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收送“红包”礼金,潮州73人被处分

继昨天深圳市之后,潮州市纪委监委9月4日通报4起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典型问题。

据介绍,去年以来,潮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截至今年8月底,共立案查处75起,处理7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3人。

9月4日通报的4起典型问题如下:

潮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交通事故处理中队原队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区二大队交通事故处理中队原队长)许文光违规收送礼金

2016年至2018年间,许文光先后多次收受相关人员送给的礼金共10400元。2015年至2017年间,经许文光决定,利用市区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保管的账外资金,先后多次以中队的名义送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区二大队相关人员礼金共29800元。

经查,许文光另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潮州市纪委监委2018年6月给予许文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款;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潮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装备财务科科长陈荣波违规收受礼金

陈荣波任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湘桥分局原党总支委员、副局长期间,在2015年春节和中秋节先后3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2200元。

经查,陈荣波另有其他违纪行为。

潮州市纪委2018年4月给予陈荣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储备粮管理中心有关人员违规收受礼金

2013年至2016年,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储备粮管理中心相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多次收受下属单位市粮食总公司有关领导所送的春节、中秋节节日礼金,收受礼金的总金额从600元到12800元不等。

其中,市储备粮管理中心原主任王镇群经查另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市纪委2017年9月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市储备粮管理中心原主任丁萍经查另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市纪委、市监察局2017年9月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2017年9月市储备粮管理中心副主任陈家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7年12月,市政府副秘书长(原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庆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邱树煌,党组成员、总经济师陈立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少伟,副调研员陆锡钊,粮食管理科科长张平,粮食管理科副科长张楚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调控科副科长黄建伟等受到诫勉处理。

潮安区(县)交通运输局原副主任科员、运输管理股股长谢乐和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谢乐和任潮安区(县)交通运输局原副主任科员、运输管理股股长期间,2009年春节至2016年中秋节间,先后16次在其办公室收受他人所送节日礼金共29800元。

经查,谢乐和另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潮安区监委2018年7月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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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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