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而不死是为贼”,是什么意思,你知道吗?

9小时之外


老刘今年六十有五,家住秦皇岛。自幼便是家中独苗,爹娘又是老来得子,自然集万般宠爱于一身,虽然聪慧异常,却从不思正途。

稍至年长,正好赶上动荡。那时节,老实人没有好日子,诸恶人仿似天堂。老刘在那样的年代,真是如鱼得水,好不舒畅。唯一的不快,便是家中二老。

生得魁梧的他,很随意的便成了一方霸主。每天无所事事,领着一帮人吆五喝六、走东窜西,若是看谁不顺眼,抬手就打、张口就骂。

久而久之,也引得街坊四邻对他有意见。可有意见归有意见,谁敢吱一声?路人只能道路以目,有怒憋在肚。

不知怎的,这事儿传到了二老耳中,二老自是大怒。待老刘回家时,便将门反锁,意欲替天行道,教训这不孝子。谁料老刘竟夺门而去,如鱼入水,一去不返。

老刘这一走,街道瞬间就安静了下来。谁料,这不过是暴风雨的前夜,静,也不过是等待着血雨腥风。

没过几天,老刘又回来了,身后还浩浩荡荡的跟着一大帮人。目标直指自己家中,直言不讳的举报了自己的父母,说他们是臭老九、走资派,并率先冲过去将二老暴打一顿。

如此,本就风烛残年的二老,终于死在自己儿子手中。临死之际,老刘还大骂:老而不死是为贼,你们两个老不死的,快去死吧!经此一战,老刘也成了方圆左右的名人,可谓是风光无两。

时光悠晃,转眼间,老刘也老了,当年的威武,也被掩埋在白发眉宇之间。偶尔,碰到比他还不如的人时,那种年轻时的意气风发,还会爆发一二。

有一天,老刘携夫人去超市买瓜,让店员挑了一个最大的西瓜给他。本来这没什么,可在老刘眼里,这就不对了:凭什么别人买瓜只给15块钱,我老刘要给20块钱?你这卖瓜的是看我好欺负不成?

以老刘的老谋深算,这不是爆发的时候,毕竟他也知道这瓜是按斤卖的。他需要找另外的借口,以便让自己站在道理的制高点。

老刘麻溜儿的付了20块钱,店员小赵麻溜儿的接了这20块钱。交易完成,这一切,都被老刘记在心里,而小赵却不知自己大难临头。

回到家的老刘,麻溜儿的把西瓜切开,美滋滋的吃了一瓣,夫人也美滋滋的吃了一瓣。这么多年来,不管时代如何改变,他们的秉性一直都是如此。街坊四邻早已看透他们,这一瓣西瓜吃完,也就是他们出战的时候。

第二天一大早,老刘照例起了个大早,先去公园逛了一圈。待超市开门时,回家换了一身行装,还特意多喝了一杯凉白开。茶毕,向超市慢悠悠晃去。

未及踏入超市大门,声音先刺破重重障碍,传入每一个在超市购物的人的耳中:MLGB的,老子昨天在你们超市买了个西瓜,吃完以后现在肚子疼,你们要赔我!

众人闻此音,大惊失色。还没反应过来,又是一通音波攻击,污言秽语不堪入耳,目标直指小赵,小赵心中虽有十万羊驼蹦过,却不知发生了什么。

稍一停顿之后,小赵赶紧笑脸相迎,好言相劝老刘夫妇不要大声嚷嚷,并提出买西瓜的钱全额退款,并死人补偿30块钱。老刘婆一看目的达到,喜笑颜开,正准备应允之时,被老刘使了个眼色。

于是乎,小赵一路把赔偿追加至300块,妄图息事宁人。老刘岂是平常之人?先不说40年前已经身经百战,对付一个小店员,他自信有一万种方法让对方跪舔。

双方经过友好的协商之后,老刘将赔偿金定在一万,并当场表示,如果不赔钱,就连续暴力输出七七四十九天。

小赵哪儿特么见过这种局面?思来想去,在老刘认真输出的第五天,将两个老家伙捅死。老刘临死之际,小赵愤愤然咬牙怒道:老而不死是为贼,你们这样的人渣,就不应该来到这个世界上,快滚回地狱吧。


















