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把女儿遗弃在垃圾箱,如今父亲去世了,母亲让女儿养弟弟,该怎么办?

可可的视界


第一,您可以赡 养母亲,因为不管怎么样她给了您生 命。(尽管她做的非常不地 道,感觉没有母亲的胸 怀,差点又把您的生 命 索回去)母亲遗 弃您也好,对您不好也罢,总归她给了您生命。在您有能力的情况下,适当的赡 养她是良心所在。不管从法 律上还是从道 义上,您能够赡 养她就已经不错了,没必要觉得自 责。

第二,弟弟的房 贷与您无 关。父亲对您做的确实有点无情,临 终都没有认可您。家里的财产没有您的份情理上尽管讲不过去,但法 律上没有毛 病。所以您可以不计较家里的财产,但是弟弟的房 贷无论从哪里说都不应该您来还!您可以直接跟母亲说明,您有钱主动帮助弟弟还是一回事,被要求还又是一回事,您可以直接拒 绝。


第三,好好为自己谋划将来吧!姑娘,感觉您那个家确实没有把您当家人来看的。知道您珍惜亲情,可您就是这样一味的付出也不是办法啊!家人并没有因为您的付出而给予您亲情,而是只想从您身上榨 取,并且得 寸 进 尺。难道这样的亲情很重要吗?我建议您就在深圳找个男朋友离他们远远的吧!别再奢 望什么亲情了!您的退 缩只能让他们觉得他们做得对,还会变 本 加 厉的,所以您要学会适当的拒 绝,学会保护自己。


总之,您也是二十多岁的人了,马上就要面对自己的婚姻,如果您不强 硬起来,男朋友也会介意的。您的前二十多年是不幸的,但愿您能有个好的归 宿!祝您幸福!


林林妈妈


看来题主的详细描述,感到心里酸酸的。你来到这个世上的第二天,就被扔进垃圾箱,也着实可怜,怎能不令人心酸呢?好在你有一个好奶奶,才有命活,也算是不幸之中的万幸。

你奶奶依靠微薄的补贴,捡拾垃圾,供养你到十六岁。在这十六年的时间里,你的父母没有给过一分钱的生活费。

是你奶奶独自把你养到十六岁,也就是说,你的父母也没有给你奶奶生活费,可以这么理解吗?可以这么理解的话,说明你的父母不孝顺你的奶奶。

在你十六岁的时候,你的奶奶无力抚养的情况下,回到了父母的身边。对于你来说,珍惜来之不易的亲情,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

按道理来说,你的父母也应该珍惜,这来之不易的亲情。根据你的描述,并不是这样。他们没有珍惜这份亲情,他们对你并不好。

尤其是,在家产分割方面,做的更过分。你姐姐分得一老屋,你弟弟分得两套房,其中有一套要还房贷。你什么也没有,还让你签一份自愿放弃继承的协议。

本来嘛,你父母把你扔进垃圾箱,也有不得已的苦衷。因为想要一个儿子,不得已而为之。虽然此事做的不地道,也还是可以理解的。

你父母抛弃你的原因,就是想要一个儿子。他们的目的达到了,他们也不应该把你忘了。你的父母知道是你奶奶抚养你,就应该给你生活费。

可是,你的父母没有给你生活费,应该也没有给你奶奶赡养费。这就令人费解了,目的已经达到了,就应该负起责任来。你父亲没有尽到一个儿子的责任,也没有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

那么,十六岁时,由于你奶奶无力抚养你,回到了父母身边。作为父母应该,更加珍惜这份亲情。来弥补这十六年来,对你的亏欠。

可惜的是,你的父母并没有珍惜这份亲情。亲情是建立在血缘关系上的,应该说是牢不可破的。这种亲情,在你父母身上没有体现出来。

维系亲情是靠血缘关系的,也是要靠双方面来维系的。单方面维系的亲情是不可靠的,也是不牢固的。靠单方面维系的亲情,带不来幸福和快乐,只能为亲情所困。

你父母逼迫你放弃继承家产,也没有什么可惜的。钱财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你十六岁以前,没有花他们一分钱,不也长那么大了。

