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我市警方开展新一轮涉黑恶线索集中摸排

  近日,市公安局制订《全市公安机关重点领域黑恶线索摸排方案》,对易滋生黑恶犯罪的重点领域开展新一轮集中摸排,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黑恶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开展。

「扫黑除恶进行时」我市警方开展新一轮涉黑恶线索集中摸排

全面摸排重点领域违法犯罪线索

  此次集中摸排将持续到9月底,将全面摸排重点领域的违法犯罪线索,着力通过刑事打击一批、治安处罚一批、震慑教育一批涉黑恶违法犯罪分子,实现重点建设领域治安环境根本好转;进一步深化与住建、环保、规划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综合运用110接报警系统等各类警务平台,对近5年来接报的涉及重点领域的接处警情况及在建工程招投标、原材料供应、土石方施工情况进行梳理登记、分析研判,依托黑恶信息研判平台,建立完善涉黑恶重点人员库,及时跟踪管控。

  此次集中摸排的重点为发生在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矿山、水利、道路绿化等重点地区,涉及民生的建筑、交通、拆迁、征地、项目建设等建设工程中的涉黑恶问题。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强揽工程,涉嫌强迫交易、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插手征地拆迁,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强行提供原材料或收购工程建设废料,涉嫌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干扰阻挠建设项目正常施工,收取“保护费”“管理费”,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组织雇佣社会闲散人员“站场子”“摆队形”,或怂恿、雇佣村民围堵工地、断水断电,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等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根据部署,全市公安机关将坚持集中摸排与滚动摸排相结合,把重点领域线索摸排贯彻专项斗争始终,坚持边摸排边打击,深入挖掘一批隐藏较深的黑恶犯罪;逐一走访重点领域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务工人员等人员,深入摸排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对涉嫌阻工、扰工,影响合法企业、工地正常生产的黑恶线索逐一登记,逐条开展分析研判。

  全面梳理近年110接报警记录、群众举报线索,以及信访、上访案件信息中涉及重点领域的黑恶违法犯罪线索,进行深度研判,从中确定打击重点;紧盯全国、省扫黑办督办、转办的涉及建设工程领域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组织专门力量,落实核查责任,力争全部查结。

「扫黑除恶进行时」我市警方开展新一轮涉黑恶线索集中摸排

健全打防机制,发现一个查处一个

  我市警方将健全打防机制,加强与住建、城管、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深化线索双向通报、移交机制,保障重点领域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建立建设工程领域涉黑恶违法犯罪人员及单位基础台账,参照村“两委”候选人审查机制,与住建等部门探索建立建设工程竞标、原材料供应、土石方施工人员及单位的背景资格审查制度,防止黑恶势力插手建设工程领域实施违法犯罪。

  我市警方对获取的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将全面、及时、准确收集和固定证据,确保打击工作“稳、准、狠”。对恶意投标、强揽工程的违法犯罪行为,深挖幕后雇主、组织者、纠集者,坚决予以打击。对强行向建设工程提供原材料的“沙霸”“石霸”等黑恶势力,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任其为害一方、坐大成势。对在建工程寻衅滋事、扰乱秩序的霸痞分子,深挖细查,露头就打。

  根据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扫黑办要加强与所在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把扫黑除恶与整治治安乱点有机结合起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严厉打击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要强化纪律保障,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要及时向所在地纪检、组织部门进行移交,并上报市局扫黑办,如因摸排不力被异地用警打掉重大团伙,或者应发现未发现、或者发现隐情不报的,一经查实,一律进行责任追究。

  2018年8月28日,中央扫黑除恶第6督导组进驻河南省,进驻时间为8月28日至9月27日,其间设立举报电话:0371-65603933(每天受理时间为8:00~20:00),举报信箱:郑州市A001号邮政专用信箱,主要受理河南省涉黑涉恶问题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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