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825名法官法警四面出擊 「掘地三尺」搜尋「老賴」

達州825名法官法警四面出擊 “掘地三尺”搜尋“老賴”


9月4日下午2點,隨著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指揮長一聲令下,全省法院正式啟動為期三天的“執行大會戰”集中攻堅統一行動,我市中級人民法院集結了825名執行法官、法警迅速出動,駕駛警車閃亮警燈分頭出發,在全市範圍內搜尋“老賴”……

吹響號角

集結825名執行法官法警

當天下午1時40分,記者在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看到,市、縣法院的執行法官、法警已集結完畢。下午2時整,全省法院“執行大會戰”集中攻堅統一行動正式啟動。記者在現場通過實時視頻看到,我省其他各市(州)法院的執行法官、法警也悉數集結。

“全省法院‘執行大會戰’集中統一行動現在開始!”隨著省高院指揮長一聲令下,我市兩級法院的執行法官、法警全體出動,奔赴各個執行現場,搜尋失信被執行人。據市中院有關負責人介紹,市、縣兩級法院共集結法官、法警825人,警車72臺,重點針對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涉企業、涉金融、涉困難群體、涉特殊主體等類型案件進行集中清理,重點選擇有可供執行財產、便於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易於執行兌現、利於擴大宣傳效果的案件開展執行攻堅。依法實施集中約談特殊主體,集中搜查、查封、扣劃被執行人財產,集中騰遷騰退房屋土地,集中曝光失信被執行人,集中拘傳、罰款、拘留被執行人,集中移送犯罪線索,集中審理、判決拒執犯罪案件,集中兌現執行案款,集中網絡直播,集中新聞發佈等十五類具體攻堅行動。

一次次欺騙法官推延還款

被依法帶上警車傳喚到法院

行動開始後,本報兩名記者兵分兩路,分赴各個執行現場。執行法官告訴記者,這次尋找的失信被執行人,涉及一件民間借貸案件,標的16萬。下午2時10分,法官乘坐警車趕到南城曹家梁,找到失信被執行人李某平。執行法官當場將其帶上警車,依法傳喚到通川區人民法院。

“我其實是被我同事坑了。”面對記者,李某平稱,他是通川區某中學的老師,2007年,他妻子生病,先後找同事借款5萬元救急,私下約定月息1角。其妻子的身體一直不見好轉,這筆錢也一直沒能還上。過了幾年,這筆借款連本帶利變成了20萬元左右,在與出借人協商後,2人銷燬了以前的借條,重新寫了新的欠條。但錢一直沒有還上,申請執行人遂將李某平告上法庭。

然而,從辦理該案的法官口中,記者聽到了一個不一樣的故事。申請執行人狀告李某平後,通川區法院根據雙方出示的相關證據,於2015年12月作出民事調解書,要求李某平歸還借款16萬元本金及利息。由於李某平拒不履行,通川區法院於2017年1月12日作出強制執行決定書。此後,李某平多次給執行法官發短信,表示願意歸還借款結案。執行法官向記者展示了其手機上的短信記錄,記者看到,今年8月2日,法官接到李某平短信稱,“已經完全確定,週五資金到位後,馬上來你辦公室了結此案。”但到了8月5日,李某平仍不見蹤影,並再次發短信稱,“現已完全準確確定,週二下午3點提17萬現金到你辦公室結案”。李某平過了幾天又稱“這次完全穩當了,徹底結案”;等到8月16日又推脫稱:“我朋友因生意有事……”;8月21日又稱,“明天下午到賬後匯款到你賬戶,後天來辦理結案”……法官表示,李某平以各種理由,一天推一天,就是不還錢,所以這次才對其採取強制措施。

正擺秋裝時被逮

欠款10萬被“限制消費”

達州825名法官法警四面出擊 “掘地三尺”搜尋“老賴”