虽然,你母亲只养了你两年。你孝顺你的母亲说的过去,也说明你的大度,是个好女儿。你的不计前嫌的行为,值得赞赏。

不过,你给你的弟弟还房贷,做的就欠考虑。你母亲的做法是完全错误的,一点道理也没有。你这不是孝顺,非要说孝顺,也是愚孝,是不值得提倡的。

你用这种方式,换不来你想要的亲情,也换不来你母亲的同情,也得不到你弟弟感谢。你的母亲在利用你的愚孝,你的母亲只是把你当成了赚钱的工具,根本没有什么亲情可言。

所以,冉兄认为,你出生第二天,被扔进垃圾箱,可怜。你长大后,给你弟弟还房贷,更可怜。不但可怜,而且非常傻。不但傻,而且是愚蠢。


冉兄说事


该拒绝的时候就拒绝了好了,要不然你永远是大家口中的“扶弟魔”。

你的弟弟有手有脚,自己可以劳动,凭什么要你来帮助?

让你为难的事情一开始就要拒绝,学会自己去强大,虽然父母有生你的恩情,你应该孝顺你的妈妈,但是不应该去承担你弟弟的一切开销。

赶紧拒绝,这样对你来说,痛是暂时的,但是如果你一直炸也能够扶持下去,你的弟弟也不会有所成长,你不是爱,是害了他!

你想要有亲情,想要家庭和和睦睦,不是以这样的方式,而是以帮助你弟弟成长的方式,才会有好的结局。

醒来吧,姑娘!


九斗学生心理


看了这个问题,我感到唏嘘不已。作为父母遗弃女儿,已是罪过,还长达16年对女儿不尽抚养义务。女儿回来,不想着好好弥补对二女儿的亏欠,却让女儿签放弃财产继承的协议。更过分的是,竟然还好意思让二女儿为弟弟帮忙还按揭!这是怎样的母亲?对二女儿有一点亲情吗?

有这样的母亲,作为女儿的肯定会感到既伤心,又愤怒,同时更多的应该是无奈、无助和绝望。虽然母亲对女儿无情,但对于从小缺少母爱、亲情的女儿来说,总会害怕再次失去亲人,而且有时被需要的时候,也会感受到一丝亲情吧。

这种问题说起来容易,但真要做到比较难。我也只能帮助分析一下,希望会有所帮助。

一、子女对亲生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没有什么前提条件,就算父母没有分给子女财产,子女也必须尽义务。这个可以根据不同地方的经济状况,给母亲一定数额的赡养费用,由三个子女共同承担。(具体得给多少赡养费,可以到有关部门咨询一下)

二、子女除了在经济上要赡养父母,从感情上还要关爱父母。从法律上来说,经济上超出法律规定的义务必须承担的部分,子女可以拒绝承担。但子女和父母之间不能只有义务,还应该有责任。所以如果父母的要求在合理的范围内,做子女的应该顺从一下父母,只为了让父母晚年过得开心一些。

三、子女尽义务和责任不是满足父母的所有要求,是有限度的。对于父母晚年生活需要的开支,应该由子女共同承担。但母亲要求女儿替弟弟还房屋按揭,这显然不在女儿应该尽的义务和责任的范围,女儿完全可以拒绝。不过,不管母亲能不能理解,作为女儿一定要注意说话的语气、态度,可以说一下这么多年的委屈,还有以后的打算,争取母亲的理解。

如果母亲生气,骂女儿,那说明她对于当年把女儿遗弃在垃圾箱,16年没尽抚养义务,内心毫无愧疚。还让女儿签放弃继承财产的协议,更是错上加错。显然,这样的母亲对这个二女儿毫无亲情可言。毫不客气地说,从她当年遗弃二女儿这件事来看,她就不配做二女儿的母亲(实际上已犯了遗弃罪)。

四、二女儿应该为自己考虑,组建自己的家庭。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就算母亲也不能阻止,更何况她根本就不配。既然没人为这个二女儿着想,那么她就必须依靠自己了,94年的女孩年龄不小了,应该找个合适的男朋友,一起努力买个房子,组建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享受真正的亲情。


