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歲,我離婚了——餘生不多,我要爲自己而活:可笑的面子

57歲,我離婚了——餘生不多,我要為自己而活:可笑的面子

我叫玄小卿,今年57歲,已經離婚三個月。我的丈夫(應該說是我前夫),他不偷不搶、不瘸不癱、也沒小三……是我的初戀。說來,我們在一起也30年了。

而我呢,也沒相好,並不矯情,亦沒毛病。我倆育有一兒一女、均已成家,還攢下兩套房,我們都有醫保、有退休金……

說起來,“離婚”,的確是我們這樣人,不可想像的字眼。起初說要離婚的時候,我兒子、閨女,都來勸我。

兒子說:“媽!你倆吵吵鬧鬧,大半輩子不都過來了?現在怎麼就不能將就?越老越折騰?”

是啊,我已忍了大半生,本也以為就這樣一直忍下去。

57歲,我離婚了——餘生不多,我要為自己而活:可笑的面子

可是,我的父母如今都快90了,依然健在。若我也命長呢?再熬30年?或者,就內耗到將死那天?那是一種怎樣的絕望……

閨女說:“媽,我爸又咋惹你了,你跟我們說!我們來說他!”

去說他?算了吧。這三十年都倔得像頭驢,還指望這三天能改?算了吧,他也累。

幸福這件事,如人飲水冷暖自知。終究還是指望自己。

閨女又說:“媽,你不是小姑娘了。人都說少年夫妻老來伴,老了老了,就要有個伴。你這一離婚,一時可能解恨,可你想過接下來生活嗎?多現實啊!”

離婚後的生活,我也慎重考慮過。我的退休金雖才一千多,但畢竟開銷簡單,也夠花;他爸有五六千,就更不用擔心他。

房子,家裡現住的那套敞亮三居室,本就是他單位的福利房,給他;咱家不是還有套90年代的出租房?

我打算收回來,自己住,雖又舊又小,但我一個人,也沒什麼不好。

再說這兩套房吧,本來就是一個留給兒子、一個留給女兒,這樣我倆雖分開了,對兒女,總歸沒什麼大影響。

至於以後遇到大病怎麼辦?孤冷怎麼辦?更壓抑怎麼辦?一個人老死在家怎麼辦?

我也想過。但一個人有個人的造化、啥人就有啥命。人這一輩子,總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包括好的、不好的,包括我、包括他,也包括兒女。

57歲,我離婚了——餘生不多,我要為自己而活:可笑的面子

兒子急了:“媽!你晚年離婚,有考慮過我們的感受嗎?親戚朋友都怎麼說?怎麼看咱家?別人說不定都指著背後罵我們:老了老了,還這麼作。這上樑不正,下樑還不歪?”

得。兒子這回是說出了心裡話。說到了正點上。

這三十年裡,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一直在忍,為了孩子一忍再忍……可是,這一晃兒女都成家了,我還有什麼必要,再為他們,且非得為他們的面子,再苦苦熬下去?

被兒子這麼一激,或者說被他倆這一問一答,我的內心反而更敞亮,也讓我更下定決心:這一生,不管多晚,總要為自己真正活一次;我要把別人眼裡的可笑,真正活成自己的可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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