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偷電動車時觸電死亡,小偷家屬要求賠償20萬,你怎麼看?

鑽心蟲1558


小偷在頭條裡的下場都是很慘的,而且基本被偷方即使遇到意外使小偷致死,大多也都無需承擔責任,因為那些案例小偷屬於明知有危險存在還故意為之的行為,而只有這種小偷偷電動車時觸電死亡的,還真就涉及很多矛盾點在裡面。



小偷偷東西理應人人喊打,可以說是死有餘辜,絲毫不值得憐憫,但這個案例中小偷自然違法了,可電動車主也存在違規的地方。

最主要一點就是在戶外私拉電線,這也是很多小區裡都能看見的現象,因為電動車充電不便,來回搬電瓶又非常麻煩,一些樓層較低的,就直接將電線接到窗外進行充電,我們可能感覺,所有人都是這樣搞的呀?也沒有出問題的呀?但法律上沒出問題不代表不會出問題,凡事存在安全隱患並明文禁止的,還依然進行違規操作的,出了問題是肯定會追責的。


這種違規行為和小偷偷電車雖有聯繫,但屬於兩個案子,小偷偷電車無論是否該死,那都是法律制裁的事,但他被電死這種不能等同於處罰方式,也固然要追究死因的,而其死因就是碰觸電車充電線路導致死亡,所以車主肯定是擔一部分責任的。

這種情況我們可以假設一下就能夠理解了,假如電死的是一個在外玩耍的孩子,或意外碰觸的成人,這些車主恐怕就不光是民事賠償這麼簡單啦!

但也有電死小偷無需擔責的,比如小區有外置專用充電樁,或小偷入室盜竊電器設備,等等只要不是對外可以造成他人傷亡的用電方式,都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大家可能認為小偷偷東西電死了,要賠償本就夠冤的,還要那麼多!這個多少的問題還是可以通過私了或起訴解決的,但這個人道賠償責任多少肯定要掏的忽視,面對“我死我有理”的獅子大開口,法律也是不支持。

因為確實有這種事件發生的先例,最終都要判賠的,我只是據實評說,所以請大家諒解。在這裡依然呼籲法律可以更多權利傾向於正義者一方,而犯罪實施者也不能因為死了就不承擔任何責任。

大家如有其他見解,請於下方回覆交流。可加我關注瞭解更多奇趣新聞,記得點贊喲!


遇我得福


看來在當賊也真不容易,頭條裡不時的出現那個賊,不是從樓上掉下來摔死,就是被電電死,還有吃東西噎死的,喝人家飲料中毒死了的,還有吃人家過期的食物,拉肚子拉死的。

頭條裡的賊,不怎麼那麼倒黴。



其實人的提間者也是好意,告訴人們不要做賊,做賊有風險,除了蹲大牢之外,還有 意外死亡的風險。

看來這保險公司應該介入了,上一份保險。

今天又有人問了,這小偷偷電動車被電電死了,小偷的家屬要求電動車的車主賠償20萬元,這不,這個小偷百分之百就沒有上保險,他要是做案之前上了個100萬元的保險,小偷的家屬,何苦來的去找電動車的車主索賠呢。

看來小偷這個行業有風險,還是太大了。

其實這小偷所從事的行業,現在有風險,在古代的時候也是有風險的,那鼓上蚤時遷,為了偷只雞吃,被店主報了官,抓獲後被打的皮開肉綻,險些丟了小命,據說當時時遷的家屬也向店小二提出索賠,遭拒後,便找他們那臭味相投的梁山好漢,為他主持正義,不過那個時候沒有保險公司,若是有保險公司給保險,他就用不著去找梁山好漢了。

看來看來給小偷在保險公司上一份意外保險,還真有必要。

遺憾的是,全世界所有的保險公司,恐怕沒有一個給小偷上保險,這可苦了當小偷的,沒辦法,只好向當事人索賠了。

象題主提出這個偷電動車的人,他若真是一個賊,他的家屬是沒有理由索賠的,所以這個提問者,你也沒有必要自作多情,或是害怕小偷的家屬報復,實話告訴你,他們不敢,有法律在,有警察在嚇死他們。

話又說回來,如果被電死的人,你沒有證據說明他是一個賊,你為了推脫責任,卻把這個死者說成是賊, 你不但面臨高額的賠償,還要面臨兩個罪名的追責,一個是亂拉電線,致人死亡的傷害罪,一個是為了擺脫責任,而把他人說成是賊,這個誹謗罪。

