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推進政府採購放管服改革,集中採購品目削減到42項

近日,江蘇政府採購為提高效率再出新規:技術、服務標準不統一、採購人不普遍使用的項目不再列入省級集中採購目錄,集中採購品目從48項削減到42項,對20萬元以下的貨物實施“網上商城”採購等。

在法律框架下,著力放權採購人。將省級集中採購目錄內貨物和服務的採購限額標準提高至100萬元,將省級公開招標數額標準從100萬元提高到200萬元,有效擴大預算單位採購自主權。將省屬高校、科研院所採購進口科研儀器設備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對符合要求的科研儀器設備採購方式變更申請,予以優先審批,以激發創新活力。

在法律規範上,強化監督管理。完善政府採購制度體系。梳理社會代理機構登記備案、評審專家選聘解聘、供應商投訴等關鍵環節風險點,強化運用信息化手段進行控制。印發管理辦法明確政府採購評審專家權利義務、行為規範、評價結果運用和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理處罰,規範專家庫建設、使用與管理。加強採購預算執行過程監管。從採購預算、採購計劃和採購支付3個環節入手,實現“無預算、超預算不採購”。嚴格政府採購爭議處理。嚴把處理規範,制定投訴處理標準流程,統一投訴處理要求,依法依規處理投訴問題;嚴控法律風險,堅持投訴處理論證會商制度,審慎作出處理決定。

採購人在線提交採購需求、供應商在線加密遞送投標文件,以及網上開標評標、在線簽訂採購合同、自動生成信息公告並公示,切實提高政府採購效率。夯實審批服務責任,公佈省級政府採購方式變更和進口產品審批流程規範,簡化採購流程。( 來源:江蘇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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