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街“打黑除恶”再发利箭!举报涉黑涉恶线索最高奖10万!

为了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线索的积极性,更好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厚街制定了《厚街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小编从中获悉,群众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最高奖励10万元。

举报线索查实最高奖10万元

(一)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涉及一起以上三起(不含)以下案件,根据案件性质,举报起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1000-5000元,起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5仟至1万元;

(二)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涉及三起(含)以上案件,根据案件性质,举报起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1万元,起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3万元;

(三)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涉及的案件被依法定性为犯罪集团或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举报起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3万元,起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5万元发上,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举报奖励条件

举报人的举报经查证属实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予以奖励:

(一)举报的内容是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的关键线索或直接证据,对成功破获案件或者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起直接作用的;

(二)举报的内容为公安机关收集证据提供相关线索或信息,对成功破获案件或者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起间接作用的。

十种情况可举报

1、黑村官、村霸

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蚀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和拆迁搬迁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闹访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2、菜霸、行霸、市霸

强占各类集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3、重点领域的黑恶势力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环保、安全生产、消防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串标、非法牟利、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强行阻挠施工、控制运营线路等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黑恶势力,以及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4、非法垄断经营的黑恶势力

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5、涉“黄、赌、毒、枪”违法犯罪活动

在城乡居民区、娱乐场所,开设赌场、抽头放贷等有组织的从事涉“黄、赌、毒、枪”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6、地痞流氓

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社会秩序的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7、巧取豪夺

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恶意逃债、虚假诉讼及非法“校园贷”、“裸贷”等,巧取豪夺经济利益,严重损害公平竞争秩序的黑恶势力。

8、黑导游、黑中介

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黑中介,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9、高薪引诱

以高薪引诱方式招募人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10、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奖励兑现

(一)对查证属实,符合奖励条件和标准的举报线索,厚街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未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的,即为举报线索未获采用,不予奖励, 应向举报人说明原因;对匿名举报的,无法核实身份的,不列入奖励范围。

(二) 举报人应当在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亲自或委托他人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如有特殊情况,可向厚街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其他领取方式。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办法规定: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举报情况和检举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列入密件管理,严禁将举报人的情况向其他工作人员及与办案无关人员泄露,凡泄露情况一经查实,无论是否造成后果,均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严禁打击报复举报人,打击报复情况一经查实,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月22日。

举办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1、请拨打“110”接警举报电话;

2、厚街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769-81717883;

3、厚街公安分局举报电话:0769-23085719。

(二)信件举报

举报信件请寄:厚街寮厦大道厚街镇综治中心扫黑除恶办收,邮编523900。

(三)直接举报

请直接到厚街镇扫黑除恶办、镇组织人事办、纪检监察室、公安分局、镇扫黑办成员单位及镇内各派出所举报。(文/朱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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