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擺攤合法化,你怎麼看?

亂眼看世界


路邊擺攤合法化,你怎麼看?

對此,我覺得可行,也是符合城市發展規律和老百姓期待的。

1、老百姓要生存、有收入。很多城市自以為自己生活不錯、收入不錯,卻可能忽視了底層人群的生存狀況,殊不知一個攤位,就是一家三口生活的全部來源。

2、城市要溫度、有活力。一座城市必須要有溫度,充滿活力。什麼是溫度,就是給人以尊嚴,給人以希望。無論是擺攤的人,還是可以隨時買東西的市民,攤位的合法化都是一種希望與活力。有人就說,雖然大街越來越寬、越來越整潔,可是人們的生活反而不方便了。

有的時候,坐在戶外看看世界盃,喝喝小酒,也是一件非常愜意的事情。可是今天對於好多城市,似乎是件奢侈的事情。

3、路邊擺攤合法化還是要堅持幾條原則。

一是守法經營。特別是賣的東西,必須不是假冒偽劣的,必須不是非法的。這條應該是底線,所有的經營項目、內容、方式必須合法。

二是安全經營。不能給城市、擺攤者、消費者造成安全隱患。比如一些地方發生的液化氣爆炸事件,就要引起警惕。

三是衛生經營。一方面是環境衛生,不能擺攤過後垃圾成山;另一方面如果食品方面的經營,必須要符合食品安全的標準。

四是公共利益。所有的擺攤,不能影響公共交通秩序,不能影響他人的正常工作、生活等合法權益。

4、關於路邊擺攤合法化的問題,可以採取社區居民自治的形式來進行管理。儘量不要上升到執法的層面,畢竟這沒有違多大的法,還是採取柔性的管理方式為好。


碧翰烽



世界各國都有小攤小販,小攤小販展現著一個地方的風土人情,飲食文化等,去一個地方旅遊,不要去大餐館,去路邊攤才能吃到最純正當地的味道,而且價格低廉,政府不能剝奪食客(吃貨)的這種權利。一個城市為了乾淨整潔,現代化氣息太濃厚,看不見小攤小販,這個城市一定會缺少點生活氣息,缺少生活氣息的城市是冰冷的。像我們這種整天上班加班的年輕人,很累的時候,看到路邊的煙火氣,不經意間聞到喜歡的食物的香氣,或是路邊賣西瓜的小攤,馬上就能得到治癒,而不是那些很乾淨,很高大上的東西。

路邊攤經營合法化,也給底層民眾留了生存的空間,維護了他們的生存權利,有利於促進社會穩定。是一條雙贏的好政策。

酸奶牛,互聯網農業產品經理,”店管家“專業的農資店記賬系統;”田管家“農技問答互助社區。


今日新農人


路邊擺攤的現象一直以來都存在。我印象中最常見的路邊擺攤是在早市上,一般是在清晨的公園出入口兩側,賣蔬菜、水果、麵食、早餐的攤位排得象長龍一樣。

大早採摘下來的新鮮農產品還掛著晶瑩的露珠,一堆一簇碼得整整齊齊很是吸引人。人們早鍛鍊完以後順手買上一些就夠一家人吃上一天了。還有是在傍晚的十字路口或偏僻的人行道上,三三兩兩的平板三輪車上堆滿了水果或蔬菜,價格相比超市要便宜些,人們路過時也會停下來去買。

相對來說,路邊擺攤因為不需要領取合法的營業執照也就不存在稅收,具有極大的流動性,的的確確方便人們就近購買,且以低廉的價格吸引著消費者,一直很受歡迎。但因為路邊攤影響了市容市貌和交通,管理起來比較混亂,城管部門又不得不限制路邊擺攤。所以我認為路邊擺攤難以合法化。

不過世界上凡事都沒有絕對的,路邊攤既然有利也有弊,城管部門就應該有堵也有疏,讓路邊攤規範化合理性經營。現在好了,自2017年10月1日起,實行了14年之久的《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將退出歷史舞臺,在政府劃定的“早市”、“夜市”擺地攤賣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等,經營者就不再需要辦理營業執照,屬於合法經營。

