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骑乘 从“头”开始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摩托车以其轻便、灵活、快捷、经济走入了人们的生活当中。然而,人们在看重它为出行带来便捷时却往往忽略了骑车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很多驾驶人都懂得佩戴安全头盔是自己行车安全的“护身符”,但有少数摩托车驾驶员认为戴上它是一种多余或者戴法不正确。针对这一现象,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研判、整治、教育、宣传四方面开展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专项整治行动。

安全骑乘 从“头”开始

细方案

一是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秋季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共同分析、研究制定了《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县开展为期4个月的摩托车集中整治行动;二是9月2日大队组织全体民警、辅警召开了“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要求全体民警、辅警要按照整治方案中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强化与农村派出所乡下中队和乡镇“劝导站”的协同作战,全力构筑对辖区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点、线、面”全方位管控网络,确保整治工作成效明显。

安全骑乘 从“头”开始

大整治

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定点执勤与机动巡逻相结合,错时执勤与区域联勤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路面管控。一是突出治理摩托车不按规定戴头盔、穿拖鞋、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将不戴头盔、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以及摩托车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作为严查重点;二是突出重点治理时段和人群。早上7:30及下午17:00,是进城务工者,特别是建筑工、装修工、零工驾乘摩托车赶赴上下班的高峰,此时流量大,分布集中,违法驾车者不在少数。三是突出重点整治路段。以卫国路与龙凤路十字路口、勐宛路与龙凤路十字路口、同心路与三象路丁字路口为重点路段,加强警力值守和路面巡逻管控,做到发现一起查纠教育一起,形成严查严管态势。

安全骑乘 从“头”开始

重宣传

为切实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社会氛围。一是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LED显示屏、陇川交警微信公众等媒介手段发布严管严查严处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公告,全面宣传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严重危害,提高广大摩托车驾乘人员文明交通意识,使群众形成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驾乘习惯。二是组织媒体随警作战、专题报道、以案说法,拍摄制作摩托车典型案例警示宣传片和图册,依法依规曝光摩托车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和交通违法行为,营造强大宣传声势。三是积极组织民警会同社区和“两站两员”工作人员,深入乡村、学校、外卖企业、广场、摩托车销售点、辖区重点企业单位等地,通过讲解典型案例、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海报、悬挂横幅、举办专题讲座等方式,大力宣传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让群众更直接、更贴切的了解摩托车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文明法制意识,全力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稳步健康发展。

安全骑乘 从“头”开始
安全骑乘 从“头”开始

注亲民

在整治过程中,对于查处未戴安全头盔者,即开展“面对面、一对一”的劝导教育,并讲解其中的危害性,驾、乘摩托车应当注意的事项,以及交通违法行为的相关处罚规定,教育和警示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文明行车,不违法驾驶摩托车。同时,将驾驶员的身份证、车辆号牌进行登记,并发放安全头盔,待其主动购买头盔后,司机将发放的头盔归还给交警,对限期未归还头盔者,大队将依法给予处罚。广大群众对陇川交警这种人性化的执法方式给予高度评价,认为交警这样重视老百姓的生命安全,没有理由不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大队希望通过行动,向全社会传递戴好安全头盔,预防交通事故,遵章守法出行的文明交通正能量。

安全骑乘 从“头”开始安全骑乘 从“头”开始

此次行动,大队共出警60余人、查处违法行67起、劝导摩托驾乘人56人、宣传标语8条、受教育人数1000余人、 利用“陇川交警”公众号发布的整治公告阅读量4000余次、发放头盔21顶,辖区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安全骑乘 从“头”开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