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貸、消費貸無懼監管約束,短期貸款增至2636億元

2017年7月8日,北京銀監局、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下發了《關於開展銀行個人貸款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產市場情況檢查的通知》。雖然多地已全面防堵消費貸違規進入樓市,但消費貸仍在快速增長。

現金貸、消費貸無懼監管約束,短期貸款增至2636億元

央行日前公佈的數據顯示,今年1-2月,住戶部門貸款累計增加1.18萬億元,短期貸款(主要為消費貸款)累計增加2637億元,而去年1-2的短期貸款累計僅427億元。

另外,以現金貸為代表的趣店,2017年全年淨利潤同比上漲超過200%,雖然第四季度的總營收稍遜全年增速,但在監管收緊、輿論衝擊中,仍然大幅增長。

如何有效規範現金貸和消費貸?

目前,有些人對國家經濟新常態認識不足,依然停留在過去幾年經濟高速增長、價格大幅波動的經濟認知中,進而想繼續通過“炒房”來獲得收益,這樣也會導致投資時缺乏足夠的風險意識。

另外,我國的金融市場還不夠健全,部分行業之間存在著利差,導致許多人盲目逐利而忽略了風險。

因此,從制度層面上是很難具體規範個人消費貸款的,更多的是從政策方面對個人消費貸款的使用方式作出要求,或者從貸款用途上去限制消費貸款的流向。

現金貸、消費貸無懼監管約束,短期貸款增至2636億元

不可否認,“現金貸”能夠解消費者燃眉之急。然而,其中滋生的亂象也不容忽視,尤其遭人詬病的是“現金貸”暗藏畸高利率。

雖說有些放貸機構宣稱“低利息”甚至“零利息”,可名目繁多的服務費、運營費、逾期費、滯納金等折算下來,利率水平往往可達400%甚至600%。

此外,粗放經營模式下壞賬率居高不下,對借款人突破法律底線的暴力催收,都攪擾著正常的金融秩序,給社會安定造成了不良影響。

因此,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於2017年12月1日印發了《關於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通知明確了開展“現金貸”業務需把握的原則:

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依法取得經營放貸業務資質的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經營放貸業務;

借款人綜合資金成本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利率的規定;

不得以任何方式誘致借款人過度舉債,陷入債務陷阱;

不得通過暴力、恐嚇、侮辱、誹謗、騷擾等方式催收貸款;

不得以“大數據”為名竊取、濫用客戶隱私信息等。

通知對網絡小額貸款清理整頓工作提出要求:

暫停新批設網絡小額貸款公司;

暫停新增批小額貸款公司跨省區市開展小額貸款業務;

已經批准籌建的,暫停批准開業;

對於不符合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的已批設機構,要重新核查業務資質。

隨著監管政策力度逐步加強,互聯網金融會越來越正規、統一,這對整體發展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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