另外你私拉電線是違法的,出現後果你還真得負責任,不論這個人是不是賊都得負責任,即使是個賊,他也是罪不當誅,法律明確規定,任何人不得隨意剝奪他人的生命。


趙志軍001


小偷偷電動車時觸電死亡,小偷家屬要求賠償20萬,你怎麼看?這倒是個新奇的應該引起人們值得注意的問題。

小偷小摸道德敗壞,應該受到全社會的譴責。人們視小偷也如老鼠過街,人人喊打,確實挺招人恨的。小偷偷電車,觸電死亡,難道還有理了?仔細想想,這個問題真還不能這樣看,偷電車是一碼事,觸電死亡又是另一碼事了。

我們當今的社會,由於發展的速度較快,住戶配套設施不齊全,別說私家車的擁有者沒有車位,就連一般的交通工具電瓶車也沒地方放的。要行駛,充電就是個問題。在城市,特別是一些老城區的樓道下面停滿了電動車。於是家家戶戶都從家裡接電源拋出窗外給電車充電,電線拉的跟蜘蛛網似的,確實存在著安全隱患。

就算不是小偷偷車觸電死亡, 同一樓道走路的人存在觸電死亡的可能性也很大。所以說,偷東西是一碼事,而安全隱患,又是一碼事。電著小偷死亡要賠償,人們憤怒不平,那電著無辜的人死亡需要賠償,就成了正當的賠償?其實法律追究的是不安全使用電源,有隱患的造成人員死亡,這確實是正確的。

這個問題,是大家不理解也得理解的問題,看來法律還是得完善,不能讓違法者 的損失嫁禍到正義者的頭上。因為小偷偷東西一旦得手,財產受到損失的就是普通的老百姓,小偷就是獲利的一方。為了獲取不正當的利益,有用偷的方式,拿生命作為換取利益的代價,就應該屬於自作自受,活該。


老蔣閒言


請問題主,我孤陋寡聞,你說的這個案例 有實例嗎?還是你只是一拍腦袋想出來的問題,我發覺頭條上有一小部分人,特別喜歡提一些極端的,僅有少數個例的,甚至是無中生有的案例來提問,這種彰顯人性黑暗的話題還特別容易引起人的共鳴和回覆,比如老人跌倒訛人,親戚借錢不還之類的,但是我今年四十多了,我這半輩子接觸到的人都沒有這種奇葩,所以我相信這個僅僅是社會極個別的例子,我接觸到的人,親戚朋友借錢準時會還,還錢時還很感恩,地鐵公家上給老人孕婦讓座,人家都客氣的不得了,感謝連連,我感覺我們的社會主流是好的,是善良的,奇葩只是個別,題主提這種問題,我總覺得是以偏概全,誤導大家,導致大家認為這種個別的案例是社會普遍現象,從而讓大家對這個社會信心喪失,對人不信任,加劇了社會的冷漠。


呂書海


電動車價格便宜,方便代步,現在大街小巷都可以看得到電動車的身影,但讓市民煩惱是,偷車賊也越來越多,電動車及其電池被偷屢屢發生,其中每位車主的被盜次數也不低於2次。其實,偷車賊作案方法往往就是撬鎖或者整車搬走。\r

本文整理出以下「四大寶典」,希望讓您的車輛安全系統大大提升。\r

一、挑選鎖車工具\r

為電動自行車配備一把堅固結實的鎖具,最好選擇一些弧形交錯的鎖、鑰匙口為圓形,鎖芯結構要是實的,那些硬塑料或鋅合金做的鎖芯極不牢靠,這一類鎖的價格是普通鎖的2至3倍。另外,挑選鏈鎖或鋼絲鎖,最好選擇做工較好的、粗一些的,這樣偷車賊就難以在短時間內將它們鉗斷了。

二、選擇安全停車地點\r

選擇安全停車地點,小偷不會光顧車輛。建議把電動車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放點或車庫內。如果附近沒有這樣的地方,那就把車停放在自己或別人容易看到的地方,停放的地方人來人往,偷車賊就不敢肆無忌憚地下手。\r

三、加強維權意識\r

車輛被盜,不要嫌麻煩,車主要及時到公安機關報警尋求協助;看到有偷車賊作案,市民也要及時通知警方。犯罪作案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會令偷車賊更加猖狂。

四、安裝GPS定位裝置\r

電動車輕便,偷車賊往往還會整車搬上貨車後快速運走,為電動車安裝一個GPS防盜器,可以預防和及時找回車輛。挑選GPS防盜器應選擇內置電池的,這樣偷車賊就算剪斷電源線,裝置依然正常工作,並且被切斷電源線就馬上報警發送短信到車主手機。另外,車主可以上天將軍網頁查看車輛的運動足跡,就算電動車被整車搬走,車主可以通過定位信息協助警方迅速找回被盜的電動車。\r