山鬼祗树


老而不死是为贼”出自孔子学生与后人编纂的《论语.宪问》,乍看之下,令当今不少愤青精神为之一振,但孔子原意思恐怕令大多数人失望了。

《论语.宪问》“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

言下之意是说,孔子去拜访他的朋友原壤,原壤不但没有以该有的礼节接待他,反而是双腿叉蹲等他来。孔子怒骂道:你这老家伙,小的时候就不讲究兄友弟恭等礼仪,等到长大了到现在又无一可以留给后人传颂学习的地方,现在还为老不尊,真是害人害己啊。”

大家知道,孔子是我汉人几千年文明礼仪的化身,对于原壤这样的,自然是孰不可忍。

但是,回过头来,我们仔细分析,这里面有故事,并非如我们想象的那么浅显。

翻阅相关资料,我们可以了解原壤这个人,在当初他的母亲去世的时候,别人都是哀嚎痛哭,他则不一样,拿起碗就着筷子,打着节拍人家就手舞足蹈唱起来了。于是我们回想,想当年庄子老婆死的时候,也是鼓盆而歌。显然,孔子这位朋友有点意思,他的所作所为或与庄子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们再参考原文“夷俟”二字。古时候人坐姿与现在不同,特别是春秋时期,大家都是席地而坐。古时候人在正式场合坐姿是两膝着地,屁股是坐在小腿背乃至脚踝上的。而原壤这种则是两腿交叉,臀部着地而坐,说白了就是道家还有佛家的打坐一样,称之为夷俟。


我们设想孔子曾经师从老聃(老子),而孔子何人,大思想家与教育家,可谓是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之人,如果原壤真是那种不学无术之徒,他应该避之唯恐不及,又怎么可能亲自上门去拜访?

民国的钱穆先生分析的就很合理,据原壤所作所为,与庄子都惊人的类似,其当为道家逍遥派人。他打坐,母亲死了不哭反而歌,正是逍遥派顺其自然,超然物外的表现。

春秋是百家争鸣的时代。儒家讲究往外在去济世,道家讲究的是救人先救自己,往精神境界去探索。

显然“老而不死是为贼”这个故事不是我们想当然理解那样,也不是白话注释那样,他应该是代表着春秋时期,两种学术思想的对立交葛与碰撞。原壤此举应该是道家无为的表现。


不书公子


“老而不死是为贼”,很多人简单的理解为:老了不死就是小偷。

这话出自《论语-宪问》,南宫寻欢自幼熟读论语,正好可以论说一二。

作为万世师表,孔子温润和善,推崇尊老爱幼的主张,怎么会骂老年人呢?



原来,这话是孔子说给他的老哥们原壤的,故事背景如下:

原壤母亲去世,孔子带着无限哀思,前去吊唁。而不孝子原壤却叉开双腿,逍遥自在的坐着,呆萌的看着孔子。

面对如此情境,孔子极其不平,心想:你老母去世了,你不哭不闹不上吊、不跪不拜还偷笑。这世界怎么有如此不忠不孝、无情无义的劣徒?就这样的人怎么还把你当了大半辈子的朋友?

