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曉雲《書法有法》

孫曉雲《書法有法》

前 言

《書法有法》是一本圈內圈外的讀者都容易接受的書,它是學術著作通俗化的一個嘗試。其目的是為了讓更多的人來看學術書,並對書法這門國粹有更真切的理解。

在這本書中,孫曉雲將其40多年學書生涯中所碰到的困惑,以及如何破解種種疑團的經歷,通過簡捷而感性的文字娓娓寫來,如同福爾摩斯探案……

孫曉雲說,她喜歡推理探案小說,結構嚴密,一個環節有漏洞都不行,這就是科學精神。推原書法史本來面目的最主要依據還不是文獻,而是人的生理特性。一個顯見的例子就是,古人寫字首先要求便捷,因此,無論是文字的變遷,還是書寫方法,必須滿足“快”的要求,否則,每天有那麼多公文要寫,太慢會被殺頭的。有許多人追求“慢”和“遲澀”,甚至是積點成線。作為個人趣味,無可厚非,但不能想當然的認為,古人寫字就是這樣的。

她寫這本書,希望像破案一樣,揭開困擾書法界的謎團--古人寫字是一個什麼樣的姿勢?那樣的姿勢決定什麼樣的“筆法”才是最方便的?那樣的“筆法”與中國書法的韻味有沒有必然聯繫?在什麼時候,那樣的筆法失傳了?“筆法”與中國古代文人畫又有什麼關係?

孫曉雲《書法有法》

自 序

要算學習書法的年齡,至今已有44年,那種熱愛似乎就長在我的身上:這可能主要得益於家庭的薰染,還有自幼嚴格的書法訓練:小時候,我母親從來不問我的功課,每天卻要檢查我的毛筆字。我看過她20歲時寫在稿紙上的鋼筆字,真是好。我父親說,他當年就是為此看上了我母親。

我從上小學到高中,每一本書的空白處都密密麻麻地寫滿字、畫滿畫。寫黑板報、大字報、海報,都是我的差事。小學四年級,教我們語文的是個女老師,姓劉,河南人,瘦長臉,板書寫得呱呱叫,我非常崇拜她。“文化大革命”中,我們全家被趕出軍區大院,我外婆到學校去幫我辦轉學手續,劉老師長嘆一口氣,說捨不得。她現在也該八九十歲了,不知是否健在。

“文化大革命”期間,父母都關了起來,杳無音信,為了瞞著舅舅和一些親戚,我模仿我母親的筆跡給他們寫信,我還模仿我外婆的口氣給我舅舅寫信,最後還顫顫巍巍煞有介事地寫上“母示”二字。我舅舅說當時把我的信別在帳子裡,天天看,居然也“騙”了他好幾年。那時我大概十四五歲。

我外公是古文字學家、金石書畫家朱復戡,是浙江鄞縣人,與我外婆是同鄉。我外婆的外公叫張美翊,號讓三、騫叟,是薛福成的幕僚,是上海寧波旅滬同鄉會會長,兩任上海南洋公學校長:我前年居然用我的字換到了他的兩本手稿,其中大多是論碑帖和起草的章程,第一篇就是給弘一法師的信。同時,還得到了張美翊兒子民國錢幣學家張迥伯的《錢幣學》手稿(他當年在上海開明華銀行),娟秀的小楷,一絲不苟,裡面還不時地橫寫著英文:去年,又覓得我外公32歲寫的扇面,上面的字持重老到,金石味十足:因為落款是“秦戡”(我外公40歲前的用名),畫販不知是誰。

就像習武之家,後代們都得會翻幾個跟斗;梨園子弟,都會來幾嗓子;我從小就學書法,看來也很自然。我開始思考一些書法問題時,也曾想過:一個女流之輩,去承擔男子的使命至於嗎?太重了,太累了。可是我忍不住。我每天要寫字,每天要想,就像我現在每天要喝咖啡一樣,有癮。當然,此中自有快樂,因為我親身體驗過“發現”的含義。

我曾考過兩次大學,都泡了湯。沒有大學“學歷”,實在是件遺憾的事,很多事都為此受影響。好在並不影響我學習研究,並不影響我寫書。這本《書法有法》寫於1998年1月至8月。從嚴冬寫到酷暑,那些日子過得很靜謐:午飯後,燒一杯咖啡,在熱氣的繚繞下打開電腦,夾滿紙條的書籍資料堆砌一桌,眼前只剩下一塊熒光屏。應該說,書寫得蠻流暢。寫之前,我花了10分鐘寫了約20條提綱,成書後大致不出左右。這些問題已經在我心裡搗鼓了許多年,一直搗鼓到43歲才寫出書來,說起來真是件慚愧的事。

