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皮卡車車主威脅將槍殺Uber司機後反被射殺,警方稱是完美的正當防衛,你怎麼看?

汪貴顯


前不久剛剛發生的崑山寶馬男持刀砍人被電瓶車主反殺一案備受關注,人們除了對寶馬男惡有惡報大快人心,更為關心的是電瓶車主是否構成正當防衛,並由此引發了關於正當防衛的全民大討論。


雖然民眾一邊倒地支持電瓶車主構成正當防衛,但是也有不少法律人士認為電瓶車主構成故意傷害,比如北京亞太律師事務所周保民律師。

電瓶車主的最終命運還未被法庭裁斷,但在美國也發生了一起類似案件。一名uber 司機載著一名女客送她回家,一個叫做傑森·博克的男子以為車上是自己的女友,就開車追了上去。博克駕駛的福特F-150型追上優步,迫使uber 司機停車,威脅他自己有手槍並把手伸向後腰帶做出掏槍動作(事後證明後腰沒有手槍只有手機)。


然而uber 司機對博克的殺人威脅信以為真,他搶先一步掏出手槍將博克反殺。事後,uber 司機從容不迫地開車送客,並在途中又淡定地接了一單。因為他心裡明白,自己屬於正當防衛,不會負法律責任的。時候證明,警方確實認為他構成正當防衛,不會對他採取任何強制措施。

可以看出,美國人對自己的司法體系具有極高的認同感。

隨後,警方查明博克的犯罪史包括因嚴重毆打、入室盜竊和毒品指控而被捕,他還被吊銷了執照。看來他的履歷和崑山寶馬男如出一轍啊!

在美國正當防衛的成立條件比較寬鬆,只要有合理理由認為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就可以展開防衛行為。比如,曾經一名日本留學生在深更半夜迷路了,準備去一家民宅問路,但屋主人認為他非法闖入自己領地就開槍將其射殺,最後也被認定為正當防衛。

在本案中,雖然博克是嚇唬uber 司機,但他有理由相信博克是玩真的,所以搶先一步將其反殺構成正當防衛。也因此,美國人民和司法機關都認為uber 司機非但無罪,還應當受到嘉獎。

我也希望崑山寶馬男被反殺案,能在一定程度上推動我國正當防衛的完善。這樣的話,龍哥也算死得其所了。


冰焰


近日“崑山龍哥”事件刷爆朋友圈,引發輿論譁然,就在兩三天前,8月28日,美國佛羅里達州也發生一起類似事件。不同的是,警方與民眾的反應如出一轍。

警方認為,這起美國版的 “崑山龍哥”事件 是一起“完美”、“經典”的正當防衛案,人人有權保護自己,這正是法律存在的目的。

上圖中左為Uber司機,右為皮卡司機

據行車記錄儀,Uber司機羅伯特凌晨載客,途中被一輛皮卡逼停。皮卡司機聲稱:我有手槍,你想我TMD的打死你嗎? 然而話音剛落,就在他走出行車記錄儀的範圍時,一聲槍響。原來,Uber司機率先開槍,擊中對方胸部,只留下受了驚嚇的女乘客一聲:Oh, my god!

Uber司機立即報警,並下車給皮卡司機做心肺復甦,然而,皮卡司機已死。

據警方調查,皮卡司機今年34歲,之前與女友吵架,眼看女友去了酒吧,又看到酒吧門口停著一輛Uber,猜著女友上了這輛車,就追了上去。事實上,車上的並不是他女友,而是他女友好心地讓另一名喝醉的乘客先走。

隨後網友人肉出皮卡司機,是一名理髮師,曾多次犯有前科,包括毆打重罪,這一點跟“崑山龍哥”很相似。

Uber司機羅伯特呢,也不是個一般人,剛剛在警察學院培訓完,除了開Uber,還兼職保安。他不但有合法的持槍證,還有隱秘持槍證。據佛州法律,Uber司機在守法的情況下,攜槍合法。

事後接受採訪時,羅伯特稱自己並不想射殺,只是不想喪命。

伯羅特說:“擁有隱藏持槍證的人,沒有人會想使用他們的槍支。他們的槍,只是用來自保的,以防萬一。”

新聞發佈會上,警長賈德手持皮卡男的照片說;"好人會帶槍,他們會開槍打你。許多人,就那麼死了,別去惹別人。"並幽默地感謝死者的合作,事先以書面形式(手機短信)提供其犯罪動機,有助於羅伯特創造一個完美的正當防衛案例。

警長稱: 這完全就是合理的兇殺案,你有權保護自己,這是一個典型的正當防衛案,這是法律存在的目的。

律師也說:他不僅沒有違法,而且在道德層面還值得嘉許,因為他不僅保護了自己,還保護了車內乘客。


方立在加州


這件事是這樣的,皮卡車車主威脅uber司機,其實自己根本就沒有手槍,只有手機,結果uber司機信以為真,掏出手槍,搶先一步開槍,殺死了皮卡車車主。

看了之後大家是什麼感觸?美國安全嗎?

第一,美國人持槍是合法的,是一種普遍現象。

第二,當美國人感到自己受到威脅時,可以開槍射殺。

或者可以這麼說,當有人和你開玩笑說,我有槍,或者我有刀,信不信我弄死你,那麼你就可以做出反擊。

同樣的,你和對方開這樣的玩笑,對方也可以反擊你。

所以打算去美國的朋友,這樣的玩笑請不要隨便開。當然,我們經常可以聽到有人威脅的話,比如,“我看你是不想活了”“信不信我砍死你”“找人收拾你”等等等等。當然,對於這樣的話,大家都不會太當真,事情也就會不了了之。

看來,美國和我國的法律真的有很大的差異。當然,這也受地域文化差異的影響。

而最近我們國發生了一件事,大家都知道,紋身小夥砍人不成反被殺。

而且,

第一:紋身小夥不是拿出刀只為了嚇唬嚇唬,而是真刀真槍的砍。

第二:騎車男不是用自己的刀砍紋身小夥,而是因為紋身小夥砍騎車哥刀滑落,被騎車男反砍。

不過這兩件事倒有一個相同點,被殺的兩個人都死有餘辜,不值得為其喊冤。


鄉村小二哥


依照美國法律,Uber司機射殺皮卡車主,屬合理合法。用美警長的話說:這是個"完美"和經典的、正當防衛案。從防衛來看,在崑山電動車主,已經是在事實上,遭受到行兇者的傷害後;是在與行兇者爭奪兇器時,從行兇者手中搶下兇器,不慎擊殺了行兇者。於中國某些律師來講,美國Uber司機的所為,顯然不屬正當防衛;因皮卡車主僅口頭威脅,並未有實質行為。如較真起來,崑山電動車主,才真正稱得上完美、經典的,正當防衛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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