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市具備哪些條件才能脫離地級市的代管?

中國臨清


縣級市要脫離地級市的代管變為地級市或者省直轄的縣級市,從目前已有的案例來看,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是原有地級市規模過大或者人口過多,不便於管理,因此要進行拆分,所以市域內規模較大、實力較強、人口較多的縣級市就承擔起設區帶縣成為新地級市的重任,比如阜陽市分出亳州市、揚州市分出泰州市。

二是縣級市具有獨特的交通、資源、政治、產業、文化、貿易等優勢,將其從地級市獨立出來,成為新地級市或者省直轄縣級市,以便發揮其優勢,更好的壯大和發展。比如河南省的濟源市、湖北省的仙桃市、山東省的萊蕪市、山東省的日照市、山東省的威海市等等。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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