(20世紀)80年代,滿腦子想的都是書法問題,整天記日記,翻來倒去,總想寫些什麼,又找不到合適的形式和恰當的口氣。史論不是我的擅長,中學的歷史課,大都聽得打瞌睡,歷代的年號記不得,人名老是忘,何人何時做過何事,攪也攪不清。30歲出頭時,曾嘗試寫了些理論文章給一位朋友看,他第二天對我說:“你呀,只能寫寫日記。”我還記得他當時的眼神。我太瞭解自己,我只是對可視、可觸、可行的現狀感興趣,對一切與人的功能以及生理心理有關係的事物與細節感興趣,對書法也是一樣。我從小就想,將來最大的願望,一是當醫生,二是當偵探:我非常喜歡看的電視欄目Discovery,其中的推理探案就是根據最常 被人忽視的具體的小細節,推演出根本的道理,根據人的自身來確立什麼是可能的,什麼是不可能的。

我不想做書法史論家,也做不好,我的所有研究都與實踐有關:解決實踐中的問題,換來一個清醒的、客觀的頭腦,這才是我研究的最終目的。我已習慣將書中的句號改成問號,然後經過思索、實踐,自己再畫上句號:我堅信,古來所有的觀念,所有的理論,都不是玄而又玄的,一定是由無數個實物構成,一定是非常樸素實在、具體可行的:這是我寫這本書的思路,也是信念吧。

我想重複一下書中已引用過的古希臘哲學家的話:“人是萬物的尺度,是存在者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者不存在的尺度;”面對一地璀璨的珠寶,我一直在找一根繩子,把它們串起來:古希臘哲學家的話就是我要找的這根繩子:在這根繩子的串引下,我大致製作了這樣一根項鍊:中國書法筆法的起源、終止、失傳的原因,什麼是“八分書”、“楷則”,什麼是書法中的“勢”,“五字執筆法”該如何詮釋,古來若干譬喻(如“屋漏痕”、“折釵股”、“意在筆先”等)究竟何指,“筆法”圖解細釋,書寫工具、姿勢與書法發展的關係,“章草”與書法演變終止的關係,提出“美化”與“隸化”的概念,“完法”、“尚法”、“變法”、“無法”階段的劃分,“帖學”與“碑學”的實質,歷史上主要書家書寫風格破解,“書畫同源”的本意,何謂“文人畫”,書法和繪畫的分界線等。因此,這本書不是教科書,而是“尋”古來書法之“本”的書:我既然最適合寫日記,寫了近四十年,駕輕就熟,決定採用第一人稱,將我學書的經歷與困惑如實地告訴讀者,從哪個角度、哪個方式想到了哪些問題,解決了哪些問題,加入了我親身的體驗,力圖增加可讀性。2000年出版後,讀者的反饋,表明我採取的方式還是有效的。

我很幸運?其一,我生長在書香之家,從小得到“童子功”訓練,實踐的時間比同齡人要長得多;其二,我生活在這麼一個發達的信息時代.過去看不到、找不到的所有的宮廷書畫瑰寶、史論資料,以及地下文物都能親眼目睹;其三,我身處藝術多元、寬鬆、自由的年代,碑帖並行,各擇所需,我可以放心地說道論理;其四,我能在畫院這樣清閒寧靜的專業環境中供職,還有那麼多的長者、同道、朋友給予我莫大的褒獎與鼓勵,並施以無私的幫助。

孫曉雲2002年12月19日夜子南京

01.“中國”不如譯成Calligraphy

英文裡,china是瓷器,China是中國。除了絲綢,古代西方人想像中國的文明,便與瓷器有關。如今,絲綢與瓷器世界各地均可製造,之精美、之考究,於中國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當今,絲綢、瓷器恐怕已經不足為中國文明的象徵了。

這樣說起來,中國文明的象徵,中國藝術的獨特,非我們自古使用下來的書法莫屬。與其將中國譯成China,倒不如換譯成Calligraphy。

在中國,再早一些,書法又叫“法書”。科舉時代,字寫得好曾經成為無數士子晉身的首要標準。漢代以來,一直成為惟此為高、“非志士高人不能為”的境界。一部書法史,記載了多少才子“池水盡墨”、“退筆成冢”的辛勞,記載了歷代書家論教詮釋的孜孜不倦。這種輝煌,朝朝代代,延續了近三千年。

20世紀30年代文藝興盛後不久,中國進入抗日、內戰、“反右”、“文化大革命”,其間書法藝術發展中斷四十年。我正是在這個時期的1955年出生。

我母親出身書香門第,寫得一手好字。我3歲時看父親下象棋,就在一邊起勁地寫“車、馬、炮、象、兵、卒、將”。母親看我寫得有姿有態,就教我搭字的間架結構。從此,我便每日不輟。