迷失者乐园


看了题主的描述,别的不想多说,给你讲个真实的事情吧。

有个远房表哥的女儿,结婚后一连生了四个儿子,把老三儿子生下来就送人了 第四胎还是儿子,自己养着。

那是计划生育比较严的时候,她们的老二和老四出生后都罚了不少钱。因为她们一心想生过女儿,所以在被罚的情况下依然不死心,就怀了第五胎。

第五胎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所以不敢在家里明目张胆的怀孩子,生孩子。她就从怀上孩子三个月开始躲在娘家,一直到孩子生了。

第五胎如愿以偿的生了一个女儿,但是已经超生了两个,所以没办法把孩子带回去上户口,就一直寄养在外婆家。

孩子到了上学的年龄,需要户口,没办法,外公找人把孩子户口上在小舅名下,就这样,孩子在外婆家长到出嫁。

孩子外公和小舅都是残疾人,家里生活很困难,外婆一个人操持家务,种责任田,就这样也把孩子供到大学毕业。

孩子上大学是贷款的,在校时就开始打工,赚到钱还给外婆一些,补贴家用。毕业后在一家私企打工。工作还算不错。

孩子恋爱了,男朋友家不想让其在外地工作,硬是把她叫回来。两家商谈婚事时,孩子生父不答应,然后给男方家要20万彩礼。说得不好被人劝散了。

婚礼那天,孩子的父亲又向男方要20万,不给钱,不让孩子上迎亲的婚车。因为此事孩子小舅跟孩子父亲打了起来,孩子母亲生气,跟老公打了一架。

现在这个孩子已经结婚两年了,父母还没有和好。孩子母亲住在外婆家照顾照顾孩子的小舅,孩子父亲从来没有去孩子外婆家接过孩子母亲回家。

孩子觉得是她对不起母亲,经常去看母亲和小舅,经济上经常予以接济。

邻居们说孩子的父亲,你生了她,但是一天都没有养她,凭啥要那么多的彩礼。

人心都是自私的,很多时候考虑问题只想自己应该如何,不会考虑对方的感受。

总之,题主的问题怎么处理,好好问问自己的心,心里怎么感觉,就怎么做,凡事走心就好。

你说是不是这样呢?

欢迎朋友们一起交流探讨!


牵住夕阳的手


常言道:“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待“。这句俗语恰好说明题主提的问题。

题主的描述内容丰富,笔者阅读以后对题主的遭遇感到同情;对题主父母重男轻女现象表示强烈反对;对题主奶奶的胸怀大义,勤俭节约,无私奉献,心地善良的精神所感动。

回顾事件

题主是94年出生的,父母为了想生个男孩,为了有个继承家庭遗产的传承人,因此把二胎的题主亳不留情的往垃圾桶仍(女孩)。此时此刻,幼婴女孩孤苦伶仃,哭闹不止。与此同时,在旁的奶奶再也忍不下去了,不顾别人的反对和歧视嘲笑,抱着孙女往家里跑。奶奶为了抚养孙女,平常省吃俭用,还到处捡垃圾维持生活,好不容易把孙女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到16岁。奶奶抚养孙女16年时间,小女孩的亲父母从来没给一点生活费,心是多么的歹毒呀!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岁月不留情,终于有一天,奶奶体力不支了,于是奶奶决定把16岁的孙女由她父母领养。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夕旦出。谁知小女孩被亲生父母领养两年,正读完高中时,父亲得病不幸离开人间。由于家庭经济的原因,女孩念完高中辍学了。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父亲临走前的一份遗嘱签约:“两套房子,其中一套新房是按揭月供的,配车子由弟弟继承,另一套老房子将来由姐姐继承。题主是自愿离家出走的,一无所有“。题主小女孩念在父母供自己读书两年,算是回报吧!因此女孩没太多抱怨。如今题主在深圳打工,工资由原来的2500元发展到现在的5500元。题主本应该好好松一口气,再也不愁生活烦恼了,谁知妈妈要求女孩帮弟弟每月支付3500元的按揭月供。当题主女孩支付弟弟四个月的月供款后,就觉得自己的生活压力大了(房租800元每月,一日三餐生活费等),很多同事都说题主傻,不该支付弟弟的月供房款,该怎么办呢?心里很纠结。再加上妈妈要求题主女孩微信转帐,说什么要出去旅游为由,更让题主女孩头痛不已。

是呀!一边是自己的妈妈,一边是血肉相连的弟弟,手心手背都是肉,偏向于谁都不太适合。唉,想想父亲临走前的家庭财产分割;想想父母重男轻女把我扔到垃圾桶;想想奶奶捡垃圾把我抚养成16岁……。我的心碎了,泪如雨下,只能长叹一声,苍天真的不公平呀!