想着想着,孔子都快气炸了。德高望重的孔老夫子,实在控制不住了,举起手杖直接朝原壤的小腿就干上去了,边打边骂道:你这混球,小时候不孝顺父母,长大了一事无成,这么老了还不死,简直就是祸害世界,残害自己。

论语原话如下:

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

特别解释一下,贼在上句中作动词用,是残害、祸害的意思,所以,整句不能简单的从字面上去解释。

我们可以想象孔老师当时有多愤怒,才能对老友说出如此虐心的话。但大道有公,不得不承认,孔老师当时的怒火烧得有点熊,并不是真理之火。

原壤是道家人物,跟庄子一样,追求自然与逍遥,活得是相当洒脱。道家认为,生死有命,一切都应顺应自然法力,人死了就是重归自然,尘归尘土归土,不必拘泥于那些形式主义。

而孔老师作为儒家的开山祖师,倡导忠孝节义,特重孝道,父母去世,应该什么都不干,守孝三年再说。

儒道两家思想冲突由来已久,庄子也曾嘲讽并批判过孔子和他的儒学。

所以说,信仰不同,不在一个频道,是无法公平交流的。

但不管怎么说,尊老爱幼是必须的。


南宫寻欢


话都是人说的,有老而不死是为贼。也有家有一老如有一宝。人年龄大了,阅历也丰富。但是太老也容易犯糊涂。老而不死是为贼,应该指那种犯糊涂的人,仗着自己年纪大,辈分大胡作非为。或者尸位素餐,或者遗祸苍生。比如提出延迟退休的专家教授,这种人根本不知道体例劳动的人工作多苦多累。只想着自己能在岗位上占着茅坑不拉屎,尸位素餐,混吃等死。这样的人就是:“老而不死是为贼”。


太极云飞扬


这句话出自《论语·宪问》,而且它是半句话,原句如下

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

其实这句话不难理解,难理解的事需要了解原壤的身份和孔子说这句话的环境。

我们先看看不同版本的翻译:

杨伯峻《论语译注》

原壤两腿像八字一样张开坐在地上,等着孔子。孔子骂道:“你幼小时候不懂礼节,长大了毫无贡献,老了还白吃粮食,真是个害人精。”说完,用拐杖敲了他的小腿。

钱穆《论语新解》

原壤蹲着两脚(不坐不起),以待孔子之来。先生说:“年幼时,你守逊悌之礼。长大了,又一无称述(来教导后辈)。只是那样老而不死,这等于如人生中一贼,(说了)把手中所曳杖叩击他的脚胫。”

李泽厚《论语今读》

原壤踞着双腿,接待孔子。孔子说:“小时候不谦逊,长大了无作为,老了还不死,这叫做祸害。”用拐杖敲他的小腿。

杨朝明《论语全解》

原壤分开双腿坐着等候孔子到来。孔子说:“年幼的时候不讲谦逊和孝悌,长大了又没有什么可夸口的成就,到老了又不赶紧去死,这就像是贼一样害人。”一边说一边用手杖敲他的小腿。

我们不论哪种翻译比较好,反正意思就是孔子骂原壤老不死的。原因就是原壤不遵礼,岔开腿等孔子。我们都知道孔子是非常尊礼的人,按照儒家的标准,当家里来了客人,身为主人要迎接的。如果是尊贵的客人,要热情的趋赶过去迎接;低一等的客人,也要这站着迎接。而原壤等孔子的时候,竟然是岔开腿坐着等,这在孔子那里是最不合礼法的,所以孔子才会骂他,并用拐杖敲原壤的腿,让他坐好,坐得符合礼法。

但是,孔子可是圣人,为啥要因为原壤没坐好就骂他呢?这里面其实是有很多故事的,也就是前面说的,孔子说这句话的环境。

原壤,生卒年不详,历史上只记载是孔子的朋友,而且是那种从小长到大的朋友。《礼记·檀弓下》记载说:原壤母亲死的时候,就是孔子帮忙料理的后事。但是原壤呢,竟然跑到他妈的棺木上唱歌跳舞去了。而孔子看见了也当没看见,从旁边悄悄的走了。为什么孔子看见了又当没看见呢?刘宝楠在《论语正义》这样解释:原壤在他妈的棺木上唱歌跳舞,是罪大恶极的,已经不能拿礼法来衡量了,所以孔子就没搭理他,因为孔子是圣人,知道这样的人是可能被说教的。

