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人欠了高利贷,如何应对?

家里有人欠了高利贷,如何应对?

一.事件由头

某日,笔者在法律援助中心值班。

来了一对中年老夫妻。中年阿姨开口说道:“我们的小孩子,已经离家出走2个月了。”笔者一边点头,一边在办公室电脑上做着笔录,“小孩子失踪案件”。阿姨又接着说道:“我们的小孩,是83年的。”笔者敲打着键盘,删除了“小孩子”字眼,改成“儿子”。

笔者似乎察觉到了什么,直觉告诉他,这是一起儿子欠了高利贷,然后人间失踪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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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父母的分析

会纵容自己的子女不好好上学、不好好工作,放任子女养成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的恶习的父母,通常在家庭教育上存在过度溺爱的倾向:

比如A家庭的父母(50后-60后),得了一笔拆迁款,觉得家底殷实,自己的孩子这辈子都可以在安逸中度过了。于是A家庭的父母,就告诉孩子,不需要再去上学了,上学读书学知识,太辛苦了,没事,你在家呆着就行,老爸老妈照顾你。后来A家庭的儿子,读完初中就没有继续读书了。整天宅在家,吃吃喝喝,也不出去工作。爸妈想给他找个老婆,前后举办了五次婚礼,结婚也没有结成。儿子坐吃山空,爸妈年纪也逐渐大了,身体不行了。至于儿子将来要怎么办?谁知道。

再比如B家庭的父母(也是50后-60后),儿子不工作,跟狐朋狗友混在一起,经常出去玩老虎机赌博;没钱了就回来问父母要钱。后来哪天父母不肯给钱了,B就偷偷拿走了家里的房产证(产证上有儿子B的份额),给放高利贷的看过,证明自己名下是有财产的,是一个优质的敲骨吸髓目标家庭。然后放高利贷的,当然就愿意写个借条,然后把钱借给他咯~

另外,还有一个现象,会溺爱子女的父母,通常会极力护犊子。儿子不争气,家丑不可外扬,看看人家的孩子正常上大学、工作结婚,渐渐地就不愿意与身边亲属来往,不愿意去参加别人的婚丧喜事。

如果哪天他们突然打电话过来,说出了什么事,有可能就是放高利贷的上门来讨债了。他们帮儿子还了高利贷,儿子又去借了高利贷;他们又帮儿子还了高利贷,儿子又去借了高利贷。根据护犊子、好面子的人物设定,他们打电话先身边亲属求救时,往往自己多年的积蓄,已经被放高利贷的压榨一空了,此时再也无力摆平,才不得不放下面子,找身边亲属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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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高利贷从业人员的分析

手头有闲钱,干些什么投资呢?----放高利贷吧~

放高利贷是一个产业,在这个混乱的时代,大家都追求让自己的钱包鼓鼓囊囊的,没钱的想变有钱,有钱的想变更有钱。放高利贷的要把人家一辈子省吃俭用存下来的积蓄,想方设法搞到自己口袋里,不榨个干净不算完。

然而,放高利贷也是门技术活。

第一,要保证你放出去的钱,能够收得回来。之前有某位做医药器材生意的老板,手头有点闲钱,就决定出去放贷给别人。借了7万,给外省市跑来上海打工的某打工仔。约定月息1%,借期6个月,利随本清。借款合同中约定:如有拖欠,打工仔要赔偿医药器材老板为催讨债务的律师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合理损失。

故事到这里,估计已经能猜到结局了。打工仔没有还钱,打工仔手机关机,人间蒸发了。老板请律师去法院告,花了一笔律师费和诉讼费。因为有银行转账记录、有借款合同,公告送达+缺席判决,拿到胜诉的判决书当然不是个问题。嗯嗯,以法院目前的执行力度,真要把钱实际讨回来,呵呵。好吧,那就给他上个失信被执行黑名单来压压惊吧。

放贷有风险,借钱需谨慎。人家高利贷那是会玩,业余放贷人士玩不来瞎玩,自己的本金都搭进去没了。毕竟放贷是为了经济利益,为了挣钱,不是为了吃饭逛街看电影嘻嘻哈哈放个贷给别人娱乐。放高利贷当然追求高额利息,但是也要保护好自己的本金:要放贷给本地有房产、老实巴交好面子、一家老小都住在这的,而不放给外来打工、言而无信,孤身一人随时准备跑路的。