幼時臨的帖只有柳公權《玄秘塔》和王獻之《十三行》。稍大些時,記憶中書店裡是沒有幾本古代碑帖的,當時都屬“封建渣滓”,在掃除之列。書架上有今人寫的《毛主席詩詞》,印象最深的是周慧珺的行書《魯迅詩選》,翻過來倒過去的看。後來才知道她臨米芾,我是先知道周慧珺,後知道米芾的。

“舊時”在少數人手中把玩的“王謝堂前燕”,如今早已“飛入尋常百姓家”。現在中國的書店,最多、最齊全的書大概就算是書法類了。書史、書論、碑版、閣帖,古代的、近代的、當代的,編了再編,印了再印,儘管印刷質量差些,卻大大地供過於求。

有時站在書架前,翻翻看看,一晃幾個小時就過去了,心裡總是在想:該寫的,前人早已寫了;該想的,前人早已想了;該說的,前人早已說了。可奇怪的是,後人從來沒有因此而不寫、不想、不說,甚至連少寫、少想、少說的意思都沒有。

我從來沒有問過別人是怎麼想的,但是我知道自己。因為我困惑。我寫,我想,因此我才產生困惑。再寫,再想,是為了不困惑。我說,是想告訴別人,我困惑些什麼,是怎麼解除困惑的。當然,是完全可以不說的。我曾經下決心不說。後來,真的什麼都不想說了。

1997年,一個朋友問我:“你會不會為此後悔終生?”我竟一下被問住。

我現在真的是在說呢。到底免不了俗哇。

02.引起困惑的三件事

說到書法上的困惑,我小時候似不曾有過。真正引起我巨大困惑的,有三件事,都發生在1978年。

我當時在軍隊俱樂部工作,頭銜是“圖書管理員”,常負責上街購書,這是我頂開心的事。我買了不少“文化大革命”後新出版的古代碑帖,常一個人躲在圖書室裡看。

那時自信,膽兒也大,《懷仁集王羲之聖教序》臨了一遍,便送去展覽,竟被人以為是臨《聖教序》出身。當我臨孫過庭《書譜》時,問題卻來了。

孫曉雲《書法有法》

《書譜》是墨跡,帖中點化變化多端,按我實踐的經驗,按常理,卻無論如何模仿不像,費了我不少的功夫。毛筆在我自然書寫的過程中,是不該出那樣捉摸不定的線條。除非,用極慢的速度去“做”、去描。我開始懷疑,孫過庭可能不是用我現在的工具、現在的書寫方法。但是,從《書譜》內容看,孫氏無疑又是二王的崇拜者和患實代言人。

難道被我們世世代代奉仰的二王書法,是如孫氏這般?

第二,我在上海朵雲軒買到了《歷代書法論文選》(上下兩冊),是剩下的最後一套,其中十多頁破損。這是我第一次接觸書法理論,讀得我失眠。我的書法實踐和體會,與古人的理論相差甚遠,書家們連篇累牘說的,我覺得無關緊要,流傳千古的名言,和我的狀態不大相干。再看看今人對古人的解釋,又半信半疑。頭腦裡,無數個問題像小蟲子,從四面八方爬出來。後來我讀王國維《人間詞話》,他論詞時所提出的“隔”,很像那時我讀古代書論時的感覺。

我堅信古人的論述是有所指的,卻無法找到論據。過得總是不踏實,心懸在那裡。

其三,我舅舅“右派”的問題得到平反,剛回到南京。在我3歲時他就“右派”了,整整的20年。我只知道,他寫的字比我媽還要好。

那天,我興奮地對他大侃藝術觀念。當說到“書畫線條”時,一直躺著不說話的舅舅突然搖頭道:“根本是兩巴事。”後來我知道他總是把“兩碼事”說成是“兩巴事”。

而23歲是亢奮的年紀,我又繼續大侃許多書法問題,當然談到了孫過庭《書譜》,老舅終於使出“殺手鐧”,翻開孫過庭《書譜》,用筆示範。“你看”,“應該是這樣的”、“這樣的”。原來,孫過庭是這樣的,我的老外公就是這樣教他的。全是我從來沒有想過的。

當時好想抽菸。

二十年來我們第一次見面是以不愉快而結束的。確切地說,應該是以我徹底的困惑而告終。有生以來我第一次如此不自信。我嘴上不承認,心裡卻空蕩蕩的,從小到大好不容易壘起來的一道牆,在一夜之間坍塌。

難道我真的錯了?我為什麼沒有看出呢?對書法史又該如何看?這幾千年的脈絡怎樣才能理清?我前面的路該如何走?

