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三个作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宽城满族自治县司法局高度重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三个作用”,助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增强村(居)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

  一是注重传播法律知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主力军”作用。县司法局一直致力于健全基层普法教育机制,通过组织专职律师、法律工作者定期举办法治讲座、分发普法宣传材料、现场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疑问等方式,向村民传播与他们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增强村(居)干部和群众的法治观念,引导他们做到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是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发挥社会稳定的“助推器”作用。村(居)法律顾问为村(居)干部和群众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积极引导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对出行不便的残疾人和老年人,积极主动上门服务,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切实解决与群众利益相关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指导村(居)组织处理涉法事务,发挥依法办事“智囊团”作用。驻村法律顾问通过协助村(居)委会订立、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和管理规定,为村(居)项目谈判、合同签订和村(居)务管理活动提供法律意见等方式,积极引导村(居)干部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升依法处理村(居)务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持续发展。

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三个作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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