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新学期为中小学生“减负” 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课程

8月31日,宜昌市教育局出台政策,对中小学、幼儿园的课程设置、作息时间、作业布置、考试评价、家校共育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宜昌市新学期为中小学生“减负” 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课程

宜昌市新学期为中小学生“减负” 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课程

宜昌市新学期为中小学生“减负” 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课程

市教育局要求,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义务教育学校要开齐开足三类课程和科目,高中学校要保障学生自主选科的权利。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任何名义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等时间组织学生补课。高中学校除高三毕业年级可在双休日安排不超过1天、暑假安排不超过25天、寒假安排不超过7天和国庆不超过3天集中组织答疑外,其他基础年级均不得组织补课。实施月假制的学校放假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法定节假日总和。确定9月份开学后两周为小学一年级“幼小衔接周”,确保“零起点”教学。

要严格控制作业总量,确保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确保小学生每天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每天不少于9小时和高中生每天不少于8小时的睡眠时间。小学一至二年级不布置课外书面作业。三至四年级作业总量应保证绝大多数学生能在45分钟内完成,五至六年级作业总量应保证绝大多数学生能在1小时内完成。初中七至九年级作业总量应保证绝大多数学生能在1.5小时内完成。高中各年级的作业,应保证绝大多数学生能在2小时内完成。严禁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或纠正孩子的作业错误,鼓励有能力的家长审核学生作业情况。

考试评价方面,要求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科目,小学阶段不进行期中考试或考查,学生学业评价实行等第制,小学一、二年级可进行期末考查,三至六年级可组织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学科期末考试,其他学科只进行考查。初中除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学科可举行期中、期末考试以外,其他学科只进行期末考试或考查。严禁义务教育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联考或月考。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各类竞赛考试。严禁中小学按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严禁对教师下达中考、高考升学指标,切实减轻学校和教师的压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