是他劉海龍,真正的受害者是白衣男,人家好好的過著正常而平淡的生活招你還是惹你了,本該平靜的生活就是因為這個社會敗類不斷挑釁引起的,雖然殺死的是我的同鄉,但是我同情的是白衣男,如果法官能判白衣男正當防衛我還是很支持的,個人認為不存在防衛過當。


大風歌171367185


很高興這次邀請,我不認為這是敲詐,這是挑事。第一點:寶馬男汽車裡攜帶管制刀具屬於違法行為,除少數名族外。

第二點:事發引端:白衣男正常騎行電動車於非機動車道行駛,寶馬男穿梭非機動車道試圖超越白衣男,下車引發的血腥事件。

第三點:寶馬男夥同三個欺負白衣男,寶馬男後又去車裡拿出刀具對白衣男進恐嚇、亂砍。(這已經形成故意傷害罪)

第四點:雙方搏鬥期間,寶馬男手拿刀具脫落地上,白衣男為了性命,跑去撿奪刀具對寶馬男進行反擊。(屬於正當防衛)

第四點:當白衣男對寶馬男已經砍了幾刀之後,寶馬男見狀情況不妙,試圖逃跑,被白衣男追上最終砍死寶馬男。(白衣男此時頭腦已經忘了一切,帶著怒氣,正當防衛有點太過)

經上述分析,寶馬男夥同的兩個朋友,在現場也沒怎麼制止此次殘忍行為,有過失責任。

本人認為,白衣男正當防衛做的不錯,遇到生命之危時,勇於趕跟寶馬男搏鬥。搏鬥期間已致寶馬男受傷,白衣男不應該繼續追砍。我希望法律會做出公平裁判,謝謝!


IC圖說事


這個假設沒有證據,也許只有死去的寶馬紋身男才能給出答案,或者在車上的男女。當然了,就算真的是欲行“敲詐”,也不會有人說出來的,畢竟那是一丘之貉。

我們現在只能當寶馬紋身男欲裝逼,被真”逼”反殺了!

最後,希望電動車主為正當防衛,無罪釋放!



逗趣兔老大


紋身男故然是咎由自取,但罪不致死。白衣男明顯防衛過當,而且兇殘到無以復加,對生命沒有一點敬畏之心。哪有這樣的防衛法律。紋身男拿刀也只是虛幌幾下,釆取威脅手段,如果是真砍人,早就砍了。而白衣男奪刀之後追殺七刀,刀刀見骨,不死不罷手。這是正當防衛嗎?如果是在其肚子上捅一刀之後就罷手,那正當防衛還說得過去。你此時手中有刀,而紋身男已是空手,還被捅了一刀,對任何人都不構成生命威脅了。白衣男又繼續連砍六刀。致人死亡白衣男本來佔理,現變成違法了矛盾是轉化的,不奇怪。😌😌


A__凱文333


大家進入了一個思維誤區,,很多案件表明,正當防衛主要是跑,,紋身男是社會人,前科多,對這個知識,他是知道的。那麼,紋身男在搶刀過程中,被刀弄傷,在他看來,不代表白衣男來真的,只是誤傷,所以才有起身去搶武器的動作,而白衣男雖然在他倒地的時候砍了一刀,但是馬上後退,證實了紋身男的想法。這時紋身男搶刀的時候被正面砍一刀,是白衣男表示自己捍衛武器的決心,紋身男也瞭解了,知道刀是要不回來了,所以把刀套也扔了。。直接去寶馬車裡拿新武器。。那麼問題來了,既然都在要求白衣男正當防衛的動作是否合理,那麼紋身男服軟,不再抵抗需要做出什麼動作,應該是跪地求饒,或者直接抱頭,相信如果紋身男這樣做了,白衣男也不會繼續追砍了,可是紋身男並沒有。。。法律一直強調,弱勢的一方應該跑,那麼當紋身男失去武器,並且被砍傷後為什麼不和他朋友一樣,按照他朋友逃跑的路線逃竄呢???事實很清楚,他沒有放棄抵抗。往回跑,只是放棄了那把刀而已


超越通訊811


正常情況下,機動車跨越實線在自行車道上撞到非機動車,車主都會慌得一B,私了會被漫天要價,報警被處罰不說,仍然要賠償,但是,花臂男仍然可以,牛B到下車砍人,可見平日的處事原則和蠻橫作風,只能說,不作,怎麼會死,但是作死了,還真是皆大歡喜


天天加班342


我說說個人觀點,有是肯定有那麼一丁點的想法,因為有前科,又是敲詐的前科 所以多少有一點吧。



然後寶馬男以後的舉動應該沒有敲詐嫌疑了,完全是出於氣憤和麵子問題,因為這樣的話可以讓自己女人死心塌地的!


I壞人


有沒有酒駕或醉駕未知,但攜帶砍刀,結夥砍殺他人,違規行車,曾多次違法侵佔他人利益住監,最後因行兇而死大家說怪誰?我覺得白衣男倒是挺無辜的,好不容易下班了,做一個守法公民規規矩矩的行駛在自己該走的路上,差點被不安分圖騰男越線而撞,(圖騰男是有勢力的)小弟先下來開道表現,女隨從也下來協助,後又下來一位,最後圖騰男脾氣不好還是沒按耐住……下車(帶股殺氣),目測一下白衣男覺得可以展示威力後拳打腳踢,之後白衣男沒還手,覺得還可以繼續更高一層樹立自己的威嚴(從此以後自己可能就是道上的一個傳奇了),去車裡拿了把砍刀,嚯嚯嚯嚯……白衣男身中數刀後無意間把刀打掉了,圖騰男愣了,白衣男大步邁向砍刀,一把搶走了砍刀,這一刻圖騰男心亂了,小碎步沒躲了,捱了兩刀,完全熊了,回合後還是倒下了沒再醒來,最後圖騰男確實紅遍了大江南北成為了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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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視頻上看,紋身男不像是為了敲詐,倒是想違規從自行車道超車右轉彎(因紅燈,前面被一輛直行的大巴車攔住了),剛好電瓶車男在非機動車道上擋住了他們的寶馬車,然後寶馬男幾次去碰撞電瓶車,估計還不停按喇叭了,那電瓶車男覺得自己沒錯,寶馬車也不應該開進非機動車車道,所以沒有讓道,才惹火了車上的那幾個惡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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