那段時間,我不大寫字,許多時間用來畫畫。報考軍隊藝術院校未果,又去江蘇省國畫院進修了兩年。隨著學習“中國畫”,“水墨”、“用筆”……老困惑還兜著,新困惑又接踵而至,可謂是“隔”了又“隔”。

困惑是折磨人的,我瘦到了80多斤。是我成人後體重的最低記錄。

過了很多年後,我才懂得:困惑是一種熱情,是一種非常大的動力。

03.“請循其本”

1985年,我在南京師範大學書法教授尉天池先生的提攜下,從軍隊轉踟測了南京書畫院,從此開始了書法專業工作。

那幾年,我似著了魔,走路、騎車、吃飯、睡覺,無時無刻不在想書法諸問題。一旦有了些眉目,除了心裡一亮、極開心之外,就是想對人說。我的一個朋友,那時經不住我一桌好菜的誘惑,常被我拽牢當聽眾,我們一根接一根地抽菸。

這樣執著亢奮的日子,過了4年。我從9歲起寫日記至今,已有一大箱。翻出那幾年的日記,哪裡是日記,整個是在日復一日寫書法論文。想想那時的我,一定很可怕,一定會令許多人躲開。至今想起我的好朋友,能連續幾年專心做聽眾,真還有些內疚,倒確實從心裡感激的。

1989年,我曾經寫過一篇名為《老調常彈》的文章,登在河南一書法刊物上。前幾天翻出來一看,有些正好是我眼下要說的:

“目前對書法‘傳統’審美的解釋有三種:一是從西方美學、哲學、心理學、幾何學諸角度;二是以中國道家、佛教、禪宗、日本書道所特有的精神角度;三是以歷代史論為背景歸納敘述的角度。”

“我想,是否可以多一二種角度呢?是否可以不要兜過大的圈子,不要現成地在書籍中排列、堆砌答案,不要簡單地引證、迷信某一大家的論述,要靠自己的思維與實踐去尋找一些有規律的東西。譬如解方程,求一個未知數,其中必然會有一個或幾個已知數。往往人們的目標大都集中一未知數的衝鋒,而淡忘了在已知數上做文章。”

“我們的努力應該取得這樣的結果:一、完全能夠解釋古代書論與實踐是吻合的。二、我們自己提出的理論與實踐也應有必然的聯繫。三、對將來書法的發展是有啟發、指導意義的……”

我當時可謂煞費苦心,繞著彎兒說,生怕說白了不為人解,或招來攻擊。其實,古人有言:正本清源。說得正是。

《莊子》有如下之說:

莊子與惠子游於濠梁之上。莊子曰:“鰷魚出遊從容,是魚之樂也。”惠子日:“子非魚,安知魚之樂?”莊子日:“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魚樂?惠子日:“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魚也,子之不知魚之樂,全矣!”莊子日:“請循其本。子日‘汝安知魚樂’雲者,既已知吾知之而問我。我知之濠上也。”

請循其本!

04.“便捷”是指什麼呢?

回頭循去,中國書法既是一門獨立的藝術,又是文字。因此,我們看書法發展史,就必須比看其他藝術多一個角度。

首先,我要強調,本文不涉及文字學。

眾所周知,中西方文字起源,在彩陶時期十分接近,都是象形,都是用“毛筆”。後來發展就分道揚鑣了。西方文字朝向符號拼音,改“毛筆”為硬筆;而中國文字卻沿著象形、指事、會意、假借、形聲、轉註“六書”之路,再之,充分運用“毛筆”的功效,形成點畫規範的“方塊字”。

究竟是什麼時候、什麼原因“揚”的“鑣”,已無法確切地考證。但是,無論中西,有一點完全可以肯定:

文字發明的意圖和需要是一致的,即為了記事、交流。

文字發展的本質和企圖是一致的,即為了表意的周全,易於辨識,書寫的便利、快捷,再是美觀。

文字終止發展的理由是一致的,即人的思想意識的表達、手的生理條件與書寫工具的配合,達到最合理、最便利、最固定、最完善的限度。

我們用以上的“肯定”來想西方文字,順理成章;再看中國文字,問題就出來了。我們似乎漏掉了一個可疑的環節。

在許慎著《說文解字》之前,漢字的創造已經結束,偏旁部首的構成已成定局,即在篆書之前的年代,漢字已構成。而書體卻在繼續演變,至魏晉南北朝楷書的正式形成,中國書法即文字的造型才終止發展,一直延續至今。書法發展史明確記載,直到東漢楷書逐步形成時,才有書論。