第二,催讨要注意法律风险,不要触碰刑法的底线。

剁掉人家两根手指?拿个麻袋套着头暴打一顿?绑架到一个小黑屋里?拿刀把欠债的一家捅死?——不不,人家是放高利贷的,目的是追求经济利益;他们是理智冷静的,不会出于个人情感,把你搞残搞死,不然他要进去坐牢,一点都不划算。

拿大喇叭喊,油漆刷墙写红字、贴大字报发传单、胶水堵锁眼、半夜敲坏玻璃窗、找些艾滋病人一路尾随你(不打你不骂你,走到哪跟到哪)。

你若是报警,他们就跑。反正没搞出人命,警察也不会真的下大力气去把放高利贷的一锅端掉。警察走了,下次再来搞你全家。

总之,高利贷从业人员经过系统培训,套路很深,对于法律底线的把握恰到好处。在法律极限范围内,使劲来敲诈勒索你们一家,尽可能牟取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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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些法律问题的分析

1.父母是否有替子女还债的义务?——没有。

但是出于爱面子+护犊子+老实巴交,通常父母都会打掉牙往肚里吞,拿出多年的积蓄供放贷者敲骨吸髓。

2.本金在利息当中提前扣除,是否有效?

《合同法》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七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比如:借条/借据上写了10万,实际只给了9万,1万当做第一期利息先收走了----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9万作为本金,并计算利息。

3.仅凭一张有书面签名的借条/借据,能否主张偿还借款?

借款合同仅能证明有借贷法律关系的合意达成,但是民间借贷是【实践合同】而不是【诺成合同】;必须要有款项的实际交付。可以向高利贷人员要求出示:实际收款人是坑爹儿子的银行转账记录,或者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

另:不要认可借条/借据上签名的真实性。就回答说不知道,有待笔迹鉴定来核实。

4.现在利息的上限到底是多少?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简言之,借给你10万;

如果利息没超过24000,那么24000都要还(法定强制力之债)。

如果利息在24000-36000之间,那么已经还出去的(自然债务),不能讨回来了。

如果利息超出了36000,那么超出36000的部分,可以主张对方返还。

5.现在是否认可【复利】(利滚利)?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按照复利的计算公式算出的金额,依然在按单利计算出的24%以内的部分,予以认可。

6.如果以【管理费】【手续费】【违约金】等等,另立名目来收取利息呢?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同5,另立名目也不得超过24%,超过部分不予支持。

7.高利贷催收人员可能触犯的法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把这些法条拿给警察叔叔看,问问他们的理解;看看是否有哪点符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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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风险预防

如果你身边也有类似的七大姑八大姨,家里有不争气的孩子,不好好工作,天天混在外面,将来发生高利贷事件的概率,还是有的。

如何预防此类风险?——至于说教感化,劝勉人家重新做人就不在此讨论了。

以下几点建议:

1.不要在房产证上留下【坑爹儿子】的份额;如果儿子已经有了份额,通过赠与或买卖的方式,将房产证上的份额重新转让父母。

2.不要在儿子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卡上留下存款。

3.把家里的房产证、父母的身份证+结婚证、银行卡/存折等保管好,藏在坑爹儿子不知道的地方,最好藏到信任的亲属家。

4.在外地重新寻找一处合适的住宅,以父母的名义,购置一套小户型房产。此事要向坑爹儿子隐瞒。如果将来出事,直接把事发地的大房子卖了,拿钱走人,躲到外地去。

六.纠纷化解

儿子已经失踪了,一屁股债已经欠下了,高利贷已经找上门来了。如何化解纠纷?

以下几点建议:

1.及时去派出所报案,报人口失踪(提示:父母并没有权力主动要求公安通缉自己的儿子)。

2.关好门窗,讨债的一来就报警。

3.脸皮厚,散发的传单、邻居的议论、墙上刷的油漆一律置之不理。

4.对于催收人员的各种催讨行为,记得拍照录音。

5.如果对方要求你们出让一个房间,租给别人,以租金抵债,拒绝。

6.要求对方停止无休止的骚扰,通过法律途径去法院起诉。

7.如果对方真的去法院起诉了,就找律师应诉:通过证据的瑕疵,调解来降低偿还金额。

如果儿子名下没有财产,可以选择完全不管,就说不知道儿子的踪迹+自己没有代替儿子还债的义务。让法院依职权缺席判决+公告送达即可,上个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也就那样。

8.实在忍受不了,就卖了大房子;去外地买套小房子,把房屋差价作为积蓄,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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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的建议包含在这篇文章中了,免费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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