另外,購買來路不明車輛的市民,及從事非法買賣車輛的有關人員,一經查出,同樣會受到治安處罰甚至被追究法律責任。\r

最後提醒,不管車輛的停放時間長短,都不能放鬆警惕。





小張4512345


小偷偷電動車時觸電死亡,小偷家屬要求賠償20萬?真是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了!尤其可恨的是,小偷的家屬竟然還恬不知恥的要求賠償!真是應了那句話:‘’賊不走空"!可見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臉可以不要,錢是死也要賊賺了!小偷的家屬憑什麼向電動車主要求賠償?無非是因為小偷偷電動車時被電死了!可是為什麼電動車主每天用電動車都沒事,可見電源的安裝不會存在問題,否則電動車主早就被電著了,哪還輪得到小偷?可反而小偷偷車時,卻會被電死。這些細節題主都沒有說清楚!只能靠假設了。可想而知,小偷偷東西一般不走平常路,他偷電動車時,肯定也是違背常理去偷電動車的!1、一般情況下只需將電源插頭拔掉,就可以順利的騎車了。而小偷是否拽住電線,想把電源拔掉致使電線外皮脫落而觸電身亡呢?2、莫非是下雨天致使漏電而導致的全車帶電?如果這樣的話,大下雨天的誰會去動電動車呢?那不是找死嗎?一般人肯定不會,但小偷就不同了,因為小偷本身從事的就是一個危險行當,所以這個險他還是敢於冒的!

綜合上述分析我認為:小偷偷車觸電身亡與電動車主無關!這是因為1、經過電動車主親身體驗,充電電源的安裝不存在安全問題。2、即使是經過有關部門檢驗,電源的安裝存在問題,那也與小偷的觸電身亡無關!別人不敢幹的事兒,小偷敢去幹!別人不敢碰觸的地方,小偷敢去碰!既然他自己找死,又與他人何干?3、反倒是小偷的家屬與小偷之死有著莫大的關係!因為小偷全家明知偷盜違法,卻仍然以自身好吃懶做,坐享其成的行動,去支持慫恿小偷從事違法犯罪的偷盜行為,從而導致小偷明知危險而以身犯險導致了身亡的結果!

所以我認為:電動車主不僅不應為小偷之死承擔任何責任,反而應當向小偷的家屬主張由於小偷之死而帶來的所有損失!另外再說明一點,題主標題中所稱謂的‘’小偷‘’,以其盜竊價值看,他不是"小偷"而是一名盜賊!








hyh139


活該!這就是報應!難道還貼張提示語“小偷請小心地偷”嗎!”如果不偷就沒這事了,家屬還好意思要賠償,真是蠻不講理,臉皮厚到無恥的地步了!!如果這也得賠,那等我老的不行的時候活病的只剩一口氣的時候就賴在你家不走了,如果我有什麼三長兩短你就得賠償!幹違法亂紀的事情死了就是報應!死了活該!


勤史王


當一個國家的人覺得做小偷都不感到羞恥的時候,這個國家還有前途嗎,更可恥的是,我們有的磚家在為這種事辯護


和你在-起


你說陪就陪呀?法律上也站不住腳,如果法律上判要陪,哪買電動車的人也是受實者陪的應該是製造電動車的廠商,製造的產品不合格正常充電會漏電電死人。在說偷東西的變成合理的哪國法律是這樣的,美國人看到你去偷他家的東西直接拿槍出來就打,打死了也是合法的


冠東35408915


遇到這樣的事就很尷尬了,偷東西肯定是不對的,明知有危險還去偷,這不是作死這是幹嘛,這樣就產生一個矛盾了,別人偷東西,主人發現了,還不能有利的還擊,還得把握尺寸,換做任何一個,在自己家的東西被偷,然後發現了,第一反應就是抓賊,然後暴打,誰會去考慮打人的尺寸,腦子裡浮現的都是打死他。叫你偷東西,網上也看到偷小孩的,被人發現,車都砸爛了,人就不用說了,都是暴打,這樣的該如何定論呢?偷小孩呀。這多麼的惡劣的行為,偷父母的心頭肉,誰能接受的了。你說那些小偷心裡就不清楚嘛,就不知道後果嘛。這都是明知山有虎,偏往虎山行,作死的節奏。法律有法律的明文規定,但人的情緒是很難控制的,親身經歷的,誰親身經歷了,都是一樣的。僅代表個人觀點。謝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