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河:法院來執行,一男子竟然放出這種狠話來……

臨河:法院來執行,一男子竟然放出這種狠話來……

“我看你們今天能把我咋樣?”被執行人趙某拒不履行臨河區法院生效判決文書,惡意阻礙抗拒法院執行,還理直氣壯地叫囂,法院依法對其採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2015年3月,趙某及其父母、弟弟向張某借款8萬元,雙方約定一年後償還本息。但是,趙某及其父母、弟弟未按約還款。今年5月份,張某將趙某及其父母、弟弟訴至臨河區法院,同時對趙某名下的一輛皮卡車進行財產保全。因趙某及其家人無還款意願,7月份,張某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受理案件後,迅速與趙某取得聯繫,督促其儘早履行還款義務。趙某為規避執行,天天早出晚歸,執行幹警幾次前往其住處都撲了空。

近日,臨河區法院執行幹警獲悉趙某在家中後,迅速驅車趕到趙某家。執行幹警表明要扣押車輛時,趙某態度惡劣,將車輛鎖在車庫裡,阻礙執行,還不停地叫囂。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和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打擊被執行人的囂張氣焰,臨河區法院對趙某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決定。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對司法工作人員進行侮辱、誹謗或以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趙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且阻礙抗拒執行,致使執行工作無法正常開展,既是失德又是違法行為,在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時也將受到輿論的譴責。

臨河區法院將對言而無信、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加大懲戒力度,逐步拓展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信用懲戒的範圍和深度,積極調動社會力量,形成震懾合力,讓失信者處處受限,寸步難行。

巴彥淖爾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張靜

通訊員 魏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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