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到失主家里偷了一瓶有毒的酒(酒瓶有提示有毒)回家喝完死了,失主家负什么责任?

孤独有罪吗


在家中的酒水里投毒,主人出于什么心态?难道就是为了惩罚小偷?或者是准备毒死老鼠?这种行为首先是要负责任的,你写有毒,就可以毒死人不担责?为什么不在他自家电饭煲里放上毒药?主人家可以埋上地雷,写上有雷,炸死人没责任?

主人首先是个投毒者,不知道害过多少人,为什么把毒放酒中或食品内?这算嗜好嘛?如果是个不认识汉字的,或者智障,主人有责任嘛?其实很明显,主人是恐怖分子行为,应该立刻对主人严惩。

小偷去你家喝毒酒,这已经不是小偷行为,难不成小偷没偷到东西不甘心,故意服毒,让主人理赔?能在酒里下毒,也会在烟里下毒?在酒里放入剧毒有必要嘛?只有一种解释,死者不是小偷,是被主人伤透了心,不想活了,而死者心理又被主人掌握了解,知道死者会找自己算账,就提前放毒酒于室内,为死者提供自杀条件。是主人把死者逼上绝路,而后借刀杀人。

既然是小偷,不会是个傻子,人为财死,没听说为毒酒死的。真是小偷,难道就为了去喝毒酒?题主设定小偷喝毒酒,已经不符合人类规律,小偷不认识毒酒二字,还能偷东西嘛?说不定会把自家钱拿给毒酒主人呢,死者不是小偷,是想死。天下如果有这样的小偷,那一定天下太平。小偷早死光光了。主人是有杀人动机的,应该搜查一下,家里有没有炸药之类的东西,主人比所谓的小偷更具破坏性,应该毙了这个隐患。避免伤害无辜。


白这个颜色


侵权责任纠纷,最重要的问题就是看双方是否存在过错,一般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免责,只要有过错无论这对方本身的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也不能免除过错方的责任,只能说有可能减轻责任。

而就本道题目而言,要想分清失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关键就要看失主在这个过程当中是否存在过错。

小偷偷东西显然是最大的过错,所以小偷在这里是不可能完全免责的,但是如果失主在这个过程当中也存在过错,可以减轻小偷的责任。但不代表可以完全免责。

根据题目当中的描述,小偷去失主家偷东西,偷了一瓶有毒的酒,并且酒瓶上明确注明有毒,小偷还要喝而中毒身亡,这显然是小偷自己的问题,与失主家没有任何关系。所以就本道题目而言,小偷只能对自己的行为后果自行承担责任,而不能要求失主家承担责任。

否则如果有一天小偷去失主家偷了一把菜刀,不小心把自己手腕割破了,导致失血死亡,难道也需要由失主承担不利后果吗?这显然就乱套了。

所以我们在分析类似侵权案件的时候,既要考虑小偷本身的行为过错,也同时要考虑受害人在其中是否存在过错。只有一方完全没有过错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完全免责。

有关小偷偷东西在失主家不幸死亡的问题,在今日头条上真是太多了,而且各式各样,所以很多人可能陷入了一个误区,认为小偷偷东西本身就是不对的,所以不论如何,小偷都只能自认倒霉。我们说大部分情况下是这样的,但是我们也不能如此绝对的说,因为也要看当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任律师工作室


看到这个问题,我想到了几年前我老家一个类似的事故。

我老家农村的,青壮年大多数都外出打工了,土地荒废了很多,离我老家不远的一个村,有一个外地老板来承包种西瓜,合同期五年,在当时的承包费比其他的人要高出一倍。

西瓜成熟后,当地人很多的都去偷,有一个人偷回去吃了中毒死了,在他偷的那一个西瓜中也的确检查出有毒物质,其他的都没有,当地政府出面处理,最后种西瓜的赔了二十万。因为种西瓜的是外地人,没办法,只能给钱消灾。本来合同期是五年,只种了一年就跑了,土地现在一直还是荒废在那里的。


海哥只是一个传说


首先,不负责任,但是还是要赔钱,中国没有完全的无责,就算是无责,也要有人道主义赔偿!反正只要有死伤,管你小偷还是通缉犯,总会让你赔的,就算法庭判你没责任,小偷的家属都会堵你门口,闹到你赔为止……


其次,看看网友们给出的建议:

1 请加固好门窗,保护你的财产安全,更是保护小偷的安全。

2 我还记得有个案子,是一小偷翻墙进别人家偷东西,结果被那家人养在院子里的狗咬死了,后来狗主人也赔了钱!

3 前几天不是报道小偷偷人家电动车触电死亡,家属要求赔偿吗?

4 失主应该在家里备好钱财,还要铺好地毯,伺候好小偷,万一小偷不小心在你家摔断腿医药费可比这些钱财要贵多了!

结束语:以后进了小偷,你要好好对待他,给他泡茶,请他吃饭,他走的时候还要扶着他,不要让他摔了……无语啊!