而原壤岔开腿等孔子这次,应该发生在孔子给原壤他妈料理后事之后。这一次,孔子觉得他这个岔开腿等人这个习惯是可以被说教,可以被改正的,加之原壤上次在他妈棺材上唱歌跳舞的事,孔子就破口大骂了他。

但是,我们不可忽略的事,孔子和原壤是好朋友。这样的破口大骂,有恨铁不成钢的也有玩笑的成分的在里面,我们绝对不能断章取义,将其中的半句话拿出来脱离当时的语境来说。这就像,你一个好朋友整天嚷着说要减肥,结果就是不运动,还零食不断。你也许会说:“吃吃吃,就知道吃,怎么不把你撑死”。这样大概能和孔子骂原壤的话等同。

另外,按照黄侃《论语义疏》的观点,原壤是一个“方外之圣人也,不拘礼教”的人。那么我们可以这样想象,在那个百家争鸣的时代,人们有不同的价值观和信仰。孔子作为“方内圣人”,用自己礼教的观点,去说一个礼教之外,放浪形骸的人,本来就是不对的。


安意如


因工作关系接触较多老人,谈谈“老而不死是为贼”的当下主要表现。

1.老而不尊。公共场合依老卖老、抢霸资源、行为过激、毫不知耻,给社会不良影响。如此偷了公德。

2.老而自私。一味用孝顺、敬老等道义绑架儿女、亲友、公众,强行侵占他人生活,全然不顾儿女、亲友、公众为难之处。如此偷了他人生活。

3.老而昏聩。处事不公、不义、不明、不清,对子孙重男轻女,对老伴弃如弊履,对保健不遗余力,对骗子深信不疑,对自己充满自信。如此偷了自已还不自知。

常言道,老有老样。老人经历过人生高峰,晚年安享自已奋斗成果,理所当然,自主自理最为关键,有房有钱有圈子有乐子是基本条件,重情重义、守信守法才得尊敬。


钟山68


老而不死谓之贼,这句话,人们在解释時,喜欢引经据典,说这是孔子说的啊,什么礼义啊,就是不碰它的本意。其实哪有那么多典故。人来世间,少应长,长大了便顺应人生的规律,该劳作劳作,该干事干事。要娶妻生子就娶妻生子,该享受生活享受生活。尽量按生命规律走完人生旅程。老了,该死便死,不要为了留恋人世,一味垂死挣扎,苟延残喘。如果死不去,又活不好,还要用孝道一个伦理道德的纲常绳索,捆绑儿孙,拖累家口,强求社会照顾,白白消耗社会资源地好死不如赖活着,便似贼一样可恥可恶了。须知人生一世,草木一春,荣枯有序,代谢自然。假如世世代代人都不想死,不愿死,后来的人哪有生息空间?所以人这个物种,还是应像草木,百兽,花鸟虫魚一样自我淘汰。在淘汰不了自己時,也顺其自然地活着吧。但是千万别抱怨,别生恨,认为社会怎么亏待你啊,儿孙又怎么不向你尽孝啊。要知道社会的负担是很重的,儿孙们的负担也是很沉重的。假使你连这个道理都不明白,还倚老卖老做一个寄生虫,社会不会把你怎么样,儿孙们更不敢把你怎么样,可是你就比一个賊的性质没什么两样了。话,是骂人的,残酷的,但却是宇宙间的真理啊!西方文明中,老人申请安乐死的例子已经有了。随着社会进步,人们逐步提高生死观的认识,我相信,我们国家也会在老人的生死观选择上突破法律和伦理禁锢。那時,这句大不敬的咒语,也就自然消亡了。


李老根2017




看大家的回答,都在抛书包🎒(粤语,卖弄学识的意思),我就不从这句话的出处来解读和论证了。我说一下自己的浅显见解。

有句俗话说,3岁孩儿惹人悦,80老儿惹人厌。侧面表达了人老了日落西山,普遍很不受人待见。为什么呢?又有俗语云,姜还是老的辣,泥鳅越老越滑,人越老越奸。古代某时某地区还有人到60岁没死的话就被子女背上山活活饿死的历史记录。为什么呢?因为小孩儿天真活泼可爱无邪,是希望。而人老了,没有创造力劳动能力,多病痛,变得唠叨和变得邋遢,已然成了累赘。这不是本题的关键点,关键在于有些老人就是越老越奸诈,为老不尊,祸害社会,现在网上老曝光某某老人公交车上打人,某某老人虐待狗狗,某某老人猥亵自己的亲孙女。。罄竹难书!

