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5000万!继起诉“微信保健品”后,腾讯怒告“微信食品”!

众所周知,微信是腾讯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推出的一个为智能终端提供即时通讯服务的免费应用程序,也是中国互联网市场上第一款月活破10亿的应用。

索赔5000万!继起诉“微信保健品”后,腾讯怒告“微信食品”!

提起微信,很多人都立马想到腾讯公司。可是,你知道“微信食品公司”吗?最近,腾讯公司还把“微信食品公司”给告了。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了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腾讯深圳公司)、腾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简称腾讯北京公司)诉被告深圳市微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微信食品公司)、小小树(深圳)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小小树公司)、中绿农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绿农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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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腾讯公司认为三方行为已对其持有的“微信”商标构成侵权,此外,微信食品公司将“微信”登记为企业名称,具有明显的攀附恶意,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要求法院判令三方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相关损失5000万元,刊登报纸赔礼道歉以消除不良影响。

而微信食品公司认为,第10213090号29类“微信”商标为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因此在核定使用的第29类食品等商品范围内合法使用注册商标,从事属于自己经营范围的商业活动,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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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商标网数据,第10213090号“微信”商标于2011年11月21日申请注册,初审公告日期为2012年10月20日,注册公告日期为2013年01月21日,核定使用于第29类蛋; 豆腐制品; 果冻; 精制坚果仁; 牛奶制品; 肉干; 食用油; 以果蔬为主的零食小吃; 鱼制食品; 腌制蔬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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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小编也会继续跟进。

作为中国知名的互联网公司,腾讯公司屡被侵权,不得不拿起法律武器,屡屡维权。事实上,不久前,腾讯公司刚在一起维权官司中获胜。

因在公司名称和产品名称中使用“微信”字样,且生产销售的产品标识与“微信”的商标高度相似,安徽微信保健品公司被腾讯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保健品公司立即停止对腾讯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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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安徽微信保健品有限公司则成立于2015年10月23日,其经营的范围包括保健与健康用品、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的批发与零售等。

除了公司名称外,“微信保健品公司”生产和销售的产品中也带有“微信”字样,有的甚至带着“微信”的logo。其中“微信绿豆百合”、“微信燕麦玉米”、“微信红豆薏仁”等罐装产品以及外包装箱上使用的标识,与腾讯公司的“微信”logo高度近似。

“搭便车”“傍名牌”是当今市场中较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本来与名牌毫无关系,偏偏要在商标、字号、企业名称上,将自己的企业或产品与名牌产品千方百计扯上关系,这种不法行为误导了市民,严重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企业来说,除了借助执法部门打击各种侵权行为之外,自身也应有相应的应对和预防措施。最后提醒广大经营者,一定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千万不要为了一时之利,贪图知名企业的名气去“蹭一蹭热度”、“傍一回名牌”、“搭一回便车”,当心被法律“撕牌”。(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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