問題出來了。

書體的演變,無疑是為了便捷。論規律,明擺著,畫圓比畫方要簡便和快速。畫個圓,三歲孩子生來會,畫成方,就要教了。篆是圓折,楷書是方折,還規範了標準的點畫。以“永字八法”為例,應該是更費事、更難,可古今論書皆言“便捷”,且振振有詞。

我當年對此疑惑得幾乎光火。

秦始皇統一文字,改大篆為小篆,歷史並沒有停止小篆向隸書演變。漢章帝時出現章草,並非章帝所創。宋代蔡、蘇、米、黃書風的影響面,遠遠蓋過宋徽宗的瘦金書。由此可見,沒有一個皇帝能夠用權力阻止書法的演變;同樣,也沒有一種意志能夠讓書法的演變終止。

從人性看,從規律性看,從合理性看,“便捷”導致終止,應是毋庸置疑的。

可是,楷書畫和“便捷”,“便捷”究竟指什麼呢?

05.盲人摸象

就先來說說楷書。

我們現在一提楷書,立即會想到唐代的歐陽詢、褚遂良、柳公權、顏真卿……而古人對楷書的概念與現代人不一樣的。楷書成熟的魏晉時代,不叫“楷書”,當時人叫“正書”,或叫“真書”。正書規範了點、橫、豎、撇、捺、折、勾,後人以此為楷則,所以才稱“楷書”,即可作楷模的書法。文字既然發展到能做楷模,是可以不變了。當然,沒有一個時代像唐人這樣,把正書的技法發揮得如此豐富多彩、淋漓盡致。

以唐楷為楷、為宗,代代相傳,世世勉修,學書兒童莫不日課苦練,文人書家莫不駕輕就熟。楷書,其實在距唐約五百年前就已完備。

南京博物院所藏的《葛祚碑》,是三國時期的名碑,12個大字,堂堂正正的楷書。

孫曉雲《書法有法》

南京市博物館藏東晉王羲之家族的《王閩之墓誌》,楷書,稍稍有一點隸意。

1998年夏天,南京又發掘了東晉名臣高崧的墓,其中有兩方磚質楷書墓誌,都以無可辯駁的事實證明了東晉之前就有楷書,證明了王羲之書體存在的真實性,當年與郭沫若為《蘭亭集序》墨跡真偽論辨的高二適先生,可以在九泉之下瞑目了。

請注意,書法史上,在楷書出現之際,屢屢提到一種書體--“八分書”。

“始創八分書”最早者,數東漢上穀人王次仲。奇怪的是,這種“八分書”到底是什麼樣子,在歷代碑帖中從來找不到對應的圖版,在歷代書論中也含而糊之、雲裡霧裡。王次仲是何許人,與我不相干,我只關心“八分書’’是何許書體。當年,我就是死死揪住這個“八分書”,把許多書都翻卷了角,一心要弄個究竟。我由此連串了許許多多問題,兜了好大的一個圈兒,終於還是有個“究竟”了。

有關“八分書”,書史上有三種解釋:

其一,是“去隸字八分取二分,去小篆二分取八分”;其二,像“八”字的造型那樣“分”清筆勢向背;其三,寫的字有八分大小。前者,就篆隸兩種字體的取捨而論,說明“八分書”產生的緣由及字體形狀,雖然含混了些;次者,實際上是在強調一種有“向背”、有分勢的用筆方法;後者,顯然是說字的大小尺寸。三者好比盲人摸象,各說各的。我花時間讓它們三頭會面,暢所欲言,原來說的是同一樣東西。

我首先不放過那個次者。它是最隱秘的,也是最關鍵的。

06.懷疑“永字八法”

談到用筆方法,我們接觸最早、最熟的,是“永字八法”。凡稍習書法者皆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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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字八法”起源於隸字,為後漢崔子玉所創。傳說王羲之工書多載,十五年專攻“永字八法”,能通一切字。

我小時候,常見字帖的書前頁後,印有大紅色的“永”字,總寫有每一筆的說明。我能把“永”字寫得很像,卻未注意那些說明。幼時,過得是懵懵懂懂的。大了以後,重新看,才看出些名堂。

在“永字八法”中,點為“側”,橫為“勒”,豎為“努”,勾為“趣”,左上橫為“策”,左下撇為“掠”,右上撇為“啄”,右下捺為“磔”。

不難看出,點、橫、豎、勾、撇、捺,是存在的形狀,而側、勒、努、趣、策、掠、啄、捺,則是一種動作的過程。這種動作,即用筆的動作。

我查了字典,發現形容這些動作的詞,都屬急速果敢之類。

把這些用筆的動作規範成法則,就是有書論以來的兩千年,被所有書家掛在嘴上苦說的“筆法”。

“筆法”歷來高深莫測,籠罩著神秘。史書多有記載,試舉二例:

東漢人鍾繇,“十六年未嘗窺戶”,在韋誕處見蔡邕筆法,“苦求不與”,便“槌胸嘔血”。等韋誕死後,鍾繇“盜發其冢”,遂得之。

王羲之12歲時,發現父親把前代筆法論藏匿於枕中,“竊而讀之”。待他晚年時,書“筆勢論”一篇開悟兒子王獻之,要兒子“勿播於外,緘之秘之,不可示之諸友”。

初讀罷,心想:古人真能煞有介事,至於嘛。

後來讀得多了,想得也堅定了:能讓古人如此世世代代論下去,一定是有道理的東西。能使古人如痴如醉,如此藏之寶之,學之研之的,無疑是一門技巧高難,妙不可言的藝術。

筆法的存在,毋庸置疑。

我們之所以覺得煞有介事,之所以覺得雲裡霧裡,之所以覺得無關緊要,只有一種可能--我們不使用這種筆法。

07.先說執筆

說到筆法,得先說執筆才是。

如何執筆,我們人人皆知,所有書法初級教程、字帖的第一頁,都畫有右手執筆的姿勢圖。寫字的人如同拿筷子一樣熟悉它。

唐代書家韓方明把執筆法歸納為五種:

一、“執管”。“雙指包管,五指共執”,“其要實指虛掌,鉤撅訐送,亦日抵送,以備口傳手授之說也。”“妙無所加。”這便是我們最熟悉的那種執筆法。朝上的食指像高昂的“鵝頭”,王羲之愛鵝的傳說,實際上是源於此。

孫曉雲《書法有法》

食、中指“雙苞”的這種執筆法早已被歷代書家奉為“經典”。

孫曉雲《書法有法》

另有一種“單苞”法,與前者不同的是,僅用拇、食、中三指執筆,拇指在筆桿左側,食指在筆桿右側,指間相聚,看上去,拇指與食指之間呈一狹長空隙,故也稱之為“鳳眼”。其實,就是我們現在拿鋼筆、鉛筆的方法。韓氏謂以此作書“力不足而無神氣”。

二、“攢管”,亦名“拙管”。“五指共拙其管末,吊筆急疾”,“起稿草用之”。“今世俗多用”,此法“全無筋骨,慎不可效也”。

三、“撮管”。與“拙管”同也。專門用於“大草書或書圖幛”。如今有一種類似鬥筆、筆桿粗短、杆頂端呈扁圓狀的毛筆,叫“抓筆”,正是五指齊“抓”的。

孫曉雲《書法有法》

四、“握管”。“捻拳握管於掌中,懸腕以肘助力書之”,“當用壯氣”,此又是“非書家流所用也”。

五、“搦管’。以管於五指“第一、二指節中搦之”,“亦是效握管,小異所為”。“此又非書家之事也”。

孫曉雲《書法有法》

只有第一種經典執筆法是屬古代書家的,科學實用,“妙無所加”,所以惟此為宗,才傳了後世。

古人對執筆的高低亦很考究。衛夫人曰:“若真書,去筆頭二寸一分;習若行草書,去筆頭三寸一分。”漢寸的二寸相當今寸的一寸多一點,三寸亦不過二寸。想必是有它的道理。

和所有人一樣,我學書伊始,就“經典”執筆,卻飽受手腕痠痛之苦。我幼時常偷工省事,在背地裡用其他方法執筆,圖的是手舒適,少受罪。直到現在,我不時還會流露出執筆的隨意性,常常被人當面指出。

我明白,我字能寫好,和執筆的“正規”與否無關。古人的“經典”執筆法於今是形同虛設,實為軀殼。我相信,古人“五指共執”的執筆法,是相對古人的獨特用筆的。

幼時的經驗令我清醒。

遺憾的是,古人沒有錄像,他們的用筆過程已無法眼見。我們今天所能看到的,只有靜止的執筆姿勢圖。因為古人沒有錄像,所以他們無法將用筆的過程記錄下來,只有用比方、口訣來盡力描述。

08.“五指”還是“五字”?