虽然说人人都会变老,但老要老得有道德,而不是倚老卖老,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目无法纪,践踏公序良俗和道德规范,让人人侧目而视,骂一句"老而不死是为贼"都还是轻的!


哎哟菲菲不错哦


“老而不死是为贼”,从字面上来解释的话,它是 责骂老而无德行者的话。

它出自于《论语·宪问》:“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

《四书》对它的解释是:原壤叉开双腿坐着等待孔子。

孔子骂他说:“年幼的时候,你不讲孝悌,长大了又没有什么可说的成就,老而不死,真是害人虫。”说着,用手杖敲他的小腿。

老而不死,就是害人虫吗?这句话是否有不尊重老年人之嫌呢?

当然这是 有违儒家“尊老敬长”思想。为什么人老了就应该去死,不死就是害人虫?何况孔子比原壤更老,岂不是说自己更该死吗?所以说孔子肯定不是这个意思,那么它究竟想表达什么意思呢?

此译文,认识到“老而不死是为贼”,是孔子责备原壤叉开双腿坐着(不给他人做好榜样)的愤切之语。而不是说原壤老了就应该去死,不死就是贼。

所以意译作“老了还给别人做坏榜样却不去死,这是个害人贼啊”,这样就指明了孔子的本意。即:人老了更应该给别人做个好榜样,丝毫没有不“尊老”的意思。

经历了沧桑,看尽了人间百态,老人更应该懂得生活,给下一代人指引方向,做生活的榜样。

可是现实生活中,往往有时就不是这样的。不往大里说,什么吃喝嫖赌,偷鸡摸狗,这是极个别现象。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时常能看到老者在公交车上辱骂不让座的年轻人的新闻,有的甚至动了手。

我也遇见一次“强行“让座的情况。在一次中午乘坐公交车时,途中有一位大妈上了车。当时车上空位很多,而且就在上门的那个方向有一排空位。但是她没有坐,而是径直地朝我走来,站在我的面前一直瞪着我的座位。我赶紧起来给她让座,她什么都没说,心安理得地坐下了。

其实我真得是挺不满的,那么多座你不坐,偏往我这坐。可能是她经常坐这个座位,觉得这个位置比较安全?我也是猜想的。但是不管怎样,这样的行为真的是让人难以接受。

尊老爱幼是中华人民的传统美德,但这不能成为老人强行让人让座的权力。

也许此时的年轻人加了一天的班累极了,也许他此时身体不是很舒服,也许他正承受着很大的压力无处释放,此时他正在游离。

也许……有太多的也许,但出现这种强行让座的行为,不仅扰乱了社会秩序,还让年轻人看到了这个社会苛刻的一面。

还有前不久有则新闻,石景山大妈在超市称了一斤草莓,在贴了价签后又往里面装了几个,最后被工作人员看到,并缴纳了8000元罚款。先不说工作人员这样的做法是否不当,就大妈偷拿草莓的事件,这是绝对不对的。

这样的现象我想在生活中各大超市里都有,我也经常遇见。尤其对于称重的食品,有的老人总是偷往兜里装,如瓜子什么的。贪图小便宜的心理实在是要不得,如果她正带着小孩,这种不好的举动就会被孩子学会。

《三国志.蜀书.先主传》里有一句“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句话是告诉我们,即使是小善也必须要做;即使是小恶也不能去做。

不要以为事小,就觉得没事,这个小举动也会在孩子心里生根发芽,也许会将他引入歧途。

所以人老了更应该给别人做个好榜样,以平和的心态温柔以待这个社会


24帧半


记得好像回答过了。

断章取义的“老而不死是为贼”

世云“老而不死是为贼”,并曰此言为孔子所言,谬矣!

