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彩党课」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件

8月31日,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件。

01

龙岩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原副支队长苏健为涉麻涉毒及涉赌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问题。

2014年3月至2018年1月,苏健在担任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副支队长、巡特警支队副支队长期间,在明知涉麻涉毒犯罪分子非法生产或买卖制毒物品、涉赌犯罪分子非法开设赌场的情况下,接受其请托并收受贿赂,多次为其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其逃避处罚。此外,苏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18年4月,苏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02

龙岩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二大队原大队长陈静为涉麻涉毒及涉赌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问题。

2015年至2018年1月,陈静在担任市公安局技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和网安支队二大队大队长期间,接受涉麻涉毒犯罪分子的请托并收受贿赂,为其打探案情、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法律处罚;承诺在收到举报和公安机关开展相关行动时为经营微信赌博群的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致使其犯罪活动未被查处并从中获利。此外,陈静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18年4月,陈静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03

龙岩市公安局中城派出所原科员戴玺为涉麻涉毒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问题。

2015年,戴玺在担任市公安局技侦支队民警期间,违规将在侦控工作中获取的情报信息通过他人泄露给涉麻涉毒犯罪分子,为其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其逃避处罚并从中获利。此外,戴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18年4月,戴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指出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以上3起典型问题,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执法犯法、徇私枉法、丧失党性,甚至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狼狈为奸,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通报强调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承担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以“红土地容不得任何黑恶毒瘤”的鲜明态度坚决打赢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职责定位,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要深挖细查,对“保护伞”问题线索一律优先处置,有案必查、一查到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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