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支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支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8月30日,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支部召开支部会议,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修订前后的《条例》进行了对比学习。

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支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会上,东西湖区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余俊指出,修订后的《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主要体现在7个方面:一是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修订《条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三是把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四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扎紧制度篱笆;五是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建设理论、实践、制度创新成果总结提炼为党规党纪;六是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纪法贯通首要的是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七是巩固和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成果。随后,余俊组长结合中纪委网公布的违反《条例》的案例,向大家阐释了共产党员违反《条例》规定的严重后果,督促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筑牢不可触碰的底线。

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支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会后,支部成员展开了深入讨论。大家纷纷表示,此次修订的《条例》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时刻牢记共产党员身份,使铁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真正把《条例》的要求转换为日常习惯和自我遵循,自觉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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