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厅党委会议传达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浙江省公安厅党委会议传达学习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全面抓好贯彻落实

确保《条例》要求在浙江公安落地生根

8月30日,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王双全主持召开厅党委会议,传达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浙江省公安厅党委会议传达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王双全指出,这次修订《条例》是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第二次对这一重要党内法规进行修订,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体现了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大历史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清廉公安”建设,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的责任,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着力营造警员清正、警队清廉、警风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

浙江省公安厅党委会议传达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王双全强调,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迅速掀起学习热潮,丰富形式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坚持常态学,确保《条例》精神在全警入脑入心。要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坚决做到“一个带头、三个表率”,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要坚持问题导向,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加大违反条例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查腐败问题,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严查“四风”隐性变异新型违纪问题。要加强制度建设,将贯彻执行《条例》与推进“清廉公安”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细化落实层级管理、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清廉文化建设等工作措施,不断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有效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严格自律,认真履职,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管理,确保《条例》要求在浙江公安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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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双全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在抓好自身学习贯彻的同时,要积极履职、主动担当,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同一切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作斗争。

厅党委成员,副巡视员,驻厅纪检监察组、厅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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