如今,小商小販在規劃路邊擺設不再害怕城管來了。但這樣的路邊攤不是說就放開了無人管,如果是賣早點的攤販,必須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辦理衛生健康證等相關證件,並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備案後方可從事經營活動。如果違反了,還是會處以相應的罰款,情節嚴重者,記入黑名單。

我們在對路邊攤合理化的決策鼓與呼的同時,也希望商販們能恪守自律,不要讓放開的市場汙染了環境。


新華融媒新消費


路邊攤存在幾千年了,自然有它的道理,我就囉嗦了。

我支持擺攤合法化,不過,對於管理的要求也要上來。

1、有的東西不讓賣。

為什麼一直打擊擺攤,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擺攤的難以監督,無法追責。比如食品衛生安全,門店比較好管理,擺攤就很難管理,出了事兒連人都找不到。

有的東西擺攤就不讓賣,比如藥品,某些容易引發食品問題的食物,刀具,危險品等。

2、劃出區域,明確規則

小攤小販影響交通是個老大難的問題,人流越多的地方生意越好,越容易吸引人來擺攤;但是這攤子一擺,更加影響交通。

城管要規劃好哪些地方可以擺,哪些地方不能擺。

3、路邊攤對門市高租金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我就經常在超市門口的三輪車小攤買蔬菜,比菜市場和超市的便宜不少。菜市場的辣椒賣6元一斤,小攤上只賣3元一斤,差了一倍啊。

4、關心民生,彰顯智慧。

我經常買老人家擺的攤子,也是給老人一些支持,很多底層收入者生活是真的不容易的。給更多人允許路邊擺攤,給低收入者一生路,關心民生,這也是城市管理的進步!


傅一聲


路邊攤合法化是應該的。

但同時管理制度也要跟上來,畢竟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嘛。

對擺攤的時間,地點,經營種類,規模還是要有一定的限制。

首先是不能阻礙交通,要合理利用道路兩邊的空地來擺攤。

其次是要有時間限制,總不能半夜12點還在居民區的樓下襬攤叫賣吧!

第三是種類,路邊擺攤是為了方便附近的居民和路人,不能擺一些影響道路通行,空氣質量的攤位。

第四規模,不能一個攤位佔據幾十,甚至上百平方米,四周在搭上棚子,形成獨立的空間。

路邊攤為很多人解決的生計問題,不能一禁了之,而應該制訂合理的政策,讓他們在一定範圍內存在。


理性生活029


去年發佈文件,路邊攤擺合法化。擺攤合法化一定要有相應的管理規範和措施,在不影響廣大人民利益的前提下規劃化和集約化管理。由於過去農村的集市中都是商販在路邊搭一個簡易的棚子,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勢必這些人的利益會受到損傷。而針對社會上越來越尖銳的問題,國家擬實行路邊攤的合法化,那這樣的話會帶來哪些影響?


1.價格相對超市較低

之所以路邊攤成為監管難的問題,主要的原因就是人們生活購物的習慣。因為超市的果蔬價格比較貴,而路邊攤賣的東西價格都要便宜一些。而價格降低也降低了人們的生活成本,並且路邊攤的果蔬更加新鮮,所以路邊擺攤也吸引了大家的購買,在這樣的情況下襬攤取締的可能性降低。

2.路邊攤的安全性問題

因為沒有相應的管理機制去監管,路邊擺攤的東西難免會存在安全性問題。畢竟食品安全問題關乎著民眾的根本,萬一有人購買路邊東西的過程中出現食品安全的現象。那這種情況下很難維護消費者的利益,畢竟沒有營業執照沒有食品安全證明。但政府要求早餐類的攤販必須持有安全證明才能上崗營業。

3.方便民眾的同時造成城市的髒亂差

很多人買路邊攤的原因就是因為方便,但這樣的情況下必然會導致環境的髒亂差等情況。首先在購買中果蔬的垃圾會隨手丟在地上,而城市整潔的面貌就會受到影響,而環衛工的工作也會隨之加大。而在路邊擺攤對交通也帶來了不好的影響,這也會影響城市的整潔風貌。 而路邊擺攤的合法化現在各地區都採取一定的措施,比如由當地政府集中劃分一片區域。

攤販依次劃分自己的領地,這樣的話攤販和群眾的利益就會受到保證,而在環境上也能集中處理。不知道大家怎麼看待這個問題?


