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11市已发布这些楼市政策(附内容)

2018年以来,全国楼市政策持续收紧,河北房地产市场亦然。截止目前1-8月份河北省及各地级市相继发布多项楼市政策,监管范围不断扩围,内容涉及商品房销售、中介机构违规行为、公积金使用、用地制度、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等多个方面。

从政策出台密度来看,今年以来,省会石家庄、邯郸、保定等城市出台政策较多,这与这些城市的地理区位、城市容量、楼市发展情况等有关。以保定为例,2016年到2017年期间,保定市由于紧邻北京,楼市首先“热”了起来,土地市场也非常火爆,曾在全国首次采用“双限双竞”等土地拍卖政策。而随着全国楼市收紧调控政策的实施,该地区也成了河北地区首先进行调控的城市之一。

从河北各城市的调控内容来看,河北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正不断深化,各地的调控政策呈现出明显的“地方特性”。例如,4月份邯郸市开展了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的工作,将调控政策指向了“购房资金”。这样的调控政策,与2013年前后邯郸楼市出现的开发商“集体跑路”事件不无相关。

■全省楼市政策:

5月12日,省住建厅发布的《关于开展全省商品房预(销)售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指出,对全省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现场、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公司、机构进行重点调查。整治重点打击违规预(销)售、销售现场违规、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等四个方面。

6月4日,河北省住建厅、财政厅、公安厅和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四部门联合转发住建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要求集中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解决自住住房问题,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

6月25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违法用地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根据《方案》,今后三年我省违法用地“零增量”,彻底清除存量违法用地。对2017年全省清理违法占地专项行动中未整改到位的存量违法用地进行全面清理整改。对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民生公益类项目,采取持续督促整改的方式,到2020年底整改到位;其他违法用地,采取限期整改的方式,到2018年底整改到位85%,2019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7月3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文件提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此次专项斗争工作涉及五大方面: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住房公积金使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

7月16日,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土地利用质量效益的指导意见》,文件指出,河北省将“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全省土地利用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严格限制低密度大户型住宅项目用地,住宅用地容积率指标不得低于1”,对已超过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未开工、尚未构成闲置土地的,追缴违约金,责令其限期开工。对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满一年未动工的,足额征缴闲置费,连续两年未动工的,坚决依法收回。

■石家庄:

3月14日,石家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石家庄住房和城乡建立局结合发布了《关于展开回绝缴存职工运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展开回绝缴存职工运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6月5日,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规范商品房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提出商品房经营者要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应该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和价目表;广告宣传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严谨。

6月13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落实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代理销售建管责任制的通知》,对于主城区的开发项目,成立市场建管领导小组,建立网络化全覆盖建管体系。

6月29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商业服务业用房去库存的意见》,结合石家庄商业办公用房库存较多,消化周期较长的现状,将加大商业用房去库存力度,允许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申请调整为居住或其他用地性质。

7月6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介组织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要全面加强和规范全市各类代理、服务、审计、监理、介绍、咨询、金融、评估评价、鉴定鉴证等中介组织的监管,规范市场中介组织行为,维护中介服务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中介服务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中介组织健康发展。

8月17日,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发布《石家庄市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清理内容和目标任务》,主要对2016年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针对住宅用地容积率管理制度、调整容积率法定依据、违规调整容积率等查处工作进行梳理排查,确保每个违法违规的建设项目实现整改。

■邯郸:

1月10日,邯郸市印发《邯郸市商品房销售监管的若干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中存在的无证售、违规预售、提供违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按规定进行资金监管等8类违规行为进行严格监管。此外,也对房地产中介机构销售中存在的阴阳合同、捂盘惜售、炒卖房号、从业人员赚钱差价等五类违规行为进行监管。文件还指出,商品房销售监管规定的有效期为5年。

4月份,邯郸市开展了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的工作,调控政策指向了“购房资金”。文件从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购房者等三个方面入手,严把购房资金来源、用途,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为购房人垫付首付款或采取首付分期等其他形式变相垫付首付款,不得通过任何平台和机构为购房人提供首付融资,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购房人通过其他机构融资支付首付款,不得组织“众筹”购房。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审贷管理,加大对首付资金来源和借款人收入证明真实性的审核力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监控贷款用途,严禁资金挪用于购房。

8月份,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邯郸市人民检察院、邯郸市公安局、邯郸市司法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依法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告》,表明将从2018年8月初开始至2019年7月底,在邯郸全市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根据通告,专项行动将依法重点打击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哄抬房价、虚假宣传、挪用商品房预售资金、偷逃税款、“阴阳合同”、非法经营、违法信访、非法聚集等多类违法犯罪行为。

■保定:

2月14日,保定市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主城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意见》,内容涵盖规范用地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规范开发行为, 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规范交易行为,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奖惩措施等。

3月7日,保定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监管的通告》,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监管,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10日内,须一次性公开全部可售房源,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做到“一房一标”,标价不高于备案价格。政策有效期定为5年。

4月份,保定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试行)》,旨在深挖土地潜力,加快土地供应节奏,不断提高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8月份,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全面整改违规出让土地问题,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转让和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等行为,并制定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等6个操作指引,重点解决供地方案编制不全面、供地政策执行不严格、供地过程不规范等问题。

■廊坊:

1月31日,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发布了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取消公积金贷款放款轮候周期,自受理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在2017年底,四部门已联合发文,要求开发商不得拒绝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再次进入廊坊购房者的选择范畴。

4月20日,廊坊市发布了《廊坊市区2018年限价商品房摇号销售公告》,通过公证摇号卖房,来防范捂盘、轮番涨价、炒房、炒号等楼市乱象,对规范房地产开发商行为,对购房刚需人群、房地产市场环境及房价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邢台:

6月20日,邢台房地产业协会发布《关于规范全市房地产开发销售行为公开倡议书》,文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房地产开发行业诚信经营”,倡议内容覆盖不进行违规预售、哄抬房价、夸大宣、传、捆绑搭售、“阴阳合同”等多个方面。

8月28日,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暂停异地贷款的通知》,表明“从2018年9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重点支持本市职工在缴存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公积金贷款,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与保障功能,进一步强化住房的居住属性”。

■唐山:

4月17日,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唐山市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使用,防范资金安全风险隐患。

7月1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唐山市司法局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依法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告》,决定从2018年7月初开始至2019年6月底,在全市开展依法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7月13日,唐山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关于加快办理市中心区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的意见》。意见提出,已投入资金达到总投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商品住房,六层以上的,工程形象进度达到正负零,六层及以下的,工程形象进度达到地上一层封顶,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沧州:

4月12日,沧州市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表明“为满足刚需家庭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需求”,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包括:取消贷款放款轮候制,转为正常放款;取消贷款申请人单方缴存公积金计算还贷能力时其配偶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的规定;取消个人自愿缴存人员最高贷款额度单方缴存3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40万元的规定,与其他缴存人员享有一样的贷款额度等。

6月13日,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开展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严厉打击住建领域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市场秩序,保障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8月8日,沧州市住建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物业服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措施的通知》,通知中强调要主动出击、扩大范围,重点针对“沙霸”、“勾结社会闲散人员滋扰业主”、“以暴力手段阻碍物业项目正常交接”等违法行为。坚持物业服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护民生。

■衡水

1月12日衡水市住建局印发《衡水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办法》,要求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需通过房地产经纪人员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对房地产经纪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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