當天下午,記者跟隨通川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法警,來到翠屏路附近一家服裝店,找到被執行人劉某瑤。記者看到,她正在店裡忙著將新到的秋裝上架,對於突然造訪的法警,劉某瑤理直氣壯地說,“我借的錢我沒用!你們去找擔保人!”執行法官當即對其進行了法律宣講,告知劉某瑤身為借款人,必須承擔第一還款義務。法警隨即要求劉某瑤關店,並將其“請”到通川區法院。

記者現場瞭解得知,被執行人劉某瑤於2013年2月份在達州市農商銀行通川支行借款10萬元,承諾2014年2月歸還。但是截至2017年2月,劉某瑤欠下的本息合計12萬餘元,銀行多次催收無果,只得將其告上法庭。

記者看到,在通川區法院的執行局辦公室裡,執行法官將強制執行通知書送到劉某瑤手上後,法院執法人員、銀行的申請執行人代表、劉某瑤及其丈夫均在現場一同協商還款事宜。被執行人劉某瑤委屈地說“這個錢是擔保人用了的,他也承諾還錢,你們等他的房子賣了就能收到錢了!”

劉某瑤的丈夫告訴記者,前幾年,他哥哥彭某做工程缺錢,就找到劉某瑤幫忙向銀行借款,並由彭某擔任擔保人。但是工程最後虧了錢,這筆錢也一直沒有歸還。借款人劉某瑤顯得十分委屈:“我不是網上說的那種老賴啊!我不是不想還,我沒有錢啊!今年8月份,我準備去杭州,才發現買飛機票都買不到!”

據執行法官介紹,今年4月27日,通川區人民法院就將劉某瑤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並對其發起了《限制消費令》,限制其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的必須消費行為。比如,不能購買飛機票、火車軟臥;不能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等場所消費;子女不能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不能旅遊、度假;不能購買非經營必須車輛……劉某瑤對此也是苦不堪言,並承諾儘快還清債款。

首戰告捷

躲藏了兩年的“老賴”還錢了

達州825名法官法警四面出擊 “掘地三尺”搜尋“老賴”

昨日下午5時,記者從市中院獲悉,當天的“執行大會戰”首戰告捷,第一個結案的案子於當天下午4時30分左右執結。

據瞭解,2014年底,申請執行人薛某某與被執行人李某某、達州市某商貿有限公司簽訂《合作協議合同》,投資6萬元用於推廣礦泉水批發零售業務。薛某某付款後,被執行人卻並未依約履行業務,薛某某多次催要未果後向通川區法院提起訴訟。2016年9月,在法官調解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雙方自願解除《合作協議合同》,李某某、達州市某商貿有限公司於2016年11月30日前向薛某某支付2萬元,自2016年12月至2017年9月每月支付4000元,法院製作了民事調解書予以確認。

隨後的兩年裡,薛某某多次前往被執行人所在地催款,被執行人均聲稱做生意虧損無力償還,並開始拒接電話且多次搬家隱匿。2018年4月,薛某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多次查找聯繫被執行人無果,也沒能查到可供執行的財產,終於在近期瞭解到李某某、龔某某經營著一家麵館。本次執行大會戰中,通川區法院將該案列為重點執行案件,第一執行組幹警於9月4日下午2時許成功找到2名被執行人,並將其拘傳到法庭,極大地鼓舞了士氣、振奮了人心。

起初,薛某某情緒較為激動,被執行人則一口咬定沒錢償還。然而,該商貿有限公司仍在經營中,李某某和龔某某還開了家麵館,明顯有能力償還6萬元欠款。執行法官向被執行人嚴正聲明拒不還款將導致的法律後果,並積極組織雙方進行調解。當天下午4時30分左右,薛某某同意被執行人當天能先還3萬元,便同意達成和解協議。目前,被執行人已籌措3萬元資金償還。

目前,“執行大會戰”集中攻堅統一行動仍在進行中,執行法官、法警仍在尋找“老賴”的路上。 (達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程序 趙曼琦 編輯 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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