董永根


小妹妹别傻了,你就是你父母的提款机,给她再多她也不会体谅你生活困难,她会觉得理所应当,她会觉得你赚很多,给她那点只是九牛一毛。找个好人家嫁了吧,娘家的事别管了。


梦想成真365


从小失去了亲情,没有了父母的爱,对于亲情的渴望那么强烈,从小别人家的孩子有父母的疼爱,有母亲给梳漂亮的小辫,有母亲给套上漂亮的花裙子,对于她来说,从小只有羡慕别人的份,唯有奶奶的照顾,奶奶就是妈妈。

她长大了,奶奶老了,奶奶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便将她还给了自己的父母,想当初父母狠心的丢掉了这个女儿,奶奶不忍心抱回家养大成人,她终于感到自己也有父母,也有兄弟姐妹,可是她没有想到,在父母的眼中,她始终还是一个被丢弃的人,即使回到了这个魂牵梦萦的家,她没有一切,父母依旧看不起她,即使父亲去世的时候依旧还是那么心狠,分家产的时候弟弟姐姐都有,唯独他还是没有,被父亲逼着写下了自愿放弃家产。



她哪怕是父母这样对她,她还是无怨无悔,早早的她又去了南方打工,她舍不得吃,舍不得穿,从最初的一个月2500到后来的5500,本以为她熬出来了,将来会很幸福,可是那个厚颜无耻的母亲竟然提出了让她给弟弟还房贷,她依旧默默接受这一切。所有人为她感到不值。

在父母的眼中,没有亲情,在弟弟姐姐眼中,她始终还是一个外人,可是正是这个外人,在他们无耻的眼中,就应该理所当然的挣钱给他们花,她只是不想失去这份来之不易的亲情。可是他们呢?没有亲情,永远都没有过忏悔。



无耻的亲情,被道德绑架,她渴望这份扭曲的亲情,可是这只是她的一厢情愿,说实话,这份亲情不要也罢,她的妥协,她的亲情在他们的眼中永远都是利用,没有利用价值就可以一脚踢开。真心希望她能早日明白这份在她认为的亲情到底让她这样值不值。希望她一切安好!


珞珈评论社


你并没有得到任何亲情。

在中国,这种遭遇的姐姐是很多很常见的。这样背景的女孩缺爱,所以任何一点点类似于爱的东西就会让她飞蛾扑火。由于他们是你的父母,你的兄弟,跟你有血缘关系,按照惯例,似乎,可能有一点类似爱的东西吧。

但是这完全错了。爱是对等,对等永远是爱的至高无上的原则,尤其在同龄人之间。

按照你的描述,你没有得到任何爱,你是血库中的一袋血,是为他们补充生命力的。请问谁会爱血库里的一袋血呢?如果你过期了,失效了,你会毫无疑问地被抛掉,就跟你小时候被扔到垃圾箱一样。

你的身世很惨,很惨。你想得到爱,用你的钱给弟弟还贷款,这比用买春来代替柔情还不值。

但是你也没有必要绝望。你需要爱,你可以去爱别人,爱朋友,爱同事,爱路边的人,即使你没有那么多爱给他们,你可以用你给弟弟的钱的份额去代替爱,可能你得不到同样的回报,但是你得到的回报肯定从你的家人那里多。

而且,最好,等你初步痊愈,涵育了自尊,再去爱男人...


王丫米


供养你弟弟不是你的责任!即使父亲不在了,你还有母亲,更有姐姐!轮也轮不到你来供养!既然已经遗弃你了,你何必赖在这个穷鬼之家?奶奶是你恩人,能养奶奶也不要供养弟弟、母亲!因为他们不配做你的亲人!远离不爱你的亲戚吧,他们连普通朋友也不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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