游戏大咖王


首先,毫无疑问,小偷应该是最大的过错承担方。

其次要看小偷具体的行为表现了。


里面的疑点很多:

1.主人家为什么会有一瓶毒酒,试想一般人的家里是不会放一瓶毒酒的。

主人自杀想开了,就应该趁早把这瓶就处理掉。这个解释也是不太能够说服人。


2.小偷怎么会偷酒。

这个小偷也真是穷疯了,连主人家的酒也不放过,还带回家给喝了。要是带回家给亲戚朋友喝了那后果就更严重了。一般来说,小偷只偷些贵重物品,且容易隐藏,不易损坏,显然酒就不属于这几个特征。


其实最主要的是瓶子上面有标示,就很容易判定责任了。如果写的老鼠药,一个有正常行为能力的人非要吃,又如何怪得了别人。


从大概率上讲,失主非但没责任,反而有权利起诉小偷及其相关人员赔偿物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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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主家不负任何责任。

民事责任部分:按照《侵权责任法》规定,有过错才会有责任。在小偷死亡这件事,失主家没有任何的过错,所以不用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首先,房间封闭,防止他人进入。小偷擅自进入,其所遭遇的任何情况,失主家都无过错。

其次,酒瓶上有显著提示,尽管是失主为避免家人随意饮用,但客观上仍尽到注意义务。小偷因自己的过失,擅自饮毒酒,是自己的过失,非失主责任。

刑事责任部分:小偷擅自进入失主家,本身已经违法。失主的毒酒本来是为自杀,放在自己家里,且贴有标志,其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者过失导致他人死亡意思。小偷的死亡对失主而言,是意外事件。失主不负任何刑事责任

综上,失主家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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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我直言,这个问题提的就有点问题,至少有混淆是非、误导思想、有悖公理的倾向。类似这样的事例还有不少,象爬楼行窃从阳台上掉落摔死、禁烟区私自抽烟被善意提醒后猝死、动物园内违章擅自逗食动物被咬伤等等,诸如此类,违规行为在先,才导致出现后发结果,况且违规行为本就应该受到惩处,却挖空心思竟然向被动受害方索赔,实际上就是老百姓常说的那种“无理也要争三分”,可以说是毫无道理的。更可悲的是少数所谓的专家,对此也持暧昧、甚至支持态度,让人匪夷所思。



笔者认为,在维护社会公德、公共秩序、以法治国中,应当坚持泾渭分明的原则。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是非分明,善恶必清,对那些明显违章违法的恶意行为,必须一边倒的给予反对、全方位的给予惩罚,绝不能容忍强词夺理、“无理争三分”现象的出现。也包括一些孩子、老人的不法行为,不能让社会上个别人“我老我有理、我小我有理、我弱我有理、我死我有理”思想苗头蔓延,以至破坏了公德良序。这与中华民族尊老爱幼、扶贫济弱的传统美德完全是两码事。

所以,象题目所述案例,笔者认为,即便酒瓶上没有提示,失主也无须担责。相反,他应该拥有依法追偿的权力。个人认为,法律的意义应该是体现公理、主持正义、维护秩序、惩恶扬善。



恐龙之想


这个题目有点绕,首先失主家有酒,而且标明有毒,这酒或许有什么用途。但恰烚给小偷偷去了,又喝酒毒死了。这就有二种可能性:小偷不识字,或者是夜里所偷,只闻到了酒味道,嘴馋所以喝了,然后毙命。按我个人观点,主人不该担责,因为这酒放自己家里,我又没请你来喝,所以小偷是咎由自取。如果主人要为此事担责的话,那别入进入他家拿菜刀自残要付医药费?如果喝了他家农药死亡后要赔偿丧葬费还要精神损失费以及安家费还有孩子扶养费。如果这样岂不乱套?假如二家有过节或者说有仇,我可以去对方家里跳楼或者采取别的方法结来生命,然后获得金钱赔偿,那多好!我想这事除非是法官吃了屎才会让主人担责,这是不可能的事。结果只有一个,白死。


老孙1585769


讲道理,小偷如果身份确认,为入室盗窃并偷走毒酒,自杀身亡,那么小偷是自寻死路,失主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至于人道主义,如果失主家有钱,可以可怜小偷给予一定的人道主义赔偿,但是不赔偿也是合理的。

如果说这种情况失主还要承担责任,那么跳楼自杀的是不是还得怪房主楼建的太高了?

法律的建设就是建立在道理的基础之上,如果法律不讲道理,那么法律自然就丧失了威信和说服力。

毕竟这是个假设性的问题,如果硬要刨根问底,那么制造毒酒的公司可能还得承担责任,销售毒酒的商家也得受到牵连。

但是真要发生这种事情去到了法庭,结果确实无法肯定的,就像老人自己摔倒然后追究扶人者一样,按道理说扶人的不应该赔钱,但就是有些法院判处扶人者赔偿给老人一笔钱。

所以说凡事无绝对,如果我遇到这种事,绝对不会赔一分钱,即便法院要求我赔钱,我也不会履行义务。

我会一直不停地上诉,一层层的往上级法院申诉,并且还会要求小偷家属赔偿毒酒钱,这是个人的底线。

如果非要说我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我只能说,小偷偷毒酒的时候我不在场,不然他也没有机会喝下毒酒,因为我的大刀挥舞的速度比他打开酒盖的速度快多了。


街头合伙人


我觉得这种情况失主不负责任,首先你拿了我的东西,并没有得到我的同意,属于盗窃,其次我的东西放在家里,你没有我的同意就去我家乱拿,我又不认识你,你属于私闯民宅,这种事谁说的好,其次,我上面写着有毒,你还要和喝下去,我该做的都做了,你自己找死怪谁。还有这些事情失主并不知道,不存在故意伤人,但是在人道主义的角度,可以给一点关怀,但是我并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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