三農圈子


路邊擺攤本來就是合法的,自古以來就有路邊擺攤的行為,並非是現在才有的,更不能說無證無照是不合法,如果按照這樣的理論的話,我們的祖輩都沒有辦理結婚證,難道我們這些後代都是不合法的嗎?祖傳了幾千年的中醫,誰有行醫證?難道也是不合法的嗎?祖祖輩輩習慣了在路邊擺攤買賣產品賺點生活費,怎麼就不合法了呢?

市場是怎麼來的呢?都是因為擺攤的人多了,人們習慣了去一個固定的地方購物,慢慢地變成了規模化的市場,現在很多街道小區市場、路邊攤、集貿市場都是從原來的的習慣遺留下來的,也有許多市場是隨著新建和人口集中,擺攤的人多了形成了一個固定的市場。

我去過桂林幾次,在桂林的臨桂新區有一個從路邊擺攤到現,在形成固定市場的過程。在這個地方有一個山,所有去登山的人叫做平臺山,所謂的平臺山名稱是由一些在桂林做項目的人起的名字,也就是大家關心的“上平臺”,做過桂林項目的人知道,我3年前去過一次,今年再去遊玩的時候還是住在朋友家,發現這個市場規模變大了,規範了。

因為每天有上千人登山,而且時間都是集中在早上8點之前,所以有個別的小販就在上山的路邊擺攤,大部分都是蔬菜水果、早餐、日雜用品、樓房銷售宣傳等等,攤位大概有30多個,今年我看到的情況是,一大片的市場整齊規劃,而且都是固定攤位經營,商販和市場規模比以前擴大了10倍左右,雖然比以前是增加了管理費用,但是所有商戶都可以放心做生意,不必每天和城管打游擊,自從有了城管之後,我們的路邊擺攤就不合法了,這是為什麼呢?

我去濟南看到的情景和其他城市不一樣,在濟南人流量大的路邊到處都有擺攤的,而且還是很規範的,夜市也好白天也好都是一派繁榮景象,為什麼在其他城市裡不允許路邊擺攤呢?在濟南市、臨沂市兩個地方我看到的是處處做生意的熱鬧景象,而其他城市都在演繹城管與商販的武打片、諜戰片,本來路邊擺攤都是合法的,自由的,應該規範引導管理,可是現在所有人一聽到城管兩個字,為什麼都非常討厭,沒有人喜歡。


北京馬文華


“路邊攤”合法了!

對於許多普通百姓來說,這一消息這無疑是一重大利好。

“路邊攤”的合法化,促使我們不得不研究一個很現實的問題,就是“路邊攤”的管理如何適應城市發展和城市文明的需要問題。


提起“路邊攤”,對於城市的普通市民來說可以用四個字來形容,就是“愛恨交加”。

“愛”,是因為它方便了居民就近買到便宜的生活用品,特別是新鮮的農副產品,很好的解決了市民的“菜籃子”問題。

“恨”,是因為很多“路邊攤”都是一個“爛攤子”,往往都和“髒、亂、差”聯繫到一起,讓附近的居民苦不堪言,也成了城市管理最頭疼的問題。

“路邊攤”多年所形成的“髒、亂、差”無疑是城市管理的一塊“瘡疤”,也令城市管理者為難。

一邊是涉及到百姓基本生活保障的民生需要,解決一部分群體的生活來源和百姓的“菜籃子”;一邊是城市文明和百姓對改善環境的要求。二者似乎成為一個不可調和的矛盾。

對“路邊攤”管理似乎沒有很有效的辦法,要麼遇到檢查就一停了之,眼不見心不煩。要麼就是放而不管,讓“路邊攤”成為一個名副其實的“爛攤子”,成為城市文明的一個“癰疽”。

怎麼才能治理好“路邊攤”呢?

