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化解社会矛盾、解开信访人心结?

如何化解社会矛盾、解开信访人心结?

“申诉人不信任检察机关怎么办?释法说理不听怎么办?不接受申诉复查结果又该怎么办……过去一办案,我满脑子都是十万个怎么办。”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的王娟说。但现在,她已经游刃有余。她的成长,也是整个自治区检察机关控申工作进步的一个体现。

近年来,在三级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对如何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宁夏检察交出了自己的答卷,也探索出了自己的“枫桥经验”。

三级联动:

从一纸申诉到一面锦旗

年近八旬的马老汉记不清自己为了儿子的事到底跑了多少路,但最后一趟——今年1月中旬的那次,他给检察官送去了锦旗。

2014年,西吉县法院对被告人马某珍作出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马某英经济损失5.7万余元的判决,马某英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但是,马某珍在服刑期间病亡,这让马某英针对原审法院量刑畸轻、原审民事赔偿不合理的申诉变得更加强烈。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量刑适当、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民事赔偿部分处理适当,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不符合抗诉条件。但是,马某英和父亲马老汉等人对此不愿接受。

申诉人情绪激动、案件被执行人死亡,层出不穷的问题让该案陷入僵局。对此,宁夏三级检察机关上下联动,有效做好矛盾化解工作。自治区检察院全程跟进指导,固原市、西吉县两级检察院制定化解方案、明确责任人,控申干警多次前往原办案单位、申诉人所在的乡镇、村委会了解情况,针对申诉人的疑点一一释法说理。西吉县检察院就该案附带民事赔偿款的执行事项,多次与法院沟通协商,最终解决了执行难题,合力促进矛盾化解。今年1月10日,申诉人终于撤回申诉。

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动、专项化解,这是宁夏检察机关为妥善化解涉检信访重点案件开出的一剂良方。通过统一调度、协作配合,拓宽了基层院化解矛盾的途径,通过上下一体改变了以往“单打独斗”的办案方式,让过去办不了的“难”案,通过力量整合不仅办结了,而且办得好。

公开公正:

在律所召开论证会

今年5月27日,一场别开生面的刑事申诉案件公开论证会在宁夏善知律师事务所举行。

这是一起9年前的刑事案件。申诉人刘某因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刘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改判刘某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刘某依然不服,多次提出申诉,均被驳回。之后,刘某又向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提出申诉,并要求检察机关召开公开论证会。

考虑到刘某表现出的对司法机关的极端不信任,经研究并征得刘某同意,自治区检察院将该案组织召开公开论证会及息诉化解等相关事宜,委托给宁夏善知律师事务所。论证会上,刘某陈述了申诉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律师事务所邀请专家现场向申诉人进行答疑解惑。论证会后,结合公开论证意见,案件承办人作出了不予抗诉的最终决定。案件结论虽然和刘某的预期不符,但公开、公正的论证过程,检察官与律师耐心细致的释法疏导,获得了刘某的认可,其再未信访。

让律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组织召开公开听证、论证会,既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积极探索,也是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的创新举措。在此之前,该院已通过推行律师值班制度常态化、推进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及律师参与案件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逐步引入律师力量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

多方合力:

借助社会力量解开信访人心结

2014年,夏某开始了长达4年的信访之路。因对儿子在1994年被他人打伤后作调解处理的结果不服,夏某要求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多次到各级政法部门信访。最终该案以督办形式交至银川市西夏区检察院办理,由三级检察机关共同负责化解。

常年信访严重挫伤了夏某对司法机关的信任,普通方式已无法正常化解,西夏区检察院引入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化解该案。

针对夏某反映的焦点问题,自治区检察院从公检法三方邀请办案经验丰富的人员,从高校及律师事务所邀请第三方人士参加论证会。在论证会上,参会各方结合刑事案件追诉时效要求等法律规定,耐心为夏某做释法说理和情绪疏导工作,初步缓解夏某的消极抵触情绪。之后,检察机关调动夏某的亲属好友、原单位领导及社区干部共同参与矛盾化解工作。针对夏某家境困难、儿子病情恶化、治疗费用紧缺的现状,自治区检察院积极协调为夏某申请司法救助金10万元,作为其子后续治疗费用及部分生活费。一步步的努力,让夏某彻底解开了心结,表示不再信访。

“发动、依靠法律专业人士及人民群众参与信访化解工作,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信访人积极给予司法救助,让司法办案真正做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自治区检察院控申检察处处长张炜表示。

据了解,今年宁夏检察机关开展了“积极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截至目前,共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78件,同比上升69.6%,办结69件,同比上升53.3%,其中涉及未成年人救助7件9人、贫困户1件,决定予以救助60件,共发放救助金76.2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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