書史上對筆法的記載舉目皆是。蔡邕《九勢》,王羲之《筆勢論十二章》,歐陽詢《八訣》、《三十六法》,張懷罐《論用筆十法》,李華《二字訣》,顏真卿《述張長史筆法十二意》……都是我們熟悉的。

還有很多呢。

試舉一例:“唐代陸希聲得筆法凡五字,撅、押、鉤、格、抵,謂之撥鐙法。”

孫曉雲《書法有法》

顯然,這撅、押、鉤、格、抵五字是針對右手的功能的。對此,南唐李後主似有細釋:

“書有七字法,謂之撥鐙,自衛夫人並鍾、王,傳授於歐、顏、褚、陸等,流於此日,然世人罕知其道者……”他歸納為以下八字:

“撅者,撅大指骨上節,下端用力欲直,如提千鈞。

壓者,捺食指著中節旁。

鉤者,鉤中指著指尖鉤筆,令向下。

揭者,揭名指著指爪肉之際揭筆,令向上。

抵者,名指揭筆,中指抵住。

拒者,中指鉤筆,名指拒定。

導者,小指引名指過右。

送者,小指送名指過左。”

古人皆言,李後主的七字本源於陸希聲的五字。陸氏五字究竟作何解釋,查不到。

這裡,牽涉到兩個概念:是五指,還是五字?即撅、押、鉤、格、抵是拇、食、中、名、小五指,還是指五指如何配合運用總結出的五字?

後來,我在沈尹默《書法論》一文中,見老先生已將撅、押、鉤、格、抵五字分別作拇、食、中、名、小五指的作用闡述明確,顯然也參照了李煜之說。

按照沈氏說法:

撅,是“大指肚緊貼筆管內方,好比吹笛子時,用手指撅住笛孔一樣”;

押,“押有約束的意思。用食指第一節斜而俯地出力貼住筆管外方,和大指內外相當,配合起來,把筆管約束住”;

鉤,是“用中指的第一、第二兩節彎曲如鉤地鉤著筆管外面”;

格,“取當住的意思”,“又有用揭字的,揭是不但當住而且還用力向外推”,指“無名指用甲肉之際緊貼著筆管,用力把中指鉤向內的筆管擋住,而且向外推著”;

抵,“說明小指用場的”,“因為無名指力量小,不能單獨當住和推著中指的鉤,還要用小指來託在它的下面,去加一把勁”。

我不由又想:這種解釋與“撥鐙法”有何相關呢?那個“撥鐙法”又指什麼呢?古人為何總要將“撥鐙法”和陸氏五字法、李氏七字法連在一起呢?老先生沒有說下去。

我還是不解。看來問題沒完。

是不是暫且先跳開它,來探查一下“撥鐙法”?

好在他們不乏論述記載,我們不妨再重新看一看。

09.“撥鐙”極其形象

顧名思義,古來皆然。

“鐙”,馬鐙也。古語中,“鐙”又同“燈”。

“撥”,是一種反覆來回的動作。

“撥鐙”,筆桿為馬,拇指為左鐙,其餘四指為右鐙。當時古人將控制馬頭的韁繩繫於左右兩腳鐙,騰出兩手拿武器,兩腳前後左右“撥”動起來,必令馬縱橫進退,悉聽指揮。

“撥鐙”,“鐙”作“燈”,筆桿為燈心,拇指、食指與中指“撥”起來,亦令燈心轉動。

無論哪種“撥鐙”,其大拇指與其餘四指須來回捻動,結果無疑要使筆桿轉動。

倒是正巧暗合了古人的轉筆之說。從有書論記載的漢代到清代,歷史行進了兩千年,古人有關轉筆的論述舉目皆是,可謂是一脈相承,在此隨手錄幾則:

東漢蔡邕《九勢》中,一勢為“結字”,二勢即“轉筆”。

唐盧攜《臨池訣》言,“凡用筆”,皆“令轉動自如”。

宋蘇軾《論書》日:“歐陽文忠公謂餘,當使指運而腕不知,此語最妙。”

元陳繹曾《翰林要訣》有用筆要“圓活易轉動也”。

明董其昌《畫禪室隨筆》總結:“轉、束二字,書家妙訣也。”

清宋曹《書法約言》開卷首句便是:“學書之法,在乎一心,心能轉腕,手能轉筆。”

不試不知道,轉與不轉如此大相徑庭!翻出古時的象形文字以及早期的篆籀,再看一看,再臨一臨,我頓時恍然大悟:那些左右圓滑呈扭曲狀的筆畫,正是左右轉筆所致!我試了又試,像哥倫布發現新大陸一般。

原來,“撥鐙法”是一種用布手有翠蟹畢謄甲棼動竽圩睜用竽方摯。五指並用、“雙苞”的執筆法是針對、適合於此種用筆法的。在轉筆時,此種執筆法最方便、最穩當、最能控制筆畫。

我又轉念想起古人形容筆法的“擔夫與公主爭道”、“鵝划水”等,過去百思不得其解,不知所云。於今遂見“謎底”:“道”、“鵝”正是筆桿,“擔夫與公主”、“鵝掌”正是筆兩側的拇指與其餘指,“爭”、“劃”正是兩側手指的來回捻轉。這與“撥鐙”如出一轍。

中華民族真是個想像力豐富的民族,前人形容得痛快,只是苦了我等後人!

