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还是个人?

骑蜗牛追梦想


在中国没有存在土地属于个人的情况,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在国家,集体手里。个人是没有土地所有权的。所以很简单宅基地也不是个人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的用地,归村集体管理。个人有的只是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然后由村集体免费发放给本村村民使用,要看到只能是本村的村民,外人是无法拥有本村的宅基地的。

现在农村都是一户一宅,一个户口只能有一个宅基地,要搞清楚是一个户口一个宅基地,不是一家人一个宅基地,你家里只要有几个户口就有几个宅基地,很多人担心自己的儿子没有宅基地,这个完全是没有必要的,只要你儿子长大了结婚了,就可以分户了,那么就可以拥有宅基地了。

农村的宅基地也是不能自由买卖的,农村的宅基地是禁止非法买卖。只能是本村村民之间交换,交易的,和外村的人是无法进行宅基地买卖的,所以在这个问题上要搞清楚的。而且如果是和外村的人进行交易国家是不予承认的,那么即使你们两个之间立了什么字据合同之类的,这个国家也是不承认的,以后如果两个人打官司之类的,法院也是会把宅基地判给原来的主人的,所以在这个问题上不要贪图小便宜,在别村买宅基地,到时候只能是自己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

如果是本村村民之间的交易是可以的,只需要给村里打一个证明,然后请村干部做一个合同之类的,这样以后确权牵扯到确权这些都是村里在做的,所以他们也是知道的,有个证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


张家界小伍


关于宅基地,相信不少人都有和题主一样的疑问,这主要是对农村宅基地不太了解的缘故。

农村宅基地属于谁?

长年以来,我们都以为农村里的房子都是世世代代居住的,房子下面的土地当然也是属于农民自己的啦,但这种“常识”在目前实行的土地政策下是一种误解。

农房的确是农民自己的私有财产,但是用来建房子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却是属于村集体的,作为“福利”,集体内的村民可以对分到的宅基地行使“使用权”——建房居住、翻新扩建等。(今后政策逐渐放开之后,还可以用宅基地作为抵押贷款。)

宅基地是否可以买卖交易?

根据现有宅基地政策,农村宅基地是可以进行买卖交易的,但我们把这种交易称之为“转让”,且对转让对象有着严格的限制,并不是你想转让给谁就能转让给谁的。

据最新消息,宅基地改革试点将持续到2018年底,在此期间,除了试点地区明令规定可以对村集体外的人转让宅基地外,其他地区在宅基地交易对象上,必须为“户口在本村的村民”,且需要在村委会备案登记。注意,讲宅基地及房屋卖给城镇和城市人口是明确禁止的,不仅要承担违规责任,由于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交易隐患也颇多。


土地论坛


贝姐研究过这个事,一句话来说就是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无法买卖,私下买卖不受法律保护的。

宅基地属农民集体所有,也就是说,不是农民个人所有。不是农民个人所有,那么农民就没有权利将这个土地卖给你

即便村集体决定把地卖给你,这个决定也是违法的。国土部门可以没收违法所得的,对于村而言,是收缴卖地的所得;对于村民而言,是要没收租金和卖房收入。另外,房子要被拆除(违反规划)或被没收(符合规划)。

经常听说有人在农村办了个农场,其实都是向村民以租用的方式租赁的,比如租50年。这块其实也是不合法的。

第一,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对于租赁合同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

第二,如果是农用地被租用了,依法不得改变土地的农用用途,那么在农用地上修房子的行为肯定也是违法的。

当然了,民不举官不纠,但是这块终究还是有风险的,投资需谨慎。


贝姐理财


一、我们首先要弄明白的就是宅基地的归属问题。宅基地虽然一直以来都是农民的固定资产,但是农民只是拥有使用权,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所拥有的只是作为集体的一份子,所拥有的那一份使用权。农民一旦户口迁出,那么就不再属于农村集体的成员,使用权也就没有了。宅基地是要被收回的。

二、宅基地可以买卖。但是只能和村集体内的人员流转,不可以卖给村集体外的成员。否则属于无效的违法买卖。根据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该规定表明法律并未禁止农民出租、出卖住房,而是在农村村民出卖住宅以后,农民丧失了再申请宅基地的权利。

综上所述,你拥有的只是债基的的永久使用权。宅基地属于村集体财产。你可以在同村内的人员之间转让自己的永久使用权,但是需要村集体的同意,同时你会失去再次获得宅基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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