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緒是沒有什麼用的

情緒是沒有什麼用的

年級越大,越明白一個道理:情緒是沒有什麼用的。每隔一段時間,就對這句話有更深刻的體會。

你如果說“自由是一個人最基本的權利”這樣的話,毫無疑問沒有任何人能夠反駁,任何時候說,都似乎是無比正確的、毋庸置疑的,但是這種脫離了場景的大話,除了宣洩情緒之外,裡面空無一物,你說的是什麼樣的自由?這個自由是否有邊界?這個自由如果和其他自由衝突了怎麼辦?這個自由如果會傷害到其他自由怎麼辦?

你看,除了情緒之外,剩下的都是問題,這些問題怎麼解決?很多人不管,他們只想宣洩和宣佈立場。

這個例子,放在這幾天的浙江溫州樂清的趙女士乘坐滴滴順風車受害案的事情中,也一樣。非常的令人遺憾,一個鮮活的生命就這樣離開了這個世界,除了對趙女士和其家人表示遺憾和同情之外,對我們自己也可能會遇到這樣的悲劇也非常的感同身受,我如此,網上的其他人也如此。

距離5月份才發生的空姐遇害案才三四個月,又發生這樣的慘劇,所有人都出離的憤怒、譴責,其中最擲地有聲的就是“安全是最低標準”這樣的話語。這些譴責對不對,對。這些情緒是否是可以理解的,可以理解,但是,似乎沒什麼用。

我也認可安全是最低標準這句話,但是我們是否需要討論:安全的尺度是什麼才算?安全的最低值是多少?零容忍是不是?沒有問題。但是這個社會能承受的成本是多高?

是的,一切的解決方案都是有成本的,假設,我們全民都認可,要不顧任何成本,把網約車的安全係數做到100%,理論上是否可以做到?理論上是可以的,但是實際上計算下來,大家都知道這樣的成本會高到整個社會都無法接受。

在網約車上安裝實時同步的攝像頭能解決問題嗎?好像可以,但是流量費滴滴和司機肯定要轉嫁到乘客頭上,打一次網約車,20%的流量費,可以接受嗎?如果有信號盲區什麼辦?運營商是否應該無死角任何地方都保證有信號,安全是最低標準啊,可以,成本呢?再轉嫁。還有就是,安全問題和隱私權衝突,如何讓渡?

在乘客的APP上安裝一個一鍵報警的功能是否可以?好像也可以,乘客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按這個按鈕?感覺不安全得情況下就按,還是司機有什麼表現才按?是不是一按警方就馬上出動?有那麼多警力嗎?如果沒有,擴招警力大家支持嗎?如果跟滴滴司機吵架了能不能按?如果有乘客每次都覺得滴滴司機對他有不軌之心,怎麼辦?

…………

覆盤整個事件的過程,滴滴和對應的警方是不是都有責任和問題,大家都在議論,其中對滴滴的責難簡直是山呼海嘯,滴滴毫無疑問是有其管理和運營的責任的,那麼滴滴應該怎麼辦?

我不是槓精,也不是想為了顯示與眾不同而譁眾取寵,我認為滴滴應該承擔他的責任,滴滴說三倍賠償遇害者家屬,大家說生命是無價的,是的,生命是無價的,我也同意,但是無價的生命和有價的解決方案,是無法兩全的,悲劇已經發生了,我們可以說生命是無價的,但是趙女士的家人卻需要用有價的方案去解決後事。

網友的情緒和媒體的批判恨不得讓他馬上倒閉,如果滴滴馬上被政府關閉,作為其運營管理不力的懲罰,這樣的處罰是否是能滿足大家情緒的宣洩,或者是否能有助問題的解決?

請注意,我的出發點沒有絲毫替滴滴洗地的意思,滴滴毫無疑問有管理和運營的種種不足,我想討論的只是,情緒是沒有什麼用的,我們應該關注問題和解決問題本身,這樣比宣洩情緒更有意義。

比如在數落滴滴的傲慢和不作為的文章裡,我看到最多轉發的文章裡,有兩個案列,一個是有個女乘客在打車的過程中頭暈,懷疑被下藥了,這樣的場景太類似諜戰電影了,但是生活中有如她描述那樣不區分敵我的迷煙藥物?我瞭解應該是沒有,特別是同一個空間內的非接觸式的迷藥,這樣案例是需要歸類到滴滴管理不力的原罪中去嗎?

還有一個案列就是打車人之後下車一段距離發現滴滴司機跟在後面的情況,我不是說不可能被跟蹤啊,但是是否有其他的巧合的可能?我舉個例子,我最要好的兄弟,跟人打麻將輸了錢,他就說他回家去拿錢,回家的路上發現有兩個人跟著他,軌跡一直跟他的路線重疊,他就認為是一起打牌的人擔心他不給錢,跟著他,結果他回到麻將室所有人都在,沒有人跟蹤他,只是一個巧合,類似這樣的巧合是否存在?