10.用“筆法”書寫的字才叫“書法”

說實話,當時我心裡有一連串的問題,急於想弄出個究竟,真是嫌古人羅嗦得要死。可又怕把“羅嗦”中要緊的“嫌”掉了。

好吧,耐心轉過頭去,再看看“撅、押、鉤、格、抵”的字面解釋:

“撅”,只有兩種意思,即“撅笛”、“撅脈”。可試一下,執筆呈兩種“撅”的動作,都呈掌心朝內,食指、中指、無名指指端分別向內用力。

“押”,同“壓”。畫押,執筆時指大拇指用力,肉面壓向筆桿,與上剛好相反。

“鉤”,無論是“鉤勒”的“鉤”,還是筆畫的“鉤”,都是指縱向豎行的。

“格”,有受阻礙、被阻隔之意,屬逆向的。

“抵”,我查了“抵”的所有意思,思考了許久,在這裡取“抵銷”之意。

如此解釋,這五字並非一定是指拇、食、中、名、小指的逐一姿勢。

唐盧攜日:“用筆之法:拓大指,撅中指,斂第二指,拒名指,令掌心虛如握卵,此大要也。,’盧氏在此只說了四指,可見,他並不是在說手指的靜態,是在說各指的動作,而每一手指的動作都必須得到其餘手指的孳令。盧氏所說的“大要”,即各指的用筆方法。“用筆”,即動作。“動作”,即轉筆。

在實踐中也顯而易見,真正在轉筆過程派上用場的,只有拇指、食指和中指,尤其是在書寫細小的字時。無名指、小指不起捻轉的作用,卻起了保持穩定的作用。

這裡,有一幅傳日本空海和尚在中國唐代學書的“執筆法”圖,圖中的文字道:“置筆於大指中節前居蟹摯之際,以兩小指齊中指兼助為……”可惜圖中文字不全。但證明唐和唐以前拿在手上書寫的“古法”就是這樣用筆的。轉動二字的著重點是我加的。這明顯是“單苞”執筆,適合寫小字。試一下便知,“單苞”轉筆幅度小,不夠靈活,“雙苞”執筆要自如靈便,也穩定得多。

因此,我用“精典”執筆法執筆,來回轉著一試,不由心頭一亮:

令筆桿來回轉動時,若右轉,筆桿從拇指的頂端轉至指節根部,必由食指、中指、無名指協調捻轉至指尖,呈“撅笛”、“撅脈’’狀用力,故為“撅”。

若左轉,筆桿從拇指的上節根部轉至頂端,拇指使力壓筆桿,故為“壓”;因“畫押”是用拇指用力,故又為“押”。

用“撥鐙法”說形象了,“撅”,就是要馬頭向右,顯然是右邊的馬鐙(食、中指)向後撥;“押”,就是要馬頭向左,當然是左邊的馬鐙(拇指)向後撥。

“撅”和“押”是可以相互轉換的。“掀”由“押”始,“押”亦由“撅”始;“撅”止於“押”,“押”亦止於“撅”。

“鉤”,無疑是令食、中指先向下,“鉤”起時,名指與小指朝上,便為“格”。再明顯不過,“撅”、“押”是管橫向來回,“鉤”、“格"是管縱向來回。

至於“抵銷”的意思,字典裡道:因作用相反而互相消除,即對銷。對轉筆來說,轉到頭必再轉回來,一左一右,一縱一逆,如令轉筆順暢,正是要作用相反,時時對銷。

因此,陸希聲說“撅、押、鉤、格、抵”,李煜說“撅、壓、鉤、揭、抵、拒、導、送”,崔子玉說“永字八法”,歐陽詢說“三十六法”,以及所有古代諸書家的論筆法,實際上大同小異,只是各人有各人的說法,各人從各人的角度,各人有各人的體會,全部是圍繞著一箇中心,即論述轉筆的技巧和方法。

古人為何用“經典”執筆法,是因為這種執筆姿勢最適合轉筆,最利於控制縱橫用筆。

我嘗試用此種方法臨孫過庭《書譜》,果然奏效。

至此,方可定論:

以右手“經典”執筆法有規律地來回轉動毛筆,令筆畫縱橫自如的方法,即是“筆法”。

運用這種筆法,即是“用筆”。嚴格地說,用筆法寫成的字才是“書法”。

難怪起初怎麼會叫“法書”呢。

1992年,我在中央美術學院教書法課時,一個學生對我說:“日本人叫‘書道’,很對頭。中國叫‘書法’,我以為不合適,應該叫‘書藝’。”我問為什麼。他攤開兩手道:“‘法’是什麼?‘法’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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