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整改不得搞「一刀切」值得點讚

吳學安

近日,生態環境部發布《關於生態環境領域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嚴格禁止“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敷衍應對做法,堅決避免以生態環境保護為藉口緊急停工停業停產等簡單粗暴行為。

隨著各地的環保治理力度顯著加大,成效顯著。但是,個別地方平時不作為、臨時亂作為,一到督察時就簡單粗暴地對相關企業停工停業停產,出現了“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簡單粗暴做法。“一刀切”看似一視同仁,實則有礙市場公平競爭。對無證無照的汙染企業應該堅決整改,確需關停的要依法關停。但在個別地方,一些已經投入大量資金進行轉型升級、環保達標的企業也被一併限電停產,無疑會影響企業追求高質量發展的積極性。

“一刀切”的做法,實際上是“懶政”“庸政”催生的“怪胎”。個別地方不加區分地統一關停某區域內的餐館、浴室、汽修店,不僅對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造成不當干擾,也給百姓生活直接帶來不便。如此作派,看似堅決,實則迴避了真正解決問題,因此考核節點一過或檢查組一走,大多又重操舊業,“死灰復燃”。

當然,禁止環保“一刀切”,絕不意味著放鬆正常的環保監管和執法。一方面,對於工程施工、生活服務業等易出現環保“一刀切”的行業或領域,應根據實際情況區別對待,如對於具備合法手續且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不得采取集中停工停產停業的整治措施;另一方面,對於具有合法手續,但沒有達到環境保護要求的,應當根據具體問題採取針對性整改措施;對於沒有合法手續,且達不到環境保護要求的,則應當依法嚴肅整治,需要停產整治的,堅決停產整治。

抓環保不能靠“應急”,靠的是厚積薄發。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關鍵要樹立正確的發展觀和政績觀。環保整改禁止“一刀切”,其實是對環保治理相關必要原則的再次重申。可以說,禁止“一刀切”,並不是要削弱治理力度,而是要因地制宜,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有針對性地加強執法,精準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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