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通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以下称《意见》)公布,这意味着时隔20年后,深圳最新一轮且具爆炸性的“房改”方案正式落地。
三大要点:
1、购房人自购房之日起累计在深缴纳社保满 15 年,或者年满 60 周岁且购房满 10 年,符合我市人才安居办法、安居 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可以进入市场流 转,但要向政府缴纳一定比例的增值收益。
2、保障房、人才低价房,租或购房者的条件设限!
3、 减少商品住房销售, 租赁市场成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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