現在喜聞樂見的結果來了,那就是順風車業務被無限期暫停整改了,很有可能一段時間之後恢復,也有可能被永久下線。但是這樣的結果我卻不是特別高興,如果沒有順風車,相對廉價的出行方案是什麼呢?回憶一下,三四年前的樣子,對,滿街的黑車。相對於黑車來說,網約車至少還有可追溯的特性,兩次順風車的悲劇,警方至少可以快速鎖定嫌疑人,黑車的話恐怕難度就大很多了。

網上的評論裡,如果把順風車關閉了怎麼辦的討論裡,大部分人說的是,打專車,多少都有點何不食肉糜的意思。

最令人難以理解的其實是,不管是空姐遇害案,還是這次的樂清案,我認為只要是一個正常的有基本常識的滴滴司機,都會知道,作案之後被抓捕的可能性是100%,基本不存在逃逸的可能,為什麼他們還要鋌而走險呢?任何一個正常人換位思考都能明白的道理為什麼他們還會去做呢?

我認為只有一種合理的解釋,就是這個世界上有一類人,他們的犯罪衝動發生的時候,會完全壓制住他的理智和基本的邏輯思維能力。這樣的人在作案的時候,作為正常人的智商和情商是不存在的。所以他們根本沒有判斷能力。這應該也是一種嚴重的自我認知失調症狀。

如果要接受這一解釋,那麼另外一個令人悲傷甚至是不寒而慄的事實不管我們怎麼想他就客觀存在了:我們生活的世界裡,隱藏著一些我們不知道是誰的瘋子。這些瘋子在某些時候完全會無視後果的進行犯罪。並且,他們再社會中是正態分佈的。

這樣的真相非常令人傷感和無力,似乎我們遇到這樣的悲劇完全是概率問題,跟中六合彩一樣的拼人品。是的,不管多麼的小心翼翼,我們都無法完全100%避免遇到神經病和瘋子,我們能做的就是最大程度的保持警惕以及隨時做好對應的準備。事實上就是,在趙女士遇害的頭一天,另外一個女孩也乘坐到了這個犯罪嫌疑人的車,但是她憑藉自己的機智勇敢逃過一劫。

如其他人所說那樣:對女性,輿論應該充分提醒她們獨自出行的種種風險,而不應該誤導或者暗示說:只要警方忠於職守,或者相關經營者足夠努力,女性就可以像男性那樣獨自走南闖北想去哪去哪想怎麼去就怎麼去。女性天然的體力劣勢和男性的暴力衝動,不會因為某些人的抗議而消失。

另外一個解決方案,非常的刺耳和刺眼,那就是,雖然整個社會不能100%的規避這樣的風險,但是我們作為個人是可以儘可能的減小這種風險,其中就包括前面那個非常刺耳的答案:比如坐專車。

專車也不是100%安全,至少概率上可能要比順風車安全,這個時候,錢夠用就行那麼辛苦幹什麼和一定要努力賺更多錢兩種理念再次PK。

另外就是,雖然現在民意激憤,但是根據最高院可以查詢的數據,2016年,“出租車”為關鍵詞的刑事案件裡,司機作為被害人的有23份,司機作為被告的有71份,而“滴滴”作為關鍵詞12份裡只有4份與滴滴司機有關,並且滴滴司機作為罪犯出現的只有一個,是酒駕。網約車的數量大概有260-300萬左右,數量上遠遠多於出租車,所以從概率上來說,網約車的安全性還是要比出租車高一些,所以,大家也別因噎廢食。

最後說一次,情緒是沒有用的,除了宣洩情緒之外沒有任何用處,現在憤怒滴滴不作為的人跟憤怒節假日打不到車的人以及幾年前抱怨出租車服務差舒適性差價格貴的是同一撥人。

在各種情緒的宣洩中,更有價值的顯然是那些相對冷靜的人,他們根據本次案件中暴露出來的問題,討論如何改進滴滴的客服體系和流程,討論警方如何管理滴滴這樣的跨區域超大型互聯網公司,討論如何在現有的技術手段和短期可以實現的辦法裡,對接一切成本可以接受的方案……這顯然比單純的罵更有意義。

雖然發生了這些令人感到無比悲傷的悲劇,但是我依然是相信技術,相信互聯網的人,我認為,降低、減少犯罪率,降低我們的出行成本、提升我們的生活品質等,這些並不矛盾,並且技術和互聯網在其中的價值依舊不可估量。我依然信仰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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