市場環境的“髒、亂、差”,既有設攤群眾和“逛攤”群眾不遵守規定,隨意“造髒”的問題,更有管理不到位的問題。

因此,解決問題的關鍵是要制定嚴格的“路邊攤”管理法規,依法依規進行管理。只要嚴格依法依規實施不間斷的有效管理,最終問題一定會得到解決。

在依法依規管理上要注意以下幾個環節:

一是制定細緻完善的市場管理法規。制定可操作性強的市場管理法規,法規設定一定的適應和“緩衝期”(以一個月為期限)。“緩衝期”內,以教育疏導為主,過了“緩衝期”,對違法違規者,就要嚴格依法依規進行處罰。

二是採取集中“運動式”整治和長期整治相結合的辦法。“運動式”整治會起到很好的即時效果,可立竿見影,同時建立長效機制,使經營者和管理者都養成依法依規經營和管理的自覺性,從而可以杜絕“運動式”之後“雨過地皮幹”的尷尬。

三是層層落實責任制,誰管理誰負責。對於出現的問題,也要追究管理者的責任,一級一級抓落實,把“板子”打在具體人身上。

四是加強“設攤”地段及周邊的環境整治,以周邊優美的環境影響帶動市場環境的整潔。這就好比在一個寬敞、明亮、整潔、漂亮的一個大廳,當人們身處這樣的大廳,你都不好意思隨地吐痰,扔垃圾。而我們以往的“路邊攤”周圍,環境也大都相對比較差,所以人們在保護意識上就容易放任。

五是加強對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增強他們的責任意識和執法守法意識。管理者既要做到文明執法,不簡單除暴,又要做到嚴格執法,不徇私情,更要切實避免徇私枉法。

人的文明素質和道德品質不是一天兩天形成的,靠完全的自覺也是無法實現的。

一個人,特別是一個社會的文明和道德風尚的形成,一定是有著嚴格的法律制約,那種沒有法律約束下的文明與道德是無法實現的。只有在嚴格的法律制約下,人們才會在久而久之的約束下養成良好的習慣,形成所謂的“文明和道德”素質。

試想一下,如果我們像抓機動車闖紅燈和抓酒駕那樣去抓“路邊攤”的治理,創造一個文明、整潔的市場環境還會遠嗎!

共同探討社會和人生


肖寒雜談


開放路邊攤是好事,繁榮市場,方便群眾,太冷清了顯得蕭條。但是要注意市場管理,要人性化,不要法西斯主義,制定規則,既要方便群眾,也要不影響交通。




中罡123


路邊攤合法化有贊成的,也有反對的。贊成的多數是農民商販等,這樣避免了與城管方面的爭執,也方便了消費者。反對的,基本是認為影響市容,而且不易管理,影響交通等。

雖然國家現在頒佈了《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但是也不是說真的可以完全無證擺攤,也是有一定限制的:

1、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場所和時間,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

2、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且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

有了這個規定後,農民進城擺攤再也不怕城管了;但是指定場所肯定是不大的,所以商販之間也就會有所爭執,甚至繼續在那些不予許擺攤的地方擺攤,所以這批人群依舊會遭到城管的打壓。

對於農副產品,由於現在的技術越來越好了,產量也增加了;農戶的問題也來了,各種農產品滯銷,銷售不出去,最終爛在了地裡,倒在了河裡。所以我認為農戶應該要控制產量,並且學習新的多元化銷售方法。

例如利用互聯網進行網銷,利用自媒體進行“社交電商”;現在國家也是大力扶持農戶進行社交電商,像頭條的“九妹”,粉絲達到200萬,年銷售量超過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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