《论语·宪问》有这样一章:

“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

用今天的语言通释就是:

“原壤叉开双腿坐着等候。孔子说:‘年纪小的时候就不恭顺兄长,长大了又没给人留下像样的语言,老了还不死,这就叫做害人精。’用手杖敲着他的小腿。”

从“以杖叩其胫”来看,这是孔子晚年时见原壤的记载。

按当时的制度,原壤是周文王第十六子原伯的后人,虽然穷困没落,但应该是士一级的人,是有生活来源的。《礼记·王制》说:“制农田百亩。百亩之分,上农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其次食七人,其次食六人;下农夫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禄以是为差也。诸侯之下士,视上农夫,禄足以代其耕也。中士倍下士,上士倍中士……”按原壤的身份,最次也应该享有“诸侯之下士”的待遇,“诸侯之下士,视上农夫,禄足以代其耕也。”大概因为不务正业,所以原壤生活很困窘,母亲死了,他没有条件安葬,是孔子出资安葬了他的母亲。《礼记·檀弓》记载:“孔子之故人曰原壤,其母死,夫子助之沐椁。原壤登木曰:‘久矣,予之不托于音也!’歌曰:‘狸首之班然,执女手之卷然。’夫子为弗闻也者而过之。从者曰:‘子未可以已乎?’夫子曰:‘丘闻之,亲者毋失其为亲也,故者毋失其为故也。’”(“孔子的一个老朋友叫原壤,他的母亲死了,孔子为老人整治了棺材。原壤登上棺材说:‘好久了,我没有唱歌了!’原壤唱道:‘狸子头色彩斑斓,握你的手好柔软。’孔子好像没听到似的走过去了。随从的人说:‘您不要再继续帮助他了吧?’孔子说:‘我听说,有亲情的人不要失去那应有的亲情,老朋友不要失去那原有的情谊’”)这是孔子帮助原壤、原壤性情古怪的一个典型事例。

孔子曾经说“无友不如己者”,但原壤是孔子小时候就结识的人。从“幼而不孙弟”看,按今天我们常说的话,孔子与原壤大概是从“光腚娃娃”时开始认识的吧,所以孔子对他多有照顾。这次原壤之“俟(等候)”,大概是他与孔子相约后在等孔子,是不是还有求于孔子呢——不得而知。

孔子为什么要说原壤“长而无述焉”呢?孔子曾说“有德者必有言”,原壤“无述”,说明他不是“有德”之人,这也是他“是为贼”的重要原因。

“老而不死”是紧承前文“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而来的,“是为贼”是针对原壤的一系列不是——“不孙弟”“无述焉”、没有是处却“不死”而说的。后世有人断章取义,单独把这“老而不死”与“是为贼”连起来,误以为是孔子对老年人的一种侮骂,显然违背了孔子的原意。

而且此时孔子也处老耆(qí)之年。《礼记·曲礼》说:“人生十年曰幼,学。二十曰弱,冠。三十曰壮,有室。四十曰强,而仕。五十曰艾,服官政。六十曰耆,指使。七十曰老,而传。八十九十曰耄(mào)。七年曰悼。悼与耄虽有罪,不加刑焉。百年曰期颐。大夫七十而致事,若不得谢,则必赐之几杖,行役以妇人;适四方,乘安车;自称曰老夫,于其国则称名;越国而问焉,必告之以其制。”《礼记·王制》又说:“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乡,七十杖于国,八十杖于朝。”孔子“以杖叩其胫”时,至少已经六十岁以上了,而且孔子六十八岁才从列国周游而归,这次见原壤,恐怕年纪已在七十左右,他怎么能说“老而不死是为贼”,连自己也骂呢!

前人解释《论语》多有曲解,需要辨正的问题远不止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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