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盆手把羊肉

在只有牛羊的草原上开了160多公里,从中蒙边境驾驶座在右的二连浩特到只有几座白房子的小镇朱日和,天空低沉,很远的远处还是有道光从云缝中逃出来,在辉煌的草天之间,形成一道光幕。已经是下午两点了,小饭馆后院的哈巴狗一直冲着我和梁早叫,我们进门坐下,点了份手把肉。

不多久,老板就端着一盘手把肉上来,盘上有把刀,用以切肉。

一盆手把羊肉

距朱日和962公里的平原小城冠县,在我家的饭桌上,我妈也端上来这样一盆羊肋条。

跟蒙古人一样,冠县人也喜欢这原汁原味的羊肉。

斧头砍下去,羊肋条从中间斩开,一根分开两半。水锅里只放葱姜,扔几小勺盐,再把骨头丢进水里。我端个马扎,坐在灶前,看一锅纯然的羊肉慢慢成熟,肉香味道慢慢溢满整个房间,我很满足,没有比这更有趣的事了。

一盆羊肋条端上桌,冒着热气,一定是要下手抓的,拎起斩开的那一端,一嘴下去,羊肉与骨头分离,含在嘴里。

一盆手把羊肉

先吸一口汁水,腮帮子深陷,羊肉味道即刻充满口腔,此后才开始咀嚼,先是一层薄薄的脂肪,接下来就是有实感的羊肉,肉一点都不柴,与羊肉天然的质感有关,更重要的是,再煮的过程中,骨髓精华随着热气冒出来,浸进肉丝里,互相交合融汇,肉也就愈发的松软鲜嫩了。

再细嚼下去,骨肉之间的筋膜遭遇牙齿之间的反复碾压撕裂,来回对抗,把这一场味觉盛宴演化成有趣味的对抗。啃到一半,中间的肉撕扯不到,使劲往嘴里塞,感觉就像要征服整个内蒙古大草原,将它的整个自然之气都塞进了嘴里,吞咽掉。终于把骨头上的肉都扯了下来,吞咽之间,一来一回,亦是最大的满足。

骨头上再也没有多余的肉,倒拿起骨头,嘴巴对着斩开的那一端,闭起眼睛,用力猛吸,不多的汁水,吸进更多的是气味,陶醉其间。膻吗?当然膻,可那才是羊肉应该有的味道,让我心满意足。不膻,怎么叫羊肉?

一根两根三根四根五根六根七根八根。

桌上的空骨头越多,盘子里的羊肋条也就越少,此消彼长,亦是世间大道理。撕扯完最后一根羊肋条,用力吸完最后一口羊骨髓里的味道,舌头最后一次吮吸两片嘴唇上残留味道,其实并不满足,捡起桌上的骨头,再翻看一遍,生怕漏掉任何一点肉香,朴素且家常,亦是家的味道。

冠县人口重,爱吃咸,或红烧、或酱香。所以,很少在馆子里,吃到这样单纯的羊肉,也许是因为太简单,他们太不屑,所以努力把最单纯、最原始的味道压制,以让自己看起来很厉害。

一盆手把羊肉

小时候,我也曾以为世界很大,梦想仗剑走天涯,去体味那复杂的人世间,那才是厉害的人生。如今已然长大,回头看看过去的路,却发现,世界并不复杂,哪里都很简单,哪里都喜欢这一份简单,小时候傻里傻气的追求也只是幻想而已,也只是对自己的不争的愤怒而已。

所以,随着时光磨砺,顺其自然的,爱上这单纯的味道。一盆白水煮的羊肋条,端上家里的饭桌,几双筷子,一个家,坦然安静,亦是最好的生活。

文|许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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