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又出新政,地下車位將辦產權證!70年!

今後,市區開發利用地下空間也要進行規劃,並且能夠辦理產權證。日前出臺的《襄陽市市區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表示地下空間土地使用年限居住用地將與房屋產權一樣,可達到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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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車庫使用年限可達70年

城市土地寸土寸金,開發利用地下空間能夠有效的節約土地、利用土地。目前,市區在開發建設過程中,基本上都對地下空間進行利用。為規範地下空間的使用,《襄陽市市區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今後地下空間的開發建設主要採用結建式單建式兩種方式。結建式地下空間就是同一主體,結合地面建築一併開發建設的地下空間;單建式地下空間則是獨立開發建設的地下空間。

根據規定,開發利用地下空間應當依法取得地下建設用地使用權。單建式地下空間利用應單獨辦理地下建設用地使用權;新建結建式地下空間利用,應當隨地面建設一併辦理建設用地使用權。除符合國家規定的劃撥用地條件的地下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以劃撥方式供地外,其它均應當實行有償、有限期使用。其中

居住用地地下空間使用年限不超過70年,工業用地不超過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不超過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不超過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不超過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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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車庫不得銷售給業主以外的人

本著“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誰維護”的原則,允許投資者對其投資開發建設且依法取得所有權的地下工程自營或者依法進行銷售、出租等交易。但房地產開發項目地下工程,規劃用於停車位和車庫的,不得銷售給本小區購房業主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商業項目的地下停車場和單建式地下社會公共停車場,不得分割轉讓和登記。業內人士認為,這樣的規定,對於保證小區業主停車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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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車庫將能辦理產權證

此前,市區眾多樓盤開發建設的地下車庫,基本上沒有進行產權登記。但這次出臺的《襄陽市市區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暫行辦法》對此有了明確規定,地下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地下建築物產權登記,根據取得地下空間使用權批准文件、規劃部門規劃許可和驗收文件等材料,可以進行不動產登記。這意味著,地下車庫下一步也將可以辦理產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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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目前已經建成的地下車庫是否辦理登記,市不動產登記局負責人表示,目前正在研